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热线一问一答

解读单位: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8日 18:05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在线访谈方式

发布日期:2022-12-18 18:05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问:我市2022年环境质量状况怎样?

答: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同全市各地各部门一道,着力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长江高水平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加强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前,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一是空气环境质量方面。2022年1-10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04天,其中优良天数252天,优良率82.9%,优于周边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累计均值分别为62μg/m3、34μg/m3,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二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根据监测情况,全市主要河流中汉江潜江段、东荆河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Ⅱ类标准;田关河、西荆河、百里长渠、兴隆河等稳定在地表水Ⅲ类标准。1-10月我市纳入国家考核的6个地表水断面和纳入省考核的9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均为100%。

三是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方面。汉江泽口、红旗码头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在Ⅱ类标准,15个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在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四是降水环境方面。2022年以来降水40次,环境指标正常,酸雨检出率为零。

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是广大市民都广泛关注的事项,您能介绍一下有关情况吗?

答:2022年,市委、市政府进一步高度重视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多次召开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动员会、督办会、推进会。继续实行市领导包保责任制,强化调度,序时推进。

制定生态环保督察“五位一体”整改任务清单,明确115项具体整改措施,按计划联合市两办督查室开展了市级督查,举一反三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3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湖泊专项督察反馈的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9个、第一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3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27个、第一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的2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13个,按照工作计划,今年年底还将有26项整改任务进入销号程序,中央第二轮督察整改攻坚期的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进入销号程序。

问:我市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如何?

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有关情况如下:

第一,关于蓝天保卫战。为推进臭氧污染治理,我们组织对涉VOCs、NOx企业、汽修行业、加油站油气回收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移动源治理,推进省大气帮扶反馈75个问题整改。督促强化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秸秆禁烧、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管控。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第二,关于碧水保卫战。持续抓好东荆河、四湖总干渠、通顺河潜江段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定期巡查,微信实时通报水质数据,及时协调处理影响水质问题,持续开展市域内区镇跨界断面考核,按月监测、每月通报,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强化汉江、东荆河等重点流域水华预警,定期徒步巡查,加密监测。督促重点化工园区开展水污染治理,确保出水稳定达标。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保持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

第三,关于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管,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

问:今年市生态环境局在环境监管执法方面有哪些举措,情况如何?

答:2022年,我局进一步规范环境监管执法,坚持日巡夜查制度,增加巡查频次,开展错时排查,暗访排查,加强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和运用,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系统开展监管执法,严肃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31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1份,限制生产1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1起。

一是规范日常监管。灵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每季度执法摇号随机分配任务模式,采用人工分配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重点行业企业等开展抽查方式进行执法检查,制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双随机”未摇号执法工作安排表,采取“人工随机摇号、分配任务”方式抽查企业18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49人次。

二是落实正面清单制度。采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快速监测等科技手段,对全市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开展“非接触、不打扰”现场执法检查246家次。

三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今年以来,陆续组织开展了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水产品加工行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砂石料堆场、工业污水处理厂等环境整治专项执法行动,督促规范整治了一些环境问题。

四是组织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集中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环境执法线上培训、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执法案卷案例评展、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方面的培训会,针对性开展了模拟执法、练兵比武、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执法队伍水平能力。

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年只剩下最后一个多月了,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有什么具体工作安排?

答:做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17部委《关于推进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为抓手,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完成各项生态环保目标任务,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力推进环保督察“五位一体”问题整改销号。着力抓好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等“五一一体”问题整改,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反馈问题按期整改销号。进一步完善环保问题整改督查工作机制,重点加大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信访件办理情况的检查督办力度,对整改进度不快的问题组织开展高频次驻点式专项督查,及时下达督办通知,做到督查常态化、通报常态化。

二是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确保省下达我市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突出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强化城市面源污染管控。大力推进四湖总干渠、东荆河、汉南河等流域治理,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积极解决好水环境综合治理、水资源优化调度、水生态系统修复等问题,确保国控、省控考核断面考核达标。推进农村小沟小渠污染治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疑似污染地块管理,强化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防范土壤环境风险。

三是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推进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持续开展近零碳示范区建设。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督促指导各区镇街道开展国家、省级、市级生态镇、村创建。实施总量控制及清洁生产审核,全面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制度,做好企业排污核定。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项目实施,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宣教力度,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培养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弘扬崇尚节约理念、树立绿色环保观念。

四是扎实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严格落实《潜江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按季调度,督促各专项指挥部推进落实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绿色转型、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水资源保障、长江流域非法矮围整治等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继续配合落实好汉江潜江段“十年禁渔”。

五是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持续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四个一批”工作,突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审批集中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组建服务企业工作专班,主动上门帮扶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落实政务服务“一张网”,认真执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窗通办。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及质量核查。

六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送拘留等手段,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水产品加工行业、工业企业、散乱污、放射辐射、医疗废物、固废危废等专项执法行动。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服务,规范行政处罚。加强环境信访问题处置,维护好群众身边环境权益。

七是坚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持续开展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实施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八是全力加强生态环保铁军建设。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环保队伍素质和能力。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组织建设规范化、党风廉政长效化、“双报到双服务”常态化制度化,继续抓好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的督导调研,有效保障队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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