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典型、宣传榜样,激励全社会共同参与潜江文化旅游宣传事业,助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特设立“潜江旅游宣传贡献奖”。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为推进潜江文化旅游宣传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报。
1.涉及创作宣传潜江旅游的文学、艺术、影视、摄影、动漫、文创作品的原创作者,并在报纸、杂志、电视等各级媒体平台发表,产生显著效果。
2.组织策划过大型文旅宣传活动,编创过优秀旅游艺术作品,并获得相关奖项或产生明显影响的社会人士。
3.撰写潜江旅游产业发展调研类文章,获得相关奖项或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原创作者。
二、申报要求
1.作品必须原创,由申报人按照申报表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
2.文字稿件要求WORD格式排版,另附报纸、网络刊载页面截图或链接等证明材料;图片稿件要附50字以内的照片、图片说明,并注明刊发媒体和时间及网页链接;音频、视频类稿件需报送完整电子版资料,注明刊播媒体、时间等相关信息;
3.提交材料需尽量详尽,原创微博、微信、抖音要有网页截图,粉丝人数,影响效果并附网页链接;组织或策划大型文旅活动,要有文字、图片、证书、影响效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1.申报。申报人需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关作品的证明材料,并于2020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园林区殷台路5号曹禺大剧院A区三楼)。
2.评选。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和评选。
3.颁奖。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人员发放证书和奖金。
四、其他事项
1.相关资料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本(邮箱:249643304@qq.com)。
2.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最终解释权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有。
3.具体事项咨询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623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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