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36314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20日 09:59:11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0日 09:59:11 名  称: 潜江市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1-08-20 09:59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依法治国、法治湖北建设、法治潜江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统一部署,决定自2021年8月中旬至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范围为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内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开展此次“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将综合运用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限期整改四种整治措施,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清理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此次“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我们将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政治任务来抓,组建专班、配强配齐力量,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切实开展好此次整治行动。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