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27 14:44 来源: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湖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对潜江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并于2021年5月8日向我市进行了反馈和移交。涉及我局整改任务中序号7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叶萌  电话:0728-6435864

一、反馈问题

根据潜江市对全市45个乡镇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结果,2020年11月份有12个断面不达标,占比达27%。城南河、田关河总体上水质较差。

二、整改目标

改善城南河、田关河水质。

三、整改措施

加强田关河、上西荆河水质监测,实施上西荆河水环境整治。

四、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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