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应急体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0665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02日 09:26:00 文  号:鄂政办发〔2021〕4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03日 14:38:00 名  称: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应急体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3 14:38 来源: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应急体系“十四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2日

湖北省应急体系“十四五”规划

目录

一、现状和形势

(一)取得的成效

(二)问题和挑战

(三)发展的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二)加强法规标准建设,健全应急管理法治体系

(三)集聚创新发展要素,完善人才科技支撑体系

(四)强化采供储运管理,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六)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七)强化救援力量建设,提升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城乡社区基层应急能力

(九)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打造全社会应急管理共同体

四、重点工程

(一)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程

(二)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工程

(三)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五)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程

(六)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工程

(七)应急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程

(八)“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建设工程

(九)应急装备现代化提升工程

(十)城乡综合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建设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经费保障

(三)加强考核评估

湖北省应急体系“十四五”规划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我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根据《“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现状和形势

(一)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各类灾害事故,较好地完成了全省应急管理领域“十三五”相关规划提出的主要指标任务,实现了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良好开局。

1.“大应急”组织体系初步形成。2018年,根据《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组建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完成组建,并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率先在全国成立19个省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抓总、各专业委员会分线协调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防汛抗旱“四双”指挥体系。调整充实“三委三部”议事协调机构,初步建立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运行机制。全省应对全灾种的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形成。

2.基层基础逐步夯实。制修订《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治建设逐步完善。支持创建299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县、700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0个省级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灾害信息员数据库,人数达3.88万人,防灾减灾能力逐步加强。登记建档42支专业救援队伍、33支社会救援队伍,与相关单位签订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协议,与中部战区驻鄂部队、省军区建立军地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作用,救援力量梯次互补格局初步形成。面对突发疫情,对三类“停不得”企业、四类重点场所,制定“一企(场所)一策”,实施远程服务、上门指导、定点执勤,全面排查隐患,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有效统筹。“237”重大项目和信息化、森林火灾应急能力等应急补短板工程,列入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重点工作清单,其中“237”重大项目纳入全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大应急”能力建设全面起步。

3.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十三五”期间,全省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634起,死亡7519人,受伤4735人,直接经济损失16.69亿元。“十三五”末(2020年)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亿元GDP死亡率较“十二五”末(2015年)分别下降79.4%、38.0%、56.9%。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煤矿整顿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关改搬转及提档升级、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两客一危”车辆视频监控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十三五”期间,在国务院安委会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中,我省连续3年获优秀等次。

4.防灾减灾救灾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全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口7474.45万人次,与“十二五”期间相比之下降16.05%。森林火灾起数下降 34.5%,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地质灾害造成伤亡人数下降25.5%。2020年成功应对1998年以来最严峻洪涝灾害。完善灾害救助机制,有序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十三五”期间,共组织因灾倒损民房重建3.22万户、修缮6.83万户、救助1703.84万人次。

(二)问题和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进入各种风险挑战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时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处于开拓新局关键期、重塑提升创业期、风险防控攻坚期。我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起步晚、基础弱、底子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1.灾害事故形势严峻复杂。安全生产形势虽然总体平稳,但仍复杂多变。“十三五”期间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共造成7519人死亡,其中道路运输事故造成5952人死亡,建筑施工事故造成790人死亡,每天发生火灾近40起。自然灾害防治压力大,每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89亿元,全省50%的国土面积是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十三五”期间平均每年发生地质灾害600起,平均每4.5年发生一次大洪水,63%的县市属于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灾害事故总体严峻复杂的局面尚未从根本上扭转。

2.风险交织叠加演化概率加大。城市化快速发展、人口产业高度集聚导致安全风险不断累积,工业化进程加快、新技术广泛应用导致风险的不可预测性和不确定性增强,信息化加速、万物互联导致系统性风险极易形成并快速传导,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新生事物监管不到位导致隐患风险大量存在。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呈增加趋势。无人机、户外探险、冰雪项目、玻璃设施、乡村客栈、城市民宿、充气游乐设施等新业态大量涌现,新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因救援处置不当、舆情应对不当,多种风险耦合叠加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稍有不慎极易扩展至全域性风险,引发“黑天鹅”“灰犀牛”事件。

3.应急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完善。“三委三部”整体联动机制尚未建立,成员单位职责有待厘清,其办公室牵头抓总、综合协调职能有待加强。上下机构设置不完全对应,指挥协调难度大。市、县两级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后,部分划转职能缺乏相关技术支撑。乡镇(街道)应急力量不足、能力不够、防控能力弱、保障不到位的问题突出。应急管理部门间联动机制虽已初步建立,但“统”与“分”、“防”与“救”的职责分工仍不完全清晰,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区域联动等机制运转还不顺畅。

