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环保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09 00:00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潜江市环保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市环保局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环保政务、业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积极认真做好环保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环保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执法监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环保工作效能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措施。现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局全部实行公开。2016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污染源监管信息、环保业务等信息,共发布406条,环保新闻134条,环评103条,机关科室及二级单位99条,监测站大气地表水等25条,行政处罚及法律21条,环境监察24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来信),申请公开泽口码头拆迁范围等事项。及时办理回复信访人,不属于本机关公开事项。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作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多次研究和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环保部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省环保厅、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2016年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工作措施。

(二)完善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的报送工作列入我局年度责任制考核范围,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促进了规范化的管理。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协调配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优化公开载体。全面及时公开环保信息是做好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我局特别把环保网站作为环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加强网上办事和公众互动,2016年还重点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增加了专栏,对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发布和更新。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高标准还有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环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还有差距,信息公开管理需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

  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整改:

  一是强化内部责任,认真开展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有效、准确。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检查督办,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经常性督导各单位、各科室及时提供公开内容。

  三是进一步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探索开展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企业公开范围。

 四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除了采取网站、行风热线(电台)、电视台、报纸、宣传栏等传统方式外,进一步开拓信息公开渠道,探索尝试手机短信、政务微博、电子邮件等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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