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问答

解读单位: 潜江市教育局 来源: 潜江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5日 09:55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2020-06-15 09:55 来源:潜江市教育局

1.国家对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受义务教育权利有哪些要求?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是每个父母(或监护人)应尽的义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拒不送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放任适龄儿童、少年辍学是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原则和依据是什么?

答: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总体原则是“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具有园林城区户口是就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条件,房屋所有权证(包括不动产登记证、房屋土地证、房屋规划许可证)是划片的主要依据。

3.“就近入学”是指所有学生都能到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答:“就近入学”不是绝对就近,而是相对就近。因为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和不规则性,各学校的办学规模、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等也都不尽相同,所以学校招生区域划分不可能让每一名学生都到其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

4.今年城区学校招生区域有哪些变化?

答:由于城区学校布局、招生规模、区域人口等因素的变化,今年,市教育局对园林路的划片区域做了如下调整:园林路以横堤路为界,北段西侧调整为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南段和北段东侧仍属二实小招生范围。园林路:以育才路为界,北段为园林二中,南段仍属园林二中南校区。

5.今年泽口的小学、初中新生到哪所学校入学?

答:泽口户籍的小学新生,今年仍然到实验小学高新校区就读。初中新生按照学生意愿和就近原则,到曹禺中学泰丰校区或园林一中就读。从2021年秋季开始,实验小学高新校区一、二年级整体搬迁至三江路新校区。现实验小学高新校区将办成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更名为“高新区学校”,由泽口学区管辖。泽口户籍的小学、初中新生在高新区学校就读。

6.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要年满6周岁吗?

答:《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当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根据省厅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未满6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学校在有富余学位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由于园林城区学校学位紧张,大班额压力较大,在园林城区就读小学一年级必须年满6周岁,即在2014年9月1日以前出生。

7.具有园林城区户口,但户口与房屋所有权证地址不一致,学生该如何上学?

答:园林城区户口是学生就读城区公办学校的基本条件,户口与房屋所有权证地址不一致时,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的地址为划分学校的主要依据。

8.具有园林城区户口,没有取得园林城区房屋所有权证的学生如何上学?

答:具有园林城区户口,不能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学生,属自建房的,可以凭房屋土地证或房屋规划许可证作为入学依据;属已购买商品房但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以凭正规的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和近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作为入学依据;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资料证明实际居住地的,将按照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办法指定就读学校。

9.是否在城区上幼儿园或小学,与是否到城区就读小学或初中有没有关联?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入学,与学生在哪所幼儿园或小学毕业没有关系。只要满足城区小学、初中入学条件,依据相关规定要求,都可以到对应学校就读。

10.如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答:我市严格落实“两为主”(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园林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就读学校。

园林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小学,按以下区域划分:居住在章华路以东的学生到曹禺小学就读;居住在章华路以西,潜阳路以南的学生到马家台小学就读;居住在章华路以西,潜阳路以北的学生到园林五小就读;能够提供园林一小和园林三小服务片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实际居住证明的,可以到对应的小学就读。园林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初中,按以下原则办理:能提供园林城区房屋所有权证的学生,到房屋所有权证所在片区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不能提供园林城区房屋所有权证的,居住在东风路以南,章华路以东的学生到曹禺中学泰丰校区就读;居住在章华路以西,潜阳路以南的学生到园林二中南校区就读;居住在章华路以西,潜阳路以北的学生,以及章华路以东,东风路以北的学生到园林一中就读。

11.进城务工人员身份如何认定?

答:进城务工人员身份确认办法如下:①进城经商人员的,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1年的纳税发票以及居住地证明。②进企事业单位的务工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1年工资发放花名册、单位缴纳的1年社保金发票。③灵活务工人员,须提供劳动就业局颁发的就业创业登记证、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出租合同及缴费发票等,且租住2年以上。

12.没有园林城区户口,但已在园林城区购房的学生如何入学?

答:学生入学时,必须出具学生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必须出具正规的购房合同、正规的购房发票和近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认定。对于小学新生,没有城区户口,但父母已在城区购房,视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指定学校就读;对于初中新生,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注的地址,到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13.新学期,小学和初中新生报名时间和程序是怎么安排的?

答: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凭户口簿和房屋所有权证直接到对应小学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9日至10日。可扫描学校下发的二维码,预约登记报名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等待时间;初中新生7月27日到毕业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7月28、29日持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乡镇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28日至30日。

14.对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有哪些优惠措施?

答:根据《关于激励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潜组文[2020]1号)精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2020年秋季入读小学的,必须年满6周岁,在学校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学生户籍(户籍2020年5月1日以前迁转有效)和房屋所有权证地址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公办学校就读入学。2020年秋季入读初中的,在学校学位允许的情况下,依据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生实际居住地,优先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公办学校就读。

15.返乡回读的初中新生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答:返乡回读的初中入学新生7月27前持户口簿和房屋所有权证到园林教育分局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将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

16.到园林城区学校转学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答:园林城区学校不接受非正常转学插班。对于返乡回读学生,需进行严格资料审核,要提交以下资料:具有园林城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必须满1年(2019年6月1日前);‚具有城区“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学校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集中到基教科复核后,学生方可进校。

17.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义务教育学校班额要控制在55人以内。今年秋季,全市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班额要控制在50人以内,任何学校不得新增大班额,对于已有的大班额要采取分班等形式予以消除,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

18.义务教育期间择校对学生考试升学有哪些影响?

答:《市教育局关于深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潜教基[2015]5号)规定,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只要有一次择校行为(包括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及中途非正常异动),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将不享有潜江中学指标生分配资格。

19.残疾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因身体原因暂时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后返校就读;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可以申请“随班就读”,就近入读普通中小学;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可以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重病重残,失去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经过市残疾儿童入学评估专家委员会评估后,进行居家康复。

20.小学毕业生在提交“小升初”划片资料时应注意些什么? 

答:一是家长要按照学校要求提交户口簿和有效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房屋土地证、房屋规划许可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原件;二是今年初中新生可扫描二维码进行入学信息填写,填写的信息一定要与向学校提交的资料保持一致。家长务必如实填写,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学生入学资料进行现场核对,如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将记入孩子的诚信档案。三是入学资料以第一次提交为准,资料一旦提交将不能更改。

咨询电话:0728-6234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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