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关于印发《潜江市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6173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市农业发展中心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17日 15:10:00 文  号:潜农发办发〔2021〕1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9日 14:10:00 名  称: 市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关于印发《潜江市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9 14:10 来源:市农业发展中心

相关镇街道农机服务中心,中心相关科室,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按照《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17号)和《湖北省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鄂农计发〔2017〕7号)精神,市农业发展中心研究制定了《潜江市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潜江市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潜江市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17号)及《湖北省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鄂农计发〔2017〕7号)精神,为规范、高效完成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作业地点、作业模式和作业质量

作业地点:按照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区域为季节性干旱严重,土壤保墒能力差,全年不种植水稻的旱田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地点为:周矶街道办事处、王场镇、竹根滩镇、高石碑镇(作业任务分配见附件1)。

作业模式:采取单一深松整地作业模式。

作业质量: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质量执行农业行业《深松机作业质量》(NY/T 2845-2015)标准,具体要求是“深、平、细、实”,即作业应打破犁底层,深度要大于25厘米,不超过35厘米。作业后要做到田面平整、土壤细碎,基本无漏松,深浅一致,上实下虚,达到待播状态。深松后要进行下一项作业的,深松整地机必须有较好的合墒平整土地功能。

二、补助对象、补助资金、规模、标准及实施条件

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对象为通过政府采购取得作业资质并具有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能力的新型农机经营主体。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深松作业任务3万亩,补助资金75万元。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25元/亩。

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的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必须具备“五有”,即: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和有显著的综合效益。作业机具必须性能良好、牌证齐全、年度检验合格、证照准驾机型合规,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农机安全责任事故。作业机具数量按1500亩配备一台95马力以上拖拉机、一台深松机,且安装北斗监测终端设备等。

三、补助程序

补助程序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依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确定作业地点。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分配的作业计划,按照“同一地块三年深松一次”的原则,作业主体对本辖区适宜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地块进行统筹规划,按照集中连片、整村整组推进的原则,确定本年度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村、组。

(二)确定作业主体。根据作业主体的机具规模、作业质量、信用信誉等因素,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取新型农机经营主体提出申请、区镇街道政府推荐、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作业主体。对2016年以来承担过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任务,且作业质量好、作业效率高、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履行规定程序后,优先确定为作业主体。作业主体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安装监测设备。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的作业主体必须按照中国农机化协会发布的《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1-2017),在农业农村部确定的远程监测企业目录中选择一家企业的产品,安装深松整地作业信息化监测终端,并保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监测信息与服务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四)签订作业合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取得作业资格后与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签订作业合同,合同中需明确作业地点、面积、时间、作业质量、补助标准等内容,合同签订后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式期满无异议后方可作业,严禁委托或转包给第三方。

(五)作业结束时间。各作业主体应于10月20日前高质量完成作业任务。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作业任务的,作业面积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至其他相关区镇街道,结束时间不得迟于10月30日。

(六)作业面积认定。作业面积认定以深松整地作业信息化监测平台监测的数据为唯一依据,作业面积计算日期以作业合同公示期满开始计算。作业主体要对作业面积一日一核定,确保作业合格面积与监测平台显示数据一致。11月10日前,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从湖北省深松整地作业信息化监测平台导出《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验收单》(附件3)后,由作业主体和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签字确认,并在当地公示7天。

(七)兑现补助资金。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继续实行定额补助。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会同作业主体形成《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4),连同《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验收单》(附件3)审核无误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交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审核无误后,由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作业主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潜江市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工作推进,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机具保障。为确保我市深松整地工作顺利推进,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将优先保障实施主体购置大型拖拉机、深松机具,以及与深松作业相配套的秸秆还田机、捡拾打捆机、免耕播种机等机具的补贴,保证农机深松整地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技术和装备优势,做好机具维修和保养工作。作业过程中监测终端设备和监测平台出现故障,及时与平台客服联系,确保作业数据及时准确。

(三)加强技术指导。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不同作物种类和现有机械装备,制定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技术路线、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选择合适的作业模式,合理衔接前后作业环节,实现农机农艺融合。大力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规范、操作技能、维修保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技术推广效果。切实加强技术服务指导,随时解决农机手遇到的技术难题。

(四)加强监督检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作,坚持阳光操作,全面公开补助程序、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强化实施过程监管。加强对全市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通过电话抽查、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抽检,坚决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发生,确保补助资金安全。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做到资金分配、作业面积和补贴对象确定等公正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安排专人管理监测平台,加强作业情况监测,做到作业数据一日一清。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对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在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产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推进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风险防控。强化警示教育,完善监督机制,搞好重点环节的防控管理,严防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对在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作业主体及时查处,并取消其作业资格。作业完成后,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

各地按照2021年深松整地作业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农机深松整地工作总结、档案资料装订成册后报送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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