4.抵御重大风险能力亟待提升。地方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普遍存在数量不足、能力不够、运行困难等问题。除灭火装备外,其他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装备不足不优,尤其是普遍缺乏复杂环境下应急救援“硬核”装备。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存在法规标准滞后、资金保障不力、供应渠道有限、储备品种单一、储备设施缺乏等问题。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融合程度低,全域覆盖的感知网络建设刚刚起步,空天地一体化的应急指挥网络还不健全。受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制约,“237”应急储备设施补短板工程推进缓慢。

(三)发展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五年。进入新发展阶段,我省处于战略机遇叠加期、政策红利释放期、发展布局优化期、蓄积势能迸发期、省域治理提升期,应急管理事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1.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把统筹发展和安全纳入“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237”应急储备设施补短板工程纳入全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应急管理工作专门作出部署,为全省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2.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注入了内生动力。随着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全省应急管理领导体制、指挥体系、协同机制日趋健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不断推进,工作效率、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全灾种、大应急”的格局逐步形成,应急管理逐步实现从分散到集中、粗放到精细、被动到主动的历史性变革,安全风险防控、综合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将更加精准高效。

3.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成功实践为应急体系建设凝聚了社会共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胜利,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凸显了基层党组织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体现了应用先进技术、专家队伍提升防治效能的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全社会对应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行动更加自觉,在加快构建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等方面形成了共识、汇聚了合力。

4.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为应急管理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国家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推进,创新链和产业链“双链融合”赋能科技发展,改革开放全面深化,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创新驱动对于形成高度智能、自我进化、共享众创的应急管理科技支撑新生态,实现应急管理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精准监管、人性化服务等,将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强化“两个根本”,坚持“两个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打造一个“大应急”格局,构建横向、纵向两个维度的运行支撑,聚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应急救援三大板块,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灾减灾救灾、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城乡社区基层应急四大能力,健全应急指挥、应急管理法治、人才科技支撑、应急物资保障、共建共治共享五大体系,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服务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根本保障和强大动力。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注重关口前移,加大灾前预防投入,强化风险源头管控、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依法治理。完善应急管理领域法规和标准体系,依法履行应急管理职责,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坚持科技创新。充分运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为构建与现代化强省相适应的应急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社会共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应急管理工作始终,更加注重群防群治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弘扬应急文化,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素养,打造应急体系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灾种、大应急”格局基本建成且运行良好,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指挥、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防范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建立与现代化强省相适应的应急管理治理体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领导体制、指挥体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更趋合理,协调更加顺畅,应急管理队伍能力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应急管理部门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工作效率、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完善,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感知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能力、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等行业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建成省市县三级综合应急指挥平台,综合救援、专业救援、航空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应急救援效能显著提升,应急预案、应急通信、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紧急运输等方面保障能力全面加强。

——应急要素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

——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社会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精准化水平持续提升,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1.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全面加强应急管理系统党的领导,推动应急管理部门全面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双重领导、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出台全省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营造内和外顺的履职环境。支持1-2个有条件的市(州)开展试点,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应急管理体系。按照国家部署,推进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健全水上搜救应急管理体制。

2.健全应急指挥体系。成立(调整)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强化应急委对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加快构建统一指挥、权威高效、反应灵敏的应急指挥体系。按照“上下基本对应”原则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救援、抗震救灾等指挥体制机制,构建上下贯通、衔接有序的工作体系。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和“综合协调、权责对等、专业处置”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衔接紧密的应急指挥组织架构和专业化的应急指挥程序,探索建立现场指挥官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首席专家制度。全面建成省市县三级综合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率达100%。

3.优化协同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建立完善“三委三部”和应急委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运行机制和议事规则,健全“平急结合”的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常态应急管理与非常态应急响应相互转换的条件、方式、程序并加强演练。强化“三委三部”各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厘清应急与水利、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紧急医疗救援机制。探索推动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区域协同。围绕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和我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建立联合指挥、灾情速报、资源共享等省际应急联动机制和省内区域协同联动机制,加强长江流域、汉江流域、三峡库区、武陵山区、大别山区、秦巴山区、幕阜山区等区域重大风险的联防联控。加强军地协同。完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机制和程序,落实点对点热线电话、5G视频、传真等通联手段,健全灾情共享、联席会议、力量对接、联合保障机制,推动军地应急力量、训练场地、物资器材等资源共享,常态开展军地联演联训,提升军地联合应急救援水平。

