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调解中心、市公证处,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质效,圆满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经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市司法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郑 琼 局党组书记
第一副组长:彭卫华 局长
副 组 长:朱甫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微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高丽 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李劲松 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成 员:李 茜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副
科长
杨小婷 政治部副主任
张伶俐 办公室主任
秦德志 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
余春花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舒 莉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夏丽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黄慧慧 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人
李 丽 装备财务保障科科长
郑 蓉 工会副主任
艾 强 市人民调解中心办公室主任
吴三刚 市公证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张伶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例会制度。工作例会由组长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会议议题由办公室在会议前收集整理,具体时间、议题由办公室报请组长同意后进行。
(二)传导压实责任。领导小组所有组成人员要主动承担责任,积极收集提供线索,特别是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和备案审查科等业务科室要注重在日常工作中挖掘信息,力促全年任务落实落地。
(三)加强政策激励。对招商引资活动和工作给予必要的人、财、物保障,把招商实绩与干部提拔任用、考核评比挂钩,在各项评先评优活动中优先考虑招商实绩突出的人和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