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丰: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广播电视、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创建、乡村振兴、机关及协会党建等工作。负责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具体分管机关党委、体育总会、驻村工作队。联系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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