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40571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18日 17:3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8日 17:30:00 名  称: 潜江市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2-11-18 17:30 来源:潜江市教育局督导办

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2年对市州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鄂教督室函202213号)要求,现就我市履行教育职责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45所,其中幼儿园103所,小学90所,初中30所,高级中学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完全中学2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中职学校3所。在校学生12万余人,其中学前教育幼儿2.3万人,小学生5.2万余人,初中学生2.5万余人,高中学生1.5万余人,特殊教育学生206人,中职学生6550人(以上数据均包括江汉油田)。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情况。2022年初,制发《关于印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潜教组发〔2022〕1号),由市委书记担任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召开了2022年市委常委会会议教会议,专题研究规范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学校疫情防控等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四大家”相关领导多次深入教育工作一线,专题调研、现场办公,解决教育发展重大问题。市委教育工委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选优配强各级党组织书记,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按照稳步推进原则,14所设立党委、党总支的学校中6所实行“党政分设”,102所设立党支部的学校中92所实行“党政一肩挑”。教育系统下基层实践活动中,共组织党员干部(教师)2308人,下基层3658人次,收集问题328个,解决问题268个;领导干部累计听评课4599节次,参加校本研训活动536次。

(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根据《潜江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我市将新建学校项目14个、改扩建小学10所。目前,潜江中学新校区等10个建设项目已全部纳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2021年至今,新建幼儿园8所,其中6所已投入使用,2所已开工建设,同时,推动了2所幼儿园顺利完成民转公。根据《潜江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办法》(潜教规〔2020〕1号)要求,纳入省“万个公办园学位扩充”计划的中城一号、春溪集小区配套园已完成建设可投入使用,公办杨市中心幼儿园按进度推进中。职业教育“产教对话”活动中,金澳科技与江汉石油高级技工学校签订企校合作框架协议,5年内订单式培养1000余名石油化工专业技术人才。2022年,我市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资助金共计2246.2185万元,累计资助学生26366人次。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情况。我市积极构建“德育为先,五育融合”的育人体系,“学校主导、家长配合、部门支持”的德育工作体系逐步完善。联合市延安精神研究会开展“延安精神进校园”宣讲活动,不断传承红色基因。全市所有学校严格按照规定设置课程,开齐开足各类课程,严格落实近视防控“323”攻坚行动。每校设置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落实心理健康课程。学生每天在校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通过大课间活动,突显“一校一品”特色。持续开展“寻找美德少年”“清明诗会”等活动,夯实青少年文化自信的根基。出台《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潜政发〔2021〕2号),积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教育部门为主体,文化、科技、农业、工业等多部门参与的劳动教育工作体系。

(四)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促进依法依规办学情况。扎实推进“双减”政策落地,深入开展校园“五项管理”,按照“5+2”模式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持续压缩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严厉打击违规培训行为,切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严格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每年组织专班实施民办教育年检,科学下达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联合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紧紧围绕五大问题开展整治工作。投入1600万元用于优化数字教育基础环境,重点打造3所省级数字化校园立项学校和5所市级数字化校园试点校。组织开展中职学校学生实习有关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426名实习学生进行访谈,了解学生工作情况,切实维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统筹教育发展与疫情防控,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情况。各校坚持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入校“五必须”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多部门联合对学校疫情防控和重点环境消杀情况、防疫物资配备等事项多次进行专项督导。全面落实校园安防“四个100%”,在全市学校推行“护学岗”和“校园巡逻队”制度,建立205支“护学岗”队伍。完成全市学校校舍防护网和窗户限位器安装工程,封闭面积52198平方米。多部门联合开展校园防欺凌、防毒品、防性侵等主题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五类人员”涉校矛盾等问题,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

(六)健全教师教育体系,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情况。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若干措施》(潜发〔2019〕10号)等文件,下发师德师风工作提示,持续开展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及师德师风巡回演讲活动。印发《关于高中学校“市管校聘”管理改革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潜教聘〔2022〕1号),进一步优化城乡学校教师配置。严格按政策落实在职教师工资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改革性补贴等由市财政按市人社局审批工资标准,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全额财政统筹保障。落实乡镇教师工作补贴、绩效工资向乡镇教师倾斜5%和10%的政策,在职称评审、岗位晋级、评优评先上优先考虑乡镇教师。

三、存在问题

(一)城区学校布局需进一步优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近年来,虽然在城区新建了4所中小学校并已全部投入使用,但仍然没有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要求,城区学校大班额情况依然存在。

(二)“教联体”建设工作需进一步推进。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推动教联体、医联体等建设,引导更多资源、资金、人才向基层倾斜、向农村覆盖,提升农村地区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省教育厅也就“教联体”建设作了专门要求。我市前期已有相关工作基础,集团化办学、市管校聘、城乡教育结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效。随着“教联体”建设的进一步深入,在教师需求、条件保障、安全稳定等方面有了更高层次的要求。

