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原工商部门决算说明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6434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24日 00: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24日 00:00:00 名  称: 2018年度原工商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9-10-24 00:00


  

一、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二、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8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四)关于市工商局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名词解释

四、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

2018年部门决算于20191014日经市财政局批准,按照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潜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潜机编【201665号)文件精神,潜江市工商局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全市工商系统12315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十)负责本市商标管理,指导商标注册和代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省著名商标的推荐、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促进本市驰名商标的发展,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地保护;(十一)负责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本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十三)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十四)领导本系统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和人事教育、基层建设、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工会等工作;(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工商部门包括15个机关科室及17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市局机关

财政拨款

东城工商所

财政拨款

西城工商所

财政拨款

开发区工商所

财政拨款

广华工商所

财政拨款

周矶工商所

财政拨款

总口工商所

财政拨款

浩口工商所

财政拨款

熊口工商所

财政拨款

新城区工商所

财政拨款

老新工商所

财政拨款

高石碑工商所

财政拨款

张金工商所

财政拨款

注册分局

财政拨款

消保分局

财政拨款

信用监管分局

财政拨款

稽查分局

财政拨款

督察队

财政拨款

(三)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主动谋划,助力全市亮点工作

1、助力特色产业发展。对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围绕工商职能职责,将“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和创建放心消费城市”相结合,主动融入全市产业战略发展大局,探索出具有潜江特色的“放心消费创建+品牌整合创建、主体诚信建设”三位一体联动互促的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模式,全力服务我市虾-稻产业农业供给侧改革。186月,全省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暨放心消费创建现场会在我市召开,省局主要领导对潜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创建活动思路清晰、理念超前、手段先进、措施有力。

2、助力传统产业发展。聚焦“潜江裁缝”中国十佳劳务品牌,针对服装产业发展存在的小、散、乱问题和产业短板,积极承接政府服装小作坊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安监、消防等部门,对全市安全隐患突出、环境污染严重、生产工艺粗放的小服装厂有序进行关停并转,经过专项整治工作,共关停小作坊服装企业206户,筹建服装产业园区3个,培育规模以上企业6户。

3、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聚焦我市乡村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战略,主动把工商职能融入政府大局中谋划、推进、落实。3月,提请将加快放心消费城市建设,打造潜江虾-稻湖北区域公用品牌、中国驰名商标,构建潜江虾-稻产业维权体系和诚信体系等工作写入市委1号文件,纳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动我市乡村经济发展。工商职能的渗透力和部门影响力进一步提升,获得市委市政府高度赞扬,我局在全市目标责任考评中首次进入优秀单位行列,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农村工作优秀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二、积极履职尽责,全力服务市场环境

1、抓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积极开展“全市通办”窗口品牌建设,持续释放多证合一、电子化登记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红利,市场主体准入环境更为宽松便捷。2018年,我市市场主体总量60500户,较2017年末总数户增加6222户,增比为11.46%,其中企业10956户,较2017年增加782户,增比为7.69%。充分运用“四书五进”工作机制,发放商标服务“四书”1500余份,持续推进品牌强市建设,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已达到4975件,较去年底增长47.7%。我局积极参与全市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市民宣传各类突出经济犯罪的表现形式、规律特点、防范知识和法律知识,并就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坚决打击金融犯罪行为。

2、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信用监管路径,建立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动全市40个行政部门在平台进行注册并有效运用;分季度对880户市场主体进行“双随机”抽查检查,实现了“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突出抓好年报宣传、旬通报制、责任领导、蹲点督办、末位约谈等制度,全市企业年报率95.47%,个体年报率99.98%,农合年报率99.43%,全省排名第一。按照《市生态环委会关于印发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整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对未经工商登记,擅自从事小餐饮经营服务的,依法予以规范查处,切实加强餐饮油烟管控。强化执法办案新理念,加强案件研发力度,变“大办案”为“办大案”,变“数量”考核为“质量”考核,集中查办了一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大案要案。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着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张贴标语、悬挂横幅60余条,线索排查阶段,我局出动执法人员近700人次,执法车辆近200台次,排查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48个,重点市场主体900多余户,此专项工作被市电视台专题采访。2018年,系统办结案件284件,查办的多起网络传销案创历史新高,执法办案工作受到省内外同行的高度关注和学习观摩。

