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商贸(成品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7141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11:33:10 文  号:潜商安专〔2020〕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11:33:10 名  称: 关于开展全市商贸(成品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0 11:33

关于开展全市商贸(成品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商贸(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根据《省商贸成品油专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潜安办〔2020〕31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全商贸(成品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坚决堵塞安生生产监管漏洞,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商贸(成品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检查时间

集中检查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12月31日。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商贸(成品油)流通领域。重点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成品油零售、批发、仓储企业;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业。

(二)检查内容

1、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监控手段、操作规程等方面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用火用电情况等。

2、针对加油站点,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自查情况,成品油零售经营、危化品经营、消防建设等证件完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油品购销台账、散装汽油销售台账、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等制度执行情况。

3.针对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企业,做到电气线路、设备和消防设施完好,确保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安全使用,加强电梯的检查与维修,做好安全运行,并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贯彻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主任责任。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区、镇、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意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并制出清单,建立台帐,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二)依法整治,不留安全隐患。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各区、镇、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特别是要加强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干部带班,严肃值班纪律,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

各区、镇、办事处,各成员单位2021年3月底前,有计划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于2021年410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市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魏祥祥      联系电话:0728-6239520

邮箱:2409339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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