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潜江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潜江市公安局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3、主要工作总结
二、潜江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9、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名词解释
三、潜江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1、附件
2019年部门决算于2020年10月10日经市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和《湖北省省直部门决算批复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潜江市公安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部门决算是一本决算,不存在二级单位决算,市公安局现有内设机构26个,23个乡镇派出所,监管机构3个,全局实行报账制。
三、主要工作总结
2019年,市公安局部门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二)组织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三)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负责处置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
(五)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各项治安保卫工作;
(六)负责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八)负责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九)负责到我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以及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全市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处理交通事故;
(十三)拟订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十四)负责侦办全市范围内环境保护领域违法犯罪案件;
(十五)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七)指导我市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八)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九)负责全市扫黒除恶专项斗争办案业务。
(二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潜江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3,131.91万元,支出总计23,086,56万元。与上年19,920.51万元相比,收入增加3,211.4万元,上升16.12%,与上年19,968.55万元相比,支出增加3,118.01万元,上升15.61%。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131.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05.21万元,占比96.86%;其他收入726.7万元,占比3.14%。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08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12.12万元,占比73.69%;项目支出6,074.44万元,占比26.31%;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405.2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405.83万元。与上年19,759.64万元支收入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45.57万元,增长13.39%;与上年18,979.98万元支出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25.85万元,增长18.05%。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05.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25.87万元,上升18.0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05.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行政运行支出15,379.23万元,占比68.6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984.97万元,占比26.7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1.63万元,占比4.6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771.98万元,支出决算为22,40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2,633.85万元,主要原因:追加奖励补贴。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949.98万元,支出决算为 15,37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0.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奖劢补贴和人员调资。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52.6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726.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二)公用经费3,626.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车辆运行费、接待费用、会议费。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90万元,支出决算为861.6万元,完成预算的8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58.32万元,完成预算的8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的0.82%。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准备给局直办案警种购置17台警用车辆,没有购置。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5.68万元,上升31.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0.69万元,上升32.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6万元,下降60.6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没有出国(境)费用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确保国庆、军运会对已达年限确需更换的23个派出所购置了26台警用车辆、22台警用摩托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58.32万元,占99.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8万元,占0.38%。具体情况如下:
(1)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58.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423.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34.6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安业务所需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32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和购置费分别:运行费减少98.8万元、购置费增加30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办案车辆增加购置了26台警用车辆,22台警用摩托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市外单位办案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8批次、接待总人数388人。与上年相比减少5.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和指导工作次数有所减少。
八、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关于2019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一级项目24个,共涉及预算资金4,536.17万元,评价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看守所人犯给养专项经费”项目为例
为加强项目支出资金绩效管理,及时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潜政发[2013]44号)和《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19]9号)精神,我局对“2019年看守所人犯给养专项经费”项目认真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该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安厅关于调整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标准的通知》(鄂财行发[2013]52号)精神,为保障在押人员基本生活需求,确保监所安全与社会稳定,市财政在2019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将看守所人犯给养专项经费纳入了2019年部门预算,该项目资金134万元,主要用于在押人犯伙食费、衣被费、医疗费及杂费等支出,该项目属于本级财政2019年度常规项目。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13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项目实施单位是市公安局,具体由市公安局看守所负责管理。该项目2019年实际支出423.61万元,具体使用明细如下:在押人犯伙食费支出343.83万元,衣被费0.56万元,医药费支出33.30万元,公杂费45.92万元。 全年市财政拨入资金134万元,其余部分由市公安局补贴到位。
(三)、项目绩效目标
在编报2019年度财政部门预算时,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并经审核批复的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1、数量指标:月供给在押人犯数约378人。
2、时效指标:2019年全年。
3、质量指标:食品安全率98%。
4、成本指标:预算控制率100%。
5、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监所安全与社会稳定。
6、满意度指标:在押人犯满意率达90%及以上。
(四)、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由市公安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为市公安局看守所,实施情况是:市公安局在收到市财政拨付的“看守所人犯给养专项经费”项目资金134万元之后,通知市公安局看守所,市公安局看守所按该项目绩效目标在2019年度开展了以下工作:
1、全年按量足额供给在押人犯4536人,月平均供给378人。
2、进一步制定完善了监所各项管理制度,并得到了严格落实,如严格执行《看守所财务管理规定》、《看守所资金管理办法》、《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看守所食堂采买和代购物品的管理规定》,按季考察市场,通过对比、议价确定了定点供应商和供应基地,尽量以最低的价格,采购最新鲜的物品,保证了人犯伙食供给及安全。
(五)、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1、在押人犯给养完成情况
2019年全年实际在押人员 1566 人,月平均 590人,共发生人犯伙食费支出343.83万元,衣被管理费支出0.56万元,医疗费支出33.30万元,公杂费支出45.92万元,预算控制率100%。
2、效益完成情况
按量足额供给人犯生活费,安全押解人犯,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监所安全与社会稳定,看守所全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六)、评价结论
经过综合评价打分,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8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2019年机关支运行经费支出决算3,626.54万元,比上年增加1,451.17万元,上升11.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警用车辆费增加和按公安部、财政部要求重新分项列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78宗,支出总额1,780.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780.26万元、占100%。主要是房屋维修改造629.9万元、警用车辆及装备1,032.93万元、办公及办案设备117.43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市公安局总资产18,818.85万元,其中:房屋86,618.94平方平米,价值7,661.79万元;共有车辆132辆,价值2,830.9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8 台(套),价值3,091.1万元;单价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台(套),价值226万元,其他资产5,009.0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本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各类财政拨款。业务活动费用:反映本单位为实现其职能目标,依法履职或开展专业业务及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三部分潜江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部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8表)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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