3、抓维权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聚焦民生热点,坚持侵权打击精准化、消费维权专业化和投诉处理规范化的原则,开展消费权益普法宣讲,畅通诉求渠道,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持续深化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双打”案件131件,案值96.76万元,受理消费者诉求3327件,法定时限内办结率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36万元。巩固提升了工商“打假维权保民生”的社会地位。

三、强化责任担当,融入全市经济大局

1、精准扶贫取得阶段成果。我单位驻村地点分别是杨市办事处新庙村、李滩村、左场村、佘口村。截至目前,已为新庙村修建碎石路和完善村水利设施,四个村一共扶贫资金8万元;新庙村118户已全脱贫,其中52户稳定脱贫;李滩村42户,22户脱贫,20户今年年底脱贫;左场村49户贫困户全部脱贫;佘口村64户全部脱贫。

2、招商引资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我局“走出去”6次,“请进来”6次,申报重大有价值信息3条。其中湖北旺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65亿元,征地88亩,建设3600T高端精细专用化学品项目,已办理《营业执照》、《项目规委会审批》,正在办理环评和安评,可望在年底前签订正式合同;中国水电顾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投资东荆河风电项目,经过一年的测风数据收集,已完成《风资源评估报告》、《项目建议书》,地方政府项目考察等,现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积极打造虾-稻区域公用品牌。一年来,我局围绕打造“潜江虾稻”区域公用品牌积极作为,“潜江龙虾”驰名商标已于88日争创成功,虾-稻品牌整合龙虾城示范区的项目建设全部竣工验收,为“潜江虾稻”区域公用品牌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手段。“潜江龙虾”(非活体)、“潜江虾稻”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成功,虾-稻产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总量达到3件。目前,“潜江虾稻”驰名商标申报已纳入工作日程,我局已成立了专班负责“潜江虾稻”驰名商标的培育工作,待其达到驰名商标认定的基本条件后,迅速指导促进会启动认定申报工作。

二、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8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6204.85万元

2018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6204.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5.68万元,增长12.6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522.05万元,占比89%,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60.34万元,增长1.10%;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其他收入682.80万元,占比11%.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635.35万元。

2)支出总计6374.00万元

2018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6374.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65.54万元,增长17.8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494.27万元,占比86.2%。其中,人员支出4821.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3.06万元,公用支出469.48万元。

2.项目支出879.73万元,占比13.8%

2018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5700.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5.83万元,增长7.46%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95.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8.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8年支出17.8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调研、同级兄弟单位交流、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02批次、接待总人数3326人。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支出78.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9.78万元,2018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68.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5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增长50.43%,主要原因是:机构筹备改革,业务量增大,公务用车磨损率较高,维护费用相应增加。

(四)关于市工商局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批复我部门6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资金509.84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工商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具体表现在:预算编制较为及时、准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三公”经费控制较好,压缩率达到了预定目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本部门人员经费不足,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的现象。项目支出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不足,项目整体效益尚需提升。考核结果为“优良”。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要求,应当不少于对机关运行费、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等情况进行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包括机关各科室、12个基层工商所及5个直属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69.48万元,比上年增长57.03万元,增长13.8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筹备改革,业务量增大,机关日常运行费用开支加大。

2)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包括采购类型、采购规模和资金来源等。政府采购总支出为393743元,其中货物类276981元;服务类116762元。均符合政府采购各项规定。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具体说明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1231日,潜江市工商局部门固定资产总计2678.8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9718.55平方米,价值1476.94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7056.95平方米,价值236.16万元;车辆25辆,价值269.9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695.74万元(包括通用设备1456个、专用设备141个、办公家具2755个)。

三、名词解释

对收入、支出等科目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如: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决算公开表格如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

                                                           

2019年10月24日

原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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