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27 14:45 来源: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湖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对潜江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并于2021年5月8日向我市进行了反馈和移交。涉及我局整改任务中序号3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叶萌  电话:0728-6435864

一、反馈问题

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均指出潜江市主要水系大量泵站涵闸致使河道沟渠被严重切割“碎片化”问题。潜江市在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时,未就涵闸泵站对水环境、水生态的影响进行系统有效的评估,整改措施可行性不够。系统解决河道沟渠“碎片化”问题还有较大差距,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的矛盾依旧突出。

二、整改目标

推动改善水系畅通。

三、整改措施

开展重点流域涵闸泵站对水环境、水生态的影响评估。加强重点流域涵闸泵站调度管理,进一步完善涵闸泵站调度机制,建立信息通报机制。

四、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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