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潜江市部分区域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第1号)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7日 09:35:54 名  称: 关于潜江市部分区域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第1号)

发布日期:2022-08-07 09:35 来源:潜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潜江市部分区域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第1号)

8月7日,我市发现1例确诊病例(普通型)和4例无症状感染者,为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争取在最短时期内实现动态清零,经专家组研判,指挥部决定自8月7日9时起,在我市园林街道、泰丰街道、广华街道、杨市街道、周矶街道实行三天临时性管控措施。

一、我市居民在临时管控期间非必要不离开潜江、非必要不外出,倡导市外人员在临时管控期间非必要不来潜江。所有在潜人员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

二、严控人员聚集,不举办群体性活动、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暂停文艺演出、广场舞等群体性活动,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暂停一切宗教活动。校外培训机构、旅游景点暂停营业。

三、公共娱乐场所(KTV、酒吧、剧本杀、密室逃脱、电影院、剧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等)、小诊所及农贸市场暂停营业。高校、监所、福利院、养老机构、托育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四、全市各餐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网络或电话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服务。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暂时的“静”是为了尽快“动”,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定信心、齐心协力,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潜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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