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25 17:10 来源:潜江市财政局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24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28-6242182。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了完整、准确、及时。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87条。其中:部门预决算4条、三公经费2条、重大政策落实17条、市级财政预决算2条、减税降费12条、市场监管7条、行政审批许可2条、PPP项目10条、农业供给侧改革11条、国有企业运行及财务信息20条

二是公开基础信息95条。其中:部门概况1条、年度报告1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分工5条、本部门文件14条、工作动态34条、规划总结2条、政策及政策解读20条、公示公告1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2

11

规范性文件

4

4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54

1.9亿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信息公开和报送缺乏主动性、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常态化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今后,我局将从以下个方面加以改进,切实做好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基础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增强其责任意识,提高其业务水平。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91月1日至201912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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