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行业协会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1368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09日 10:52: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9日 10:52:00 名  称: 潜江市行业协会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1-04-09 10:52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一、全市行业协会党建基本情况

行业协会是指同行业内企业基于行业利益自发组成的互益型非营利社会经济组织。它具有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监督、行业协调等职能,是政府与企业、生产者与经营者、顾客与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在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和实行“直接登记”后,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由市民政局主管。我市现有社会组织355家,其中行业协会33家,无商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基层治理作用发挥较为明显的21家中,主要业务领域为建筑建材房产类4家,生活生产资料类6家,广告印刷文化类3家,银保金融类2家,市场服务类6家。秘书处(办事机构)共有专(兼)人员44人,其中中共党员23人。共组建党组织15个,其中 功能性党支部12,联合支部3个(覆盖社会组织7家),无单独组建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95%。

二、行业协会党建工作主要做法

按照省委、市委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安排和要求,持续深入开展了“百日攻坚”、“百日巩固”、“百日提升”行动。近年来,潜江结合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际,全力推进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具体做到了“五同步、五推进”,将社会组织党建贯穿于申请到成立的全过程。一是与政策制定同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措施刚性化。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专章强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从强化党建领导体制、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覆盖、扎实有效开展党的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等四个方面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市委组织部门、市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先后下发多个文件,进一步细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清单,加强党建责任,丰富党建工作载体,坚定不移推进社会组织党建措施落地落实。二是与受理登记同步,推进发起人和业务(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受理社会组织申请成立登记时起,要求社会组织发起人对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在行政审批资料中,增加填写《党员信息情况表》和《党建工作承诺书》,并由发起人签字,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名义将《党员信息情况表》和《党建工作承诺书》移交业务主管部门,要求业务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高度重视,回复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做到应建必建。三是与现场督办同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效展开利用社会组织办公场所实地勘察和“两随机、一抽查”,协同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建立情况、党工作开展情况、党建阵地落实情况、党建经费保障情况进行现场督办检查,构建了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三方联动”机制四是与核准章程同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入章认真落实新成立社会组织(含行业协会)在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内容要求,为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供制度保障。在行业协会章程第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中分别强调,“本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本会负责人候选人的审核把关按省委组织部门牵头制定的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党内职务按党的有关规定执行”和“本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有关方面的监督”等具体党建工作条款,确保党建入章”核准社会组织章程、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运行的刚性构成要素,新成立社会组织(含行业协会)“党建入章”达到100%五是与年度检查同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正常化。将社会组织党建纳入年度检查重要内容。在年度检查中,发现社会组织符合建立党组织未建立的或有党员没有纳入党组织生活的,及时通报业务主管部门,立即约谈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求迅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纳入“活动异常名单”。近年来,对68家(其中行业协会8家)长期不参加年检,不建立党的组织的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

、行业协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社会组织具有基层性、群众性和广泛性的特点,社会组织管理属于社会治理范畴的社会化政治工作,特别是行业协会,它汇聚了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的绝大部分成员,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一定经济实力,具有行业代表性话语权,他们在经济建设、基层治理和社会稳定的作用举足轻重,开展党建工作具备基础和优势。为此,加强行业协会党建,让党在社会组织发声,保证党对社会组织的绝对领导尤为重要。但在新的形势下,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遇到了一些瓶颈和困惑,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制上,配套政策还需跟进。不够顺畅,主要有3种因素叠加而成。在政策层面,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从创新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严格组织生活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国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于2016年开始并同步实施行业协会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在新的情况下,如何针对“脱钩”或“直接登记”后的行业协会党建各地只能边摸索,边建立,规范化的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缺乏跟进的配套政策。在省级层面,省级民政部门不承担行业协会党建职能,基层民政部门开展行业协会党建没有上下呼应和左右贯通,形成“孤岛”各自为政,各自为战。在市(县)级层面,只有极少数地(市)级民政部门成立了专的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解决了编制和经费,但绝大多数县(市)民政部门没有解决,缺乏完备的运行机制、有力的保障措施,行业协会党建工作推进存在机制障碍。二是在保障上,缺乏人力财力和专职党务人员的支撑2019年,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批复成立“中共潜江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市民政局,负责全市近160家有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不含三师两民、乡镇七站八所)党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和具体负责33家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的政策宣传、教育、纪检、统战工作;党建工作调查研究;指导协调66家业务主管单位(含区镇街道)任务。为更好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解决社会组织党建人员编制和党建工作财政预算,但又遇到事业单位改革和财政压缩开支的“紧缩期”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没有得到非常妥善的解决。再是,由于行业协会的特殊性复杂性和党建工作的常态性,要做好行业协会党建工作,党务工作人员须同时具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党建工作的两方面经验,才能将社会组织党建做实做活,但由于非专门机构做专门党务,非专职党务人员做专职基层党务等原因,行业协会党建工作难免出现创新不够、不精不专,浮于表面的问题。三是在职能边界上,行业主管部门与登记管理机关职责存在商榷空间我市于2018年底完成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现有34个行业协会,主要分布在建筑业、装饰业、饲料加工业、物业服务业、种养殖产业等诸多领域,民政部门在推进行业协会党建工作存在对行业协会业务领域不精通,党建要求不能与其业务融合,未能充分体现“党建+业务”等党建特色等客观问题。其次,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是在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之间行政关系的脱钩,是为了彻底解决“红顶中介”、“红顶帽子”等问题来充分释放行业协会的市场活力的政策措施,而不是“脱干净、甩包袱”,脱钩或直接登记后,行业协会的发展一直没有离开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扶持,也没有离开原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监管。(湖北省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第四条规定,本会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但原行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在仍然具备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的职能下,在行业协会“脱钩”和直接登记后,同时“脱钩分离”了党建责任交由民政部门负责,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由主管部门的“顺势为”变成了民政部门“逆势而上”,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行业协会商会党建+业务”的两张皮,存在边界模糊的问题,在党建职能上,有着可商榷的空间。再是行业协会以单位会员为主体,会员单位是实体经济单位,具备组建条件的,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百日攻坚”中都组建了党组织,很多社会组织法人既是非公经济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书记或支委)也是行业协会党组织负责人(书记和支委),他们认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架构设置有重复叠加。因此,缺少行业主管部门的党建责任下的极少数行业协会负责人对成立行业协会党组织有敷衍推诿心态,存在认识误区,需要进一步厘清和明晰。

相关建议:加快政策出台。一是加快研究出台《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实施办法》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系列配套文件,明确行业协会商会的党组织设置,责任边界、运行机制和考核机制。二是认真落实组织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的审核把关,把拟任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法人)是否为中共党员、是否具备党务工作知识、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作为必要条件,源头上,从部门责任上,从体制机制上切实增强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负责人(法人)抓党建的高度政治感和高度自觉性。要夯实工作支撑。一是在组织部门或民政部门单设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由分管民政工作市领导担任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书记,落实机构、编制和财政保障,按社会组织总数0.5%的基数配备社会组织党务人员。二是在市级层面建立由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和其他较多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社会组织党建和管理联席机制,定期会商和部署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及时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则和社会组织党建推进体系,为实现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打下基础。三是创新方法路径在厘清职能边界上,有两条路径可走,一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党建”“脱钩不脱管”的要求,将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交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二是行业协会的属性是群众组织,公益组织,也可以按照建设“大社区党委”的要求,将行业协会党组织纳入所地的“大社区党委”管理,充分发挥服务社区居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这样更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有利于行业协会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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