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2 11:15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领域,夯实县域特色产业基础,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促进特色产业要素聚集,做强特色产业链条,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经研究,安排你地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万元,请按以下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内容应当符合《湖北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

四五”规划》及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的《社会资

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要求。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的短板弱项,聚焦特色种养业、特色农产品加工、智慧农业等乡村发展、乡村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搭建多种形式的“三农”服务平台,探索县域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

二、项目实施方案应当明确支持的产业和经营主体(不超过5个),支持的经营主体原则上是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经营主体是农业企业的,单个农业企业财政奖补额度不超过财政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经营主体是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单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财政奖补额度不超过50万元。单个项目经营主体拟投入项目建设的资金不得低于财政奖补金额。

三、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于2022126日前以正式文件将项目实施方案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纸质材料一份邮寄至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同步发送电子邮件),备案5日后如无修改意见反馈,各地应按照上报的实施方案尽快抓好项目落实工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凡星

联系电话:027-87166055,电子邮箱:94268094@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省农业农村厅行政

219

邮政编码:430070

附件:1.**县(市、区)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

目实施方案(提纲)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

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的通

知(农办计财〔202210号)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1126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1: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提纲).docx

附件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的通知》(农办计财〔2022〕1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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