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部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7表)
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2020年度部门公开决算说明
2020年部门决算于2021年10月12日经潜江市财政局批准(潜财教[2021]4号),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现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属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置了二个科室:办公室、法制科;四个大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一大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二大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三大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三大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地址位于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江汉路16号。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文化和旅游局的名义,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等市场领域的执法职责,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执法范围包括:
1.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
2.查处营业性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3.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4.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行为;
5.查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6.查处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7.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
8.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
9.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10.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1.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
12.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
13.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
14.查处旅行社违法经营、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
15.查处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中的违法行为;
16.查处非法从事导游业务行为;
17.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18.查处体育市场的违法行为;
19.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20.依照法律法规开展的其他执法活动。
(三)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
(四)完成上级下达的执法任务和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18.97元,支出总计395.32万元。收入与上年490.78万元相比,收入减少71.81万元,下降14.63%,支出与上年391.90万元相比,支出增加3.42万元,增加0.87%。
二、关于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合计418.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95万元,占比78.75%;其他收入89.02万元,占比21.25%。
上年结转106.71万元,占总收入525.68元的20.30%。
三、关于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5.3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年末结转下年130.36万元,占总支出525.68万元的24.80%。
四、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10.23万元(本年合计329.95万元,上年结转80.2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10.23万元(本年合计311.50万元,结转下年98.73万元)。收入与上年458.95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72万元,下降10.62%;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458.95万元减少48.72万元,下降10.62%。
五、关于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1.50万元(不含结转下年),占本年总支出410.23万元的75.93%。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378.67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7.17万元,下降17.7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1.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1.50万元,占比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比0%;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占比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比0%。
年末结转结余98.73万元,占比31.7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5.63万元,支出决算为31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0%。预算数大于决算数的134.13万元,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罚没收入减少,影响了此项收入。
六、关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50元,较上年378.67万元减少67.17万元,减少17.74%。其中:
(一)人员经费287.85万元,较上年335.75万元减少47.90万元,下降14.27%。该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23.65万元,较上年42.92万元减少19.27万元,减少44.90%。该项目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关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3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控制经费支出。
八、关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支队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评价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为加强项目支出资金绩效管理,及时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我支队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潜政发[2013]44号)和《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1]1号)精神对2020年大型项目认真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对所有项目实现全覆盖绩效评价。
涉及绩效评价的项目全部为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项目实施单位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具体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各业务科室负责管理监督考核。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部分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部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9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