潜江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02 17:26 来源:市财政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五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28-624218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范围及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数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了完整、准确、及时。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85条。其中:部门预决算4条、三公经费2条、重大政策落实14条、市级财政预决算2条、减税降费7条、市场监管8条、行政审批许可6条、PPP项目13条、农业供给侧改革5条、国有企业运行及财务信息24条

二是公开基础信息91条。其中:年度报告1条、本部

门文件16条、工作动态40条、规划总结2条、政策及政策解读14条、公示公告18条。

    (二)信息公开形式。

    本年度我局主要通过潜江市财政局门户网站、12345市长热线、潜江民意直通平台等平台进行公开,加强与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并辅以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形式来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也无应公开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务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公开内容形式单一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常态化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将着重加强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保证公开质量。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促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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