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部门预算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278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11:3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11:35:00 名  称: 潜江市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3-01-19 11:35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潜江市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部门预算目录

一、潜江市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能

二、潜江市环境监测站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

 (二)单位职责

三、潜江市环境监测站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四、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七、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八、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九、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潜江市环境监测站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二、潜江市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预算公开表格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5)

(六)、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6)

(七)、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7)

(八)、部门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8)

十三、名词解释

2023年度潜江市环境监测站部门预算

2023年度部门预算于2023年1月19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潜财预[2023]1号,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将2023年度预算予以公开。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对潜江市境内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土壤、降尘、降水等环境要素进行质量监测,并定期向省中心站报告上述测定结果。

(二)负责污染源监督监测、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其他委托性监测,并为政府部门提供上述环境方面的数据,为环境规划、决策服务。

(三)负责制定本市环境监测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写本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本市环境质量公报以及各类环境要素的年报、季报、月报。 

(四)负责环境监测工作的质控和质保工作,实行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五)负责对本站环境监测的业务指导、质量考核、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培训。  

(六)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基本情况

1、机构、人员:

根据《潜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环保监测站隶属关系及更换印章的通知》(潜政办[1982]22)和《潜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规范及分类有关事项的批复》(潜机编办[2015]29号)设立潜江市环境监测站。隶属于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是潜江市境内进行环境监测的法定专业机构。本站位于潜阳中路环保巷27号,站设置四个室:办公室、监测一室(监测室)、监测二室(技术室)、监测三室(质控室)。全站年末实有在职干部职工22人,其中事业全额财政5人、事业自收自支在职人员17人。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8.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8.2万元。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27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包括:节能环保支出(类)行政运行支出253万元,占90.94%;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5.2万元,占9.06%。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节能环保支出(类)预算数27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1万元,上升8.2%;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233万元;运转类(公用经费)支出:20万元;运转类(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25.2万元。具体增加原因为:我单位本年在项目经费中增加了车辆购置费,用于购置两台监测车。

四、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支出278.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医疗保险。

(二)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25.2万元,主要包括:购置两台监测车辆。

五、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2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②项目支出25.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5.2万元。具体原因为:我站本年度在项目经费中增加了车辆购置费,购置两台监测车辆,故导致我站2023年“三公”经费有所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无支出预算。

七、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支出。本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278.2万元。

八、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2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0万元、卫生健康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九、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278.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53万元,占90.94%;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5.2万元,占9.6%。

十、潜江市环境监测站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每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评价覆盖率达到10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本条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我站政府采购支出预算25.2万元,购置两台监测车辆,用于保障应急突发情况和日常环境监测任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潜江市环境监测站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 2022年12月31日监测站资产总额:998.9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46.30万元,车辆4辆,价值377.18万元,专用设备272.12万元,家具类3.35万元。

十二、预算公开表格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5)

(六)、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6)

(七)、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7)

(八)、部门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8)

十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等方面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环境监测站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