(三)教育改革重点任务需进一步落实。在不断深化教育改革的过程中,我市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心理健康教育需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需进一步激发;后勤及财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教育督导督政督学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等。

四、改进措施

(一)聚焦党建引领,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落地见效。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打造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扎实开展清廉学校建设,强化监督指导,确保年底有10%的学校通过示范校验收。

(二)聚焦资源配置,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平稳推动市职教中心项目、市实验小学综合楼建设,加快推进园林第六小学扩容改造、育才路小学、潜江中学新校区、东荆新区南区九年一贯制学校等重大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速度,全面完成校舍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计划”、高中办学条件改善等项目,继续推进城区5所小区配套园和乡镇公办中心园建设。

(三)聚焦育人使命,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五育并举”工作任务,大力开展校外文体活动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常态化开展德育活动,三月弘扬“雷锋精神”、四月“全民阅读”、五月“爱国明礼”、六月“典礼仪式”教育、九月“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十月“爱国革命传统”教育、十一月“身心健康”教育、十二月文化艺术活动,确保德育工作落到实处。

(四)聚焦校本研训,完善教学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完善教联体校本研训机制,通过教学竞赛、微课评比、教学案例设计、作业设计评比、同课异构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联体研训活动。组织优秀教师共同开发教学设计、微课、教学案例等优质教学资源。各校区要按照教联体的统一研训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统一开展研训活动。强化教联体内校本研训的统一评价管理,将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和教师教学效果认定、评先表模、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鼓励各教联体之间开展区域研训活动,有效拓展校本研训的形式和内容。

(五)聚焦交流轮岗,优化基层学校教师配置。稳妥推进教师“市管校聘”管理改革,打通校长、教师流通渠道。实行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对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劳动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实行统一管理、打通使用,采取走教形式,开齐开足开好教联体内各校区课程。鼓励协作型教联体学校之间相互交流、互派教师学习。牵头学校可委派优秀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组团式派驻共建学校任职任教;共建学校派出管理人员、教师到牵头学校跟岗学习、挂职锻炼。

(六)聚焦师资培养,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抓好优秀教师群体专业发展,选派年轻干部和优秀教师到国内名校跟岗学习培训。建立“名师领衔、团队共建、引领学科、培育新秀”机制,打造更多“湖北名师工作室”。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让教师回归教书育人主责主业,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氛围。

(七)聚焦评价改革,激发教育创新发展活力。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评价制度。采取年终督导和办学过程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融合型教联体采取捆绑式评价;对协作型教联体,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方式,综合评价牵头学校和共建学校的建设情况。建立第三方绩效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利用问卷、座谈等方式对各成员学校师生、家长、两代表一委员等进行教联体实施效果的评价反馈。对融合型教联体分校长进行评价时,应当充分听取核心学校主要负责人意见;对协作型共建校校长进行评价时,应当充分听取牵头学校负责人意见。建立数字驱动教育评价体系,大数据跟踪教师学生应用平台教与学的数据,形成“精准测评”数据池,进行数据“精准测评”评价。

(八)聚焦心理健康,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压力。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课间周一节。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1—2名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定期参加市继教中心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科学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测评,筛查重点关注对象,及时建立跟踪档案,动态管理、时常关心。规范运行心理辅导室,明确规章制度,按流程开展心理辅导。

(九)聚焦职教改革,多措并举提升办学活力。鼓励企业合作办学,共同建立实习就业基地、共同参与职教办学、共同培养技能人才、共同建设实训基地、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实现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构建应用型人才学历上升“立交桥”,形成高职与中职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继续做好以中青年教师为主的教育培训工作,职校退休优秀专业教师和企业退休工程师、技师的返聘工作,配齐调优师资队伍。

(十)聚焦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及后勤行为。进一步规范公用经费支出,严禁公用经费用于人员方面支出。进一步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严禁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做到收费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违纪,谁负责”。学校后勤推行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制度,通过公开招投标,对全市学校食堂米面油等大宗物资进行统一配送。

(十一)聚焦安全稳定,守牢办学底线安全防线。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防疫情在校园内发生并蔓延。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开展校车、学生校外“出租房”、校园欺凌等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做好校园加装安全防护措施、心理健康筛查、防溺水、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等工作。持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不断巩固与提升校园安全“四个100%”,全面推进和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十二)聚焦教育督导,全力保障教育协调发展。从细处着手,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认真履行教育督导职能,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交办的重点任务,持续完善每月一次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重点关注校园疫情防控、“双减”落实情况,社会性事务进校园审批制度建立情况等。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各类专项督导检查,全力保障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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