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关于低保家庭拥有车辆”问题的回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3961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08日 15: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08日 15:00:00 名  称: 市民政局关于“关于低保家庭拥有车辆”问题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2-05-08 15:00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网友:尊敬的市民政局部门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母亲得了重病以后开始拿低保,我已经结婚4年,老婆是外省的,我岳父考虑到我们两家距离有点远坐车不太方便想给我们买一辆车,但是我们家庭的收入情况一直处于最低生活水平,然后我了解到低保家庭是不能拥有车辆,假如我名下有车我母亲的低保会被取消吗?

市民政局回复:您好,根据低保待遇相关规定,低保家庭是不能拥有车辆,如果您名下有车您母亲的低保会被取消。如您还有疑问,请咨询潜江市民政局低保科,电话0728-6296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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