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1209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2月18日 16:4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18日 16:40:00 名  称: 关于印发《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18 16:40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潜环发〔20211


关于印发《潜江生态环境局2021

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及市委、市政府2021年工作安排,局党组研究制订了《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并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





2021年218


潜江市生态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和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任务,结合实际制订2021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考察长江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保工作,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生态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落实我市“东进南扩、产城融合、四区联动、全域振兴”发展战略,围绕“一城两区三基地”发展目标,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开局取得优异成绩。

二、主要目标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序时完成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物总量减排、二氧化碳排放量等各项目标任务。

三、重点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积极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全力抓好生态环境业务工作。

1.统筹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一是完成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统筹谋划“十四五”期间重点任务、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项目,瞄准规划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实现工作清单化。二是完成潜江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空气质量改善、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及化学品污染防治、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编制。三是积极谋划完善生态环保项目库。督导加快做好项目前期手续,提高项目成熟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并制订项目管理办法,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责任领导:刘国平、田友福,牵头单位:综合科,配合单位:水科、气科、土科、生态科、财务科、综合执法支队、监测站)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持续落实长江保护修复。积极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深入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开展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专项行动,推动重点行业节水改造。配合推进长江“十年禁渔(责任领导:刘国平,牵头单位:督察办,配合单位:水科、生态科综合执法支队)

二是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共治,谋划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全流域治理,全力抓好东荆河、四湖总干渠、通顺河潜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最大限度盘活水系,加强上下游涵闸调度,重点确保东荆河、总干渠及通顺河潜江段等生态基流。逐步推进湿地及湖泊生态复,以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水质提升及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为切入点,常态化开展全市重点湖泊水生态监测。强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协同推进湖泊清淤和综合治理。建立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分析监控机制,推进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常态化做好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日常巡查管护。继续开展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治理,保障饮水安全。(责任领导:刘国平、田友福,牵头单位:水科,配合单位:综合执法支队、监测站、环科院

三是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协同控制PM2.5和O3,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工业窑炉综合整治。聚焦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坚持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相结合,全流程防治VOCs污染。强化车、油、路联合管控,推行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修制度,逐步加大机动车超标处罚力度,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推动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推进社会生活源整治,督促继续深入开展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治理,继续实施中心城区禁鞭管理,持续强化道路扬尘、建筑扬尘以及堆场料场扬尘管控。压紧禁烧责任,严控违规露天焚烧行为,督导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责任领导:余锋,牵头单位:气科,配合单位:综合执法支队、监测站)

四是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开展典型行业用地及耕地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强化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加强部门联动,深化建设用地、农用地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情况监管。(责任领导:田友福,牵头单位:土科,配合单位:综合执法支队、监测站)

五是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监督完成省下达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整治,积极申报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推进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深入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启动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责任领导:田友福,牵头单位:土科,配合单位:综合执法支队、监测站、水科、综合科、审批科)

六是强化固废与危废处置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督促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收集处置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责任领导:曹亚,牵头单位:综合执法支队,配合单位:土科)

七是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扎实开展核技术利用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辐射环境安全隐患。做好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换证现场核查,加大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做好辐射事故应急物资储备。认真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核安全宣贯确保核与辐射安全。(责任领导:曹亚,牵头单位:综合执法支队、生态科,配合单位:宣教中心)

3.持续推进生态环保问题整改。一是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四位一体”问题整改销号。统筹推进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制订实施贯彻落实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面整改、彻底整改、高质量整改,确保按期交账,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抓好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持续开展市级生态环保督察。全力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准备。(责任领导:余锋,牵头单位:督察办,配合单位:各科室、各单位)

二是强化环保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建立完善环保问题整改督查工作机制,重点对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信访件办理情况的检查督办,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油烟治理等专项督办,对重点问题组织开展高频次驻点式专项督查,及时下达督办通知,做到督查常态化、通报常态化,确保问题按时销号反弹。(责任领导:余锋,牵头单位:督察办,配合单位:综治执法支队、监测站

三是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送拘留等手段,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落实法治潜江建设,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普法教育,继续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服务,规范自由裁量权。(责任领导:曹亚,牵头单位:综合执法支队、执法科,配合单位:宣教中心配合税务部门规范在做好环境税核定,做到应核尽核、应收尽收。(责任领导:刘国平,牵头单位:综合执法支队)

4.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创建。一是落实生态省建设有关任务。完成《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中期评估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并及时更新,探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在全省率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试点。组织开展“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地预警机制。实施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观测,大力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责任领导:田友福,牵头单位:生态科,配合单位:综合执法支队、宣教中心)

二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围绕创建要求收集相关文件、规划、指标完成情况、典型工作经验和特色情况等材料。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积极开展“两山”实践基地申报创建。(责任领导:田友福,牵头单位:生态科,配合单位:综合执法支队)

三是开展生态村镇创建。全面落实生态村镇申报、审查及监管制度,督促指导各区镇街道及各行政村开展国家、省级、市级生态镇、生态村创建。(责任领导:田友福,牵头单位:生态科,配合单位:综合执法支队)

5.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一是认真谋划碳达峰碳中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开展近零低碳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提出我市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并组织实施。建好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专项基础研究。(责任领导:余锋,牵头单位:气科,配合单位:综合科、财务科)

