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计生委2013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02 00:00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委特编制《潜江市人口计生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潜江市人口计生委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搜索。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领导,配备专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委机关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同时还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了政府统一平台(网站)的建设。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3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全年公布信息212条,通过互联网、电子显示屏、告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工作规则、市委、市政府文件、工作总结、工作要点、管理制度、工作动态、问题解答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市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部门概况、新闻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党务政务公开、网上办事、业务工作等板块。在政民互动专栏,我们开设了领导信箱,若有问题可以网上咨询,我委会在第一时间解答。

2.电子显示屏

开设电子显示屏,将我委内党务政务建设信息予以公开,访客可以一目了然,若有问题也可以及时咨询。

3.公告栏

公告栏的内容及时更新,保证政务公开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公开信息:2013年,我委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在信息公开中我委坚持了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的原则,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内容:无。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无。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无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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