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3109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17日 17:3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7日 17:35:00 名  称: 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2-08-17 17:35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一、工作推动情况

2019年,生态环境部经过三级排查,共明确交办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113个。2021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强化长江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部署安排,我市在前期“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全面整治和规范长江水系入河排污口,高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整治。

(一)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溯源整治工作会

2021年6月,我市成立了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各相关区、镇、街道协同作战、狠抓落实,形成溯源整治工作合力。为如期完成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6月30日,我市组织召开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会。副市长刘冰对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传达了湖北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印发了《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方案》及排污口管理责任清单,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二)制定了年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全面整治和规范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2021年6月25日,我市印发了《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方案》,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排污口溯源和分类命名并编码,基本树立排污口标志牌,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并完成部分整治任务;经过2-3年努力,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缺补漏,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底前建立比较完善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

为深化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严防问题反弹,确保按期完成2022年目标任务,2022年3月25日,我市以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2022年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以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为平台,深入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按照“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2022年度整治任务全面整治到位,2022年以后要完成的整治任务达到序时进度。

同时要以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行动为牵引,充分发挥“查、测、溯、治”行动效能,促进成果转化衔接,针对存在污水直排等环境违法问题的排污口,运用排污口溯源监测成果,严厉打击污水直排乱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调整了指挥部名称及成员名单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66号)要求,为与湖北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名称保持一致,切实推进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加大重点问题的研判会商力度,保障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将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了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并更新了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各成员单位人员名单。

(四)持续推进完成排污口整治任务

2022年2月22日,以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对57个未完成整治任务的排污口对应的责任主体单位下达《关于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的提醒函》,提醒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完成排污口整治任务。7月4日,以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名义对44个未完成整治任务的排污口对应的责任主体单位下达《关于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提醒函》,要求相关单位将排污口整治方案含资金使用情况报我办备案。此外,每月定期调度,全面掌握溯源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二、进展及成效

(一)监测情况

按照“应测尽测”原则,除取缔、清理合并、达不到监测条件的27个排污口外,我市拟监测排污口86个。2020年以来,我市开展了四轮采样监测。2020年10月完成了第一轮监测,监测排污口数量为29个;2021年6月完成了第二轮监测,监测排污口数量为54个;2021年9月完成了第三轮监测,监测排污口数量为53个;2022年7月完成了第四轮监测,监测排污口数量为10个,共计监测有效排污口数量为86个。

通过溯源并结合监测结果,我市发现了3个达不到水质要求的排污口(超标排污口),潜江市高石碑镇艾灏制衣厂东南口外侧雨水排口、潜江市黄湾村兴隆河左岸吴淌渠雨水排口均COD严重超标,潜江市湖北成城饲料有限公司北2米生活污水排口氨氮超标。前两个排污口属于工业排污口中的厂区雨水排口,主管部门为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10月27日,我办联合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及高石碑镇、王场镇对这两个排污口进行现场调研,查明了排污口水质超标的原因,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的水质必须达标,否则将依法追责。目前潜江市高石碑镇艾灏制衣厂东南口外侧雨水排口已整治完成,且经重新监测水质已达标。潜江市湖北成城饲料有限公司北2米生活污水排口的主管部门是泽口街道办事处,我办已督促泽口街道办事处对该排污口进行整治,该排污口属于经济开发区污水直排整治工程(污水管网延伸工程)第四期,目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对318复线以南区域实施污水管网建设,预计2022年底完成整治任务。

(二)溯源情况

2021年,我市共计开展了三轮溯源排查工作,通过初步溯源、精准溯源、重点溯源三级排查,113个排污口全部溯源完成。

6月8日至6月18日,第三方公司联合支队执法人员分为两组,沿汉江由北向南逐一排查。现场核查了113个排污口的地理位置及基本信息,初步掌握排污状况,初步拟定了责任主体和监管部门。

7月26日至8月27日,工作专班牵头组织了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各相关区、镇、街道对113个入河排污口进行了精准溯源。进一步核实并确认了排污口名称、详细地址、经纬度、污水来源等基本信息,并将正确信息填入环境监督执法APP。精准溯源期间工作专班还联系了潜江日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9月,工作专班对精准溯源过程中整治责任主体和主管部门存在争议的部分排污口进行重点溯源,对几个找错位置的排污口予以纠正。

10月底至11月,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鄂环办函〔2021〕386号)要求,我办联合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辖区大队、第三方公司及相关区、镇、街道,组织对全市113个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现场核查工作。在核查中,针对溯源情况,检查排污口污水来源是否查清、监测数据是否支撑到位、责任是否明确;针对分类、命名、编码情况,检查排污口是否根据溯源结果科学规范进行命名编码;针对立行立改整治情况,检查已完成整治的排污口排污问题是否得到了真正解决等。此次现场核查,核查组主要对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沿线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工业排污口进行了重点核查,检查超标排污口的污染情况及整治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022年5月25日至5月26日,省环境执法监督局对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检查,先后对我市高石碑镇、王场镇、泽口街道办事处、竹根滩镇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检查。共检查6个点位现场整治情况,其中工业排污口4个(含2个典型案例),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1个,农业农村排污口1个(为典型案例)。重点检查整治措施是否执行落实、整治目标是否达到、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现场重点抽查水质超标排污口溯源是否精准、责任单位是否明确、整治目标是否科学合理等内容,并现场听取了各地关于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根据溯源情况我市完成了113个长江入河排污口的分类工作。在划分每个排污口的责任主体时,没有一刀切直接笼统分到相关镇政府,而是根据排污口实际日常监管情况,把任务分到具体企业、省管单位,并要求所在区、镇、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

