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695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14:4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14:40:00 名  称: 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1-11-26 14:40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潜江”建设这一主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治工作相关工作要求,特别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不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动职能转变,加快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将法治建设落实到我市文化旅游工作的各个环节,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

  3月23日,党组书记、局长程伦嵩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部署落实举措。会议要求,全局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严明责任,着力抓好立法、执法、普法等方面的制度和举措落实。要切实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学习教育、自查自纠贯穿始终,落实好“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坚持以案说法、依法办案,加快案件突破。要依法加强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隐患、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和忠诚教育,强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建好基层法治工作队伍,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文旅领域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组织局相关科室不断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同时积极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工作落实。

1.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2.持续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合同审查、执法监管等事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效地提升文旅系统依法履职尽责能力,有效提高文旅行业法律风险管控水平。

3.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到执法一线,切实排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督促整改到位。

4.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文旅领域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1.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我局制定并下发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在我局通过官网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各执法单位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通过官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制定并下发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局制定并下发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局长为案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局分管局长为副主任委员,局相关科室和各执法单位负责人为案审委员会委员,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通过实施案审制度,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四、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54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流程再造攻坚行动,全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文旅服务环境。坚持“简”到底,让“跑一次”为上限、“不用跑”为常态根据我市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情况,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全面梳理确定审批服务事项,更新完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完善“四办”清单,共梳理108项,行政许可事项65项,其他行政权利1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9项,公共服务16项,行政奖励5项,并在潜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开。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提高网上办事效率,局稳步高效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进一步升级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服务菜单”,积极推进“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目前80余项文旅服务审批事项实现在线受理。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监管透明化规范化

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修订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了抽查比例和次数,开展随机抽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产生执法人员、抽查对象,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将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及时归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双随机检查、联合执法,提高了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精准性和简约性,有效避免选择性执法,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执法扰民。

    2.加强文旅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文旅市场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制定并下发文旅市场红黑名单管理办法,与文旅市场企业负责人签订《文化市场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117份。

3.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始终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要抓手,按要求将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在政府网站专栏予以公开。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行使。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行业法治意识

  1.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加强宣传教育,形成浓厚宣传教育氛围。通过普法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网络,掀起宣传报道热潮。在全市大型普法宣传活动中专门设置了旅游消费者提示宣传牌;在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中安排了专业人员现场讲解和宣传旅游消费者注意事项;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上发布各项专项行动部署情况,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平台,根据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发布专项整治进展、执法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信息,展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2.扎实开展守法经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文物保护单位从业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和教育活动,时时提醒相关人员勿忘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入脑、入心,筑牢安全思想防线。2月23日,组织召开了全市文旅市场负责人约谈会,全市文化场馆、网吧、KTV、影院等文旅市场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通过会议,各经营单位进一步提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调合作、积极配合,共同保障我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平安稳定,繁荣有序。

  七、存在的问题

  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

  1.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

  2.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按照市依法治市办要求,结合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方案,认真扎实地开展“三项制度”工作。

  2.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3.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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