(二)加强法规标准建设,健全应急管理法治体系。

4.完善应急法规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应急管理地方法规体系。建立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跟踪评估制度。建立应急管理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广泛开展“八五”普法等丰富多样的普法活动,加大典型案例普法宣传,提升公众法律意识。逐步推进将应急管理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5.健全应急标准体系。充分发挥省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聚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主要职能板块,制定一批高质量的地方标准。开展应急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管理有关标准。推动建立应急管理领域地方性法规与标准联动机制。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国家、行业、地方等应急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对应急管理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复审,提升标准的科学性、统一性和适用性。

6.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根据科学、实用、简明、可操作的原则,加快制修订省市县三级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加强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和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推行应急预案卡片化、模板化、清单化。制定武汉城市圈、襄十随神城市群、宜荆荆恩城市群联合应急预案和极端天气、重要目标、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应急预案,加强区域间应急预案的协调联动。完善应急预案全流程管理机制,充分运用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强应急预案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应急预案评估管理办法和应急演练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各类常态化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程序和频次。加强预案演练和评估,省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7.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全面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整合相关监管执法职责,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配备执法装备、服装、标志和车辆。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严格实施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健全完善分级分类差异化执法机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建立重点行业企业“一企一监管主体”和交叉执法模式。推进“互联网+执法”模式,实现线上执法、远程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违法违纪线索移交制度。深入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常态化协作机制。深化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承诺时限由原法定时限压减78%以上。

(三)集聚创新发展要素,完善人才科技支撑体系。

8.破解应急关键技术瓶颈。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支持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争创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依托社会机构设立省应急管理研究院,在安全生产、应急通信、航空救援、道路抢通、生命救援、个体防护、应急服务等相关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平台。开展“6大关键技术”攻关。一是公共安全综合保障技术。研究公共安全核心共性技术,在应急平台、重大综合灾害耦合实验、情景构建与推演等相关技术环节取得突破。二是重大自然灾害监测与防御技术。针对重大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极端气象灾害、旱涝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与防范,开展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三是生产安全保障与重大事故防控技术。重点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领域重特大事故防控的科技攻关与应用示范。四是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技术。研究重大基础设施的长期服役和智能检测监测基础理论,突破重大基础设施全服役周期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等关键安全保障技术瓶颈,构建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五是安全应急保障技术。重点开展现场保障、人员救护、救援处置、应急服务等方面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形成一批标志性应急技术、产品和服务成果。六是城市安全保障技术。围绕城镇建筑、管网、社区等的安全保障,以及城镇综合风险等方面,系统化开展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

9.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空天地一体化的全省应急通信骨干网络建设,提供“统一高效、全面融合、全程贯通、随遇接入、按需服务”的通信保障。强化全域感知数据采集及接入,充分利用“政务云”和应急管理部数据中心资源,打造性能强大、弹性计算的云资源服务平台,构建海量数据资源治理体系。逐步建设完善监测预警、监管执法、应急指挥救援、决策分析辅助、政务管理等业务应用体系,提升业务信息系统智能化水平,实现业务数字化、应用网络化、流程规范化、决策智能化,有力支撑常态、非常态下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应急管理。建立全面立体的安全防护体系和科学智能的运维管理体系,实现多层次、多维度的安全防控,保障全省应急管理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可靠运行。打造应急管理信息化联合创新平台,开放轻应用开发及赋能门户,建立应急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共同参与的联创社区,实现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

10.加强应急人才培养。加强应急管理智库建设,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快推进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院校建设,鼓励在鄂高校开设应急管理相关专业,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十四五”期间完成“三项岗位”人员培训50万人次。支持在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新建或改造10家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实习实训基地,遴选3-5家安全技能培训示范企业。

11.强化应急装备建设。推动落实《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总体方案》,出台应急装备建设指导意见,针对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和通信保障装备需求,加强新型应急指挥通信技术装备、智能无人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跨区域救援特种装备、专用工程抢险救援技术装备、自然灾害特种救援装备、森林灭火技术装备、地下矿山抢险救援技术装备等装备建设,大力发展无人救援装备。按照省级负责大型共用装备、市县级负责辖区内常规及专用抢险救援装备的原则,推动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装备达标率达到80%以上。加快应急实用装备的研发、转化和推广,推动一批关键技术与装备科研成果上升为技术标准。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统型建设,推进应急装备智能化、标准化、模块化、系列化、成套化发展。建立省级应急装备与服务信息平台,推动应急装备物联网建设。

