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700号;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主席令 第七十号。
二、服务内容
根据求职者就业意愿进行就业信息推荐和指导
三、受理条件
1.就业创业;
2.自然人
四、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职业指导登记表
五、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六、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八、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潜江市红梅西路55号劳动就业管理局506室
咨询电话:0728-6237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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