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04 16:22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潜江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bqj.gov.cn)和潜江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http://www.hbqj.gov.cn/wsjs/)查询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潜江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电话:0728-6242578。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和数量。

我委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以潜江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公示公告栏、卫生计生信息等方式进行公开,通过市卫生计生委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予以公开。其中部门信息包括部门最新概况、机构职责职能、主要领导简介、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委在通过各种方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9余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共595条,部门文件14条,机构职能10条,政策解读9条,廉政教育11条,领导信箱14条,其他信息226余条。主动公开了我委医政管理、血液管理、中医工作、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妇幼保健、社区卫生、精神文明建设、综合管理、规划财务、人事管理、医学教育与科研、医师执业和护士执业考试及卫生工作活动等政策文件和信息;公开了我委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的事项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提交材料、申请示范文本和承办单位等内容,公开了潜江市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基本药物价格、大病商业保险赔付情况,公开了卫生计生事业基本情况等卫生计生统计数据。  

2018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序号

公开内容

公开条数

序号

公开内容

公开条数

1

本部门文件

14

10

工程建设

5

2

工作动态

130

11

健康医疗

40

3

规划总结

55

12

市场监管

9

4

政策及政策解读

9

13

饮水安全

365

5

部门教育

3

14

公示公告

55

6

三公经费

2

15

廉政教育

11

7

重大政策落实

6

16

领导信箱

14

8

行政审批许可

14

17

网上调查

2

9

行政处罚

161




(二)公开形式

我市卫生计生系统采取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要有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平台,并积极与省、市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合作,公开信息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总数879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879条,政务微信公开188条,新闻媒体公开102条,其他方式公开98条。(部分信息内容通过多种渠道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均衡,需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实现精细化、个性化、特色化的公开效果,努力从"标准规范"向"精准服务"提升。二是对群众"信息需求侧"研究不深,公开信息不够实用,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存在差距,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有待加强。三是公开平台过多过散,查找检索不便,对群众获取信息的习惯和途径分析不足,公开渠道的针对性、分众化不强,新媒体到达率不高、覆盖面不广。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明确细化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职责任务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围绕公众关注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公布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惑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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