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1926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07日 15:30:13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7日 15:30:13 名  称: 潜江市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2-06-07 15:30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管理,维护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良好发展秩序,推动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发挥正能量,潜江市民政局日前发布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分支(代表)机构,整改一批不规范的分支(代表)机构,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分支(代表)机构,发展一批作用明显的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至7月中下旬。

  通知明确了纳入整治范围的20种情形。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不规范问题,如分支(代表)机构已完成社会团体授权任务和宗旨使命,未予终止的;社会团体超出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活动开展不合规问题,如分支(代表)机构未经社会团体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发展会员、收取会费、接受捐赠、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开展活动的;存在违规收费或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的。同时,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名称使用不规范问题、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也在专项整治之列。

通知要求,社会团体发现分支(代表)机构存在其他项违法违规问题情节较为严重的,要立即予以终止;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但情节较为轻微的,要限期全面整改,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相关终止和整改情况要及时报告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会员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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