根据排口类型划分:我市工业排污口22个,农业农村排污口38个,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5个,港口码头排污口6个,城镇雨洪排口14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13个,其他排口15个。

根据主管部门划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管理36个,市水利和湖泊局13个,市农业农村局38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个,市交通运输局6个,泽口街道办事处17个。

根据责任主体划分:涉及企业21个,高石碑镇25个,泽口街道办事处22个,王场镇12个,周矶街道办事处6个,竹根滩镇9个,潜江市高新投公司6个,省管单位10个,潜江市海事局2个。

(三)整治方案编制实施情况

为切实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保护水资源,编制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在全省大多数地市都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下,2021年10月15日,我市印发了《关于开展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确定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分类清单,及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式样)。要求各主管部门按照分类清单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管辖内排污口的“一口一策”整治清单发送至我办,并尽快完成一批立行立改整治工作。11月23日,省厅下发《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参考要求、“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及台账模板的通知》,对照文件要求,我办已于11月底初步完成我市“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和整治清单编制工作。

12月1日,省厅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交叉检查帮扶组对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立行立改、标志牌树立、“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制定及“一口一档”建立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出我市“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和整治清单存在一些问题。对此,12月6日,我办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召开了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清单编制推进会,会上明确了“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和清单编制改进的要求。会后,对照改进要求,我办完善了所有排污口整治的措施、完成时限和投资估算,形成了更加科学合理的“一口一策”整治清单。

12月24日,我办拟定了《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各主管部门对照整治清单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反馈修改意见,共计收到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2个反馈意见,其他部门未反馈意见。2022年1月4日,我办将最终编制的《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呈报市政府审议,待以市人民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后实施。1月21日,《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已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方案明确在2021年已完成56个排污口整治的基础上,2022年底前完成43个排污口整治,2023年底前完成13个排污口整治,2024年底前完成1个排污口整治目标。

(四)树标立牌情况

2021年11月,我市已完成排污口标志牌的设置,每个排污口有相应二维码,树牌比例高。按照《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文件要求,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标志牌样式统一设计为平面固定式,牌面颜色为绿色,图形标志和文字为白色,大小为640mm×400mm,铭牌上包括排污口名称、排污口编码、排污口责任主体、主管部门、监督电话、排污口二维码及图形标志等内容,通过微信扫描铭牌上的二维码,可以查看此排污口的详细信息及地理位置图。

我市已树牌88个排污口,除去取缔、清理合并、重复的25个排污口,其他排污口100%树牌。其中工业排污口12个、农业农村排污口34个、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3个、城镇雨洪排口11个、港口码头排污口6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10个、其他排口12个。

(五)立行立改情况

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聚焦“位置关系、手续合法、达标排放”三个关键要素,严格整治标准,实行拉条挂账,清单式、销号式管理,我市累计已完成69个排污口的整治任务,其中2021年完成56个,2022年已完成整治13个。

按照排口类型划分,完成整治工业排污口21个,农业农村排污口9个,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2个,城镇雨洪排口10个,港口码头排口6个,其他排口15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排口6个。

按照整治类型划分,取缔类13个,主要是对没有排水功能的排口进行封堵或拆除;清理合并12个,主要为企业污水接入市政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规范类44个,主要为安装有在线监控的企业污水排口和农田泄洪涵闸等。

根据责任主体划分,企业完成整治21个,高石碑镇13个,泽口街道办事处13个,王场镇4个,周矶街道办事处0个,竹根滩镇1个,潜江市高新投公司5个,省管单位10个,潜江市海事局2个。

按照《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我市还有44个排污口未完成整治,其中2022年底前完成30个排污口整治,2023年底前完成13个排污口整治,2024年底前完成1个排污口整治目标。根据责任主体划分,高石碑镇剩余12个,泽口街道办事处9个,王场镇8个,周矶街道办事处6个,竹根滩镇8个,潜江市高新投公司1个。

三、亮点工作

2022年3月底,在潜江市人民政府网站设立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专栏,包含工作动态、整治进展、典型案例三个模块内容,每月公布我市的整治进展数据和典型案例。

在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以来,各相关区镇街道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形成了一批好做法、好经验。在此过程中,总结了一批“潜江做法”,如“潜江:实行‘一企一管一监测’,精准治理企业污水”、“潜江:狠抓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整治”等,形成了“潜江经验”,并被央视新闻、潜江新闻、湖北日报、潜江日报所报道。

四、存在问题与困难

当前我市还有44个排污口未完成整治,其中2022年还剩30个。但由于各乡镇专项整治资金缺口,致使剩余排污口无法开展整治工作,会导致无法按期完成销号任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现场“回头看”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针对检查组反馈的两个问题,我办立即制定整改措施。一是提高认识,提升市政府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参与度。切实使政府以及职能部门能主动参与到排口整治工作中来,避免工作进度较慢,深度不够。二是进一步加强整治工作推进,对部分排口溯源不彻底,整治不彻底的问题,细化措施,阶段性安排整治工作。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开展自查,按期推进排污口整治工作,将排放达标、受纳水体达标作为检验整治效果的重要标准。重点对潜江市黄湾村兴隆河左岸吴淌渠雨水排口进行重点溯源,制定整改方案,并树立在线监控,开展排口标准化建设。

(二)根据2022年度工作方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一是7-9月,深入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9月底前完成应测尽测、标志牌树立和一批示范整治工程;二是10-12月,按照“一口一策”整治方案要求,完成2022年计划要完成整治的43个排污口的目标任务,其它达到序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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