二是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全民环境教育和公众参与,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培养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弘扬崇尚节约理念、树立绿色环保观念持续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环境新闻宣传活动,落实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促进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矩阵功能,用好新闻通气会平台,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公开信息。积极参加省第六届环保政府奖、环境友好少年等申报,切实营造浓厚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责任领导:胡艺馨,牵头单位:宣教中心,配合单位:各科室、各单位)

三是扎实服务“六稳”“六保”工作。落实“三线一单”约束要求,严把环境准入关。持续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四个一批”工作,突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审批集中制,持续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主动上门服务企业。落实政务服务“一张网”,认真执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窗通办(责任领导:刘国平,牵头单位:审批科,配合单位:水科、气科、生态科、执法科、综合科、综合执法支队)。统筹推进疫后重振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加强生态环境项目谋划储备,实现项目储备量质齐升,提高部门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责任领导:田友福,牵头单位:综合科、财务科,配合单位:水科、气科、土科、生态科、审批科、综合执法支队)

(二)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1.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一是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生态环保责任,修订完善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印发《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办法》《潜江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潜江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和严格生态环保考核,强化生态环保领域追责问责。(责任领导:余锋,牵头单位:督察办,配合单位:办公室)

二是全面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新、改扩建项目需新增排污总量的一律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总量指标,规范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项目实施,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责任领导:田友福,牵头单位:综合科,配合单位:审批科、水科、气科、土科、财务科、综合执法支队)

2.完善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一是持续完善环境监管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制度,继续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差异化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健全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及时有效处置好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举报线索。(责任领导:曹亚,牵头单位:综合执法支队、执法科,配合单位:宣教中心)

二是积极谋划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继续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畅通完善环境信息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加强排污许可监管,推进排污许可信息共享。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改革,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统计数据质量。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工作常态化。(责任领导:刘国平、田友福,牵头单位:改革办,配合单位:执法科、综合执法支队、审批科、综合科、财务科)

3.强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体系。一是不断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成化工园区预警系统建设。持续做好市内跨界流域考核,每月通报考核结果。做好水气土环境质量、入河排污口、水功能区、生态功能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农村黑臭水体水质、农村生态状况等环境监测、评价及信息公开。加强重点地区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加大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提高监测数据质量。(责任领导:田友福,牵头单位:监测站、水科、气科、土科、综合执法支队)

二是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妥善处理12345市长热线、12369环保热线、“双微”公众号、网上民意直通车及阳光信访等平台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环境。加强生态环境舆情监测与分析研判,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提升环境应急处理能力,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责任领导:曹亚,牵头单位:综合执法支队,配合单位:宣教中心、水科、气科、土科、生态科、监测站)

(三)不断强化党建引领,全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1.加强思想教育整训。一是举一反三,认真抓好中央巡视省委,省委巡视市委、省厅反馈问题整改,统筹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示要求,将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最根本政治要求,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政治生命线,时刻维护党中央权威,勇于担当作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双报到双服务”活动。(责任领导:胡艺馨,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办、人事科,配合单位:各科室、各单位)

二是突出抓好创新理论学习。持续推进“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各党组织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提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质效。(责任领导:胡艺馨、田友福,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办、人事科,配合单位:各科室、各单位)

2.强化业务大练兵。一是开展专题培训,着力抓好生态环境业务、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等能力素养提升,提升环保队伍干事创业能力。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活动,争创铁军标兵,锻造守护潜江生态环境安全的生力军、护卫队(责任领导:曹亚,牵头单位:综合执法支队,配合单位:执法科)

二是做好垂管改革及综合执法支队改革后续工作,进一步理顺关系,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水产品加工行业、工业企业、散乱污、放射辐射、医疗废物、固废危废等专项执法行动(责任领导:曹亚,牵头单位:综合执法支队,配合单位:人事科

3.强化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一是强化党组班子成员示范引领作用,推进绩效考评,健全奖勤罚懒机制。准确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条件、程序和纪律要求,坚持“好干部”标准,切实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建立健全干部选任正向激励机制,在局系统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强化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加强党内关爱帮扶。(责任领导:胡艺馨,牵头单位:人事科,配合单位:各科室、各单位)

二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优化局系统党组织设置,完善党建工作网络,创新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督促做好各党组织换届工作。突出党建引领,建立健全党建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的运行机制。(责任领导:胡艺馨,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办,配合单位:各科室、各单位)

三是严把党员发展关,打造过硬党员队伍。高质量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素养。以“五型”机关创建为抓手,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专业意识、服务意识、实干意识、廉洁意识。(责任领导:胡艺馨,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办,配合单位:各科室、各单位)

4.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纪律抽查通报,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绝不容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密切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责任领导:胡艺馨、田友福,落实单位:机关党委办、办公室,配合单位:各科室、各单位)

二是加强廉政建设。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与执行情况报备制度。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宣教月、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严格落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十六个严禁”行为规范。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日常监督、节点监督、现场监督,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责任领导:胡艺馨,落实单位:机关党委办,配合单位:各科室、各单位)

5.积极推进全面履职。坚持争先创优,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完成精神文明创建、驻村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统一战线、意识形态、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维稳、反恐、国家安全、打击非法集资、建议提案办理、机要保密、网络安全、密码管理、预算管理、档案管理、服务离退休老干部、机关后勤、爱国卫生、全民健身、国土绿化、工青妇等各项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及全市部门前列。(责任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牵头单位: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办、综合科,配合单位:各科室、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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