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考评的 通  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42783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07日 17:5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7日 17:55:00 名  称: 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考评的 通  知

发布日期:2022-12-07 17:55 来源:潜江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考评的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单位: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定于202212月13日至15日,对各地各校开展本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一)学区(园林分局)。依据《潜江市2022年度学区(分局)工作考评细则》(附件2)进行考评。

(二)高中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依据《潜江市2022年度中小学校工作考评细则》(附件3)进行考评,“双减”及安全工作为重点考核项目。

(三)幼儿园。依据《潜江市2022年度幼儿园工作考评细则》(附件4)进行考评。

(四)局直二级单位。依据《教育局直属单位2022年度工作考评细则》(附件5)进行考评。

(五)区镇街道履职尽责情况。依据《潜江市2022年度区镇街道教育工作考评细则》(附件1),由各学区(园林分局)据实填报相关情况,了解各地履行教育职责,优化环境,为教育办实事、解难事情况。

(六)局管领导班子干部。考核局直学校、各学区(园林分局)、区镇街道镇中镇小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工作情况。

二、考评分组

带队

领导

考评成员

专项

检查

考评单位
























































三、考评职责:

组长:负责年终综合督导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负责检查区镇街道教育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干部考核工作,组织考评组成员汇总整理考评相关数据(包括被检查单位的主要工作特色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结果)。

成员一:负责协助组长开展干部考核工作;协助组长汇总本组考评成员的检查结果,整理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形成问题清单。

成员二:主要负责检查学区(分局)政务运行、工会工作、年度中心工作、民办教育学前教育管理,同时将学区收集的自评材料册带回;学校党建工作、办学行为及附加项“双减”工作;幼儿园设施设备、环境创设、卫生防疫、食堂管理、监控设置等需实地查看的相关事项;局直属单位(二级单位)党建工作。具体检查指标见工作手册。

成员三:主要负责检查学区(分局)队伍建设、后勤财务管理、校园安全、评优否决事项;学校队伍建设、后勤财务管理、校园安全、评优否决事项;幼儿园办园行为、财务管理、廉政建设、加分项及评优否决事项;局直属单位(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履行职能、工会工作。具体检查指标见工作手册。

成员四:主要负责检查学区(分局)队伍建设、后勤财务管理、校园安全;学校教育教学、师德师风、教师培训;幼儿园课程设置、教研活动、师德师风、教师培训;局直属单位(二级单位)机关建设、队伍建设、重点工作。具体检查指标见工作手册。

专项检查成员:由共青团潜江市委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检查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考核指标见《全市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考核细则》(附件7)。

四、考评方式

市考评组依据对应《考评细则》,对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单位、所有中小学(中心幼儿园)进行现场考评,其中涉及党建方面工作,标准参看《教育系统2022年党建工作考评细则》(附件6)。采取听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访谈师生等形式采集信息,逐项量化评分。

市考评组未能实地检查的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学区(园林分局)依据幼儿园考评细则进行考评。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考评准备。各级各类受评单位要认真总结2022年工作,对照相应《考评细则》逐项自查自评,整理相关档案资料。根据2022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考评工作提醒要求攥写自评材料(包括自评得分和自评报告),自评材料电子版于12月12前以学区(分局)为单位,发送至督导办邮箱(465818543@qq.com)。同时,学区负责将本学区纸质自评材料及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中心幼儿园纸质自评材料装订成册后,于受检当日交成员二带回。

(二)规范考评工作程序。1.原则上,考评组对各学区(园林分局)所属学校和中心幼儿园要校校走到,依据考评细则,客观公正评价。2.现场考评要注重发现典型,肯定工作特色、亮点。同时,也要突出问题导向,列出各地各校问题清单,提出指导意见。3.各地年度工作现场考评情况,由各考评组组长组织综合评议,在现场考评结束一周内,集中向局党组汇报。4.依据现场考评情况,综合各地各校一年来在政务运行、党风廉政建设、教学质量、各类专项工作督导检查等方面的考评情况,对各类考评单位进行综合评价,经局党组会专题审定,作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认定。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评定优秀等次:考评单位或学校受到通报以上处理的;因违规招生造成大班额现象严重的;存在违规收费等方面行为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小学、初中入学率、巩固率不达标的;存在其他评优否决事项的。

(三)严肃考评纪律。考评组实地检查期间,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须安排工作餐的,一律在学区、学校食堂安排,杜绝铺张浪费。考评期间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202212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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