12.扶持应急产业发展。推动随州、赤壁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武汉、黄石、十堰、襄阳、宜昌、荆州、荆门等地发展各具特色的应急产业。大力发展应急专用车、应急桥梁装备、应急交通工程装备、消防救援装备、航空应急救援和水域救援装备产业,打造我省应急装备制造的特色品牌。制定公共场所、基础设施、重大工程的应急设备设施配备标准和政府购买应急服务的具体措施。利用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贴政策,支持国产应急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制定家庭购置应急产品和服务的鼓励引导政策。支持应急技术、产品和服务推广交流活动,促进先进应急成果应用。完善应急产业投融资机制,探索设立地方应急产业基金,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应急产业发展。

(四)强化采供储运管理,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13.强化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保障。开展全省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企业调查,建立产品目录并实时更新,掌握产品名称、规格、价格、品质、材质、功能及生产能力等。健全省市县三级应急物资分级采购机制,分级分类评估应急物资需求。制定应急物资年度采购计划,规范应急物资常态化采购的流程、标准和条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紧急采购制度,开辟紧急采购“绿色通道”,遴选一批综合实力强、经营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企业纳入紧急采购目录。规范应急物资紧急生产(转产)程序,建立集中调度生产机制,统一组织原材料供应,保障产品质量标准。积极争取中央补助支持,建设华中区域应急物资供应链与集配中心,实现应急物资产供销企业全链条动态追溯管理。

14.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编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规划,制定应急物资管理办法、应急物资目录、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和仓储设施建设标准。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布局和区域布局,构建“中心库+区域库+前置库”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行实物储备、协议储备、产能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重点加强生活保障类、抢险救援类、特殊稀缺类应急物资储备。结合当地灾害事故特点,按照满足本行政区域一场自然灾害救助Ⅱ级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明确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和规模。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适当提高协议储备比例。加强交通不便、灾害风险高的乡镇(街道)救灾物资储备点建设。健全各级应急物资专项资金保障机制,各级应急物资保障预算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覆盖率达到100%。完善应急物资捐赠、调拨、使用机制,规范应急物资捐赠管理。建设全省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平台,提高应急物资管理及调配的信息化水平。制定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等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提高应急物资社会储备能力。

15.强化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完善应急物资运输保障体系,建立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的应急物资综合交通紧急运输管理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各种运输力量的比较优势,探索利用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进应急物资立体投放模式。利用大型物流企业与物流园区建立应急物资运输队伍,依托邮政、快递、商贸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推动应急物流发展。完善应急运力储备和调运经费结算方式。加强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及救援人员运输车辆、应急通信保障车辆优先通行机制,建立健全空中紧急运输服务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调拨配送管理,完善调剂调用机制,积极推进应急物资调拨与配送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推动应急物资储运设备集装单元化发展。

(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16.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部门和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等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健全权责匹配的问责机制。明确专委会和部门监管责任。坚持“三管三必须”,健全安委会统筹抓总、专委会分线协调的工作机制,明确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职责界限,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健全定期通报、督办考核等工作制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全岗位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落实安全总监配备及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相关规定,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奖惩措施,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开展以安全化管控为重点的新一轮技术改造,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在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本质安全示范企业”评定工作。综合运用行刑衔接、约谈、曝光等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健全灾害事故直报制度,严肃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完善自然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机制,推动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管理、标准技术等方面。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加强对未遂事故和非亡人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定期开展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

17.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优化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机制,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推进设区的市级政府制定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市县建立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并动态更新,明确区域安全风险和等级,实行差异化管控。企业、单位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风险等级,公告警示和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实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进园区,化工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合理布置功能分区,科学评估安全风险,有效管控安全容量。“十四五”末,在役化工企业安全设计诊断复核率达到100%。针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同类隐患反复出现等问题开展隐患溯源。

18.强化安全风险智能监测。扩大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页岩气、工贸等领域重点监管企业感知数据采集试点建设范围,实现高危企业感知数据和分级告警数据全部接入。推进化工园区环境预警体系和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以国家和省级化工园区污染源为重点,建立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推进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联动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和安全风险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全链条监控。全面推进全省在用尾矿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测模式,监测信息同步接入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进工贸行业高风险企业开展在线监测联网试点建设,加强煤矿采空区、岩溶塌陷集中区,以及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西电东送工程、西气东输工程、山区铁路干线和公路干线工程、大型厂矿建设工程等在选址、地勘、设计、施工中的信息共享和实时跟踪监测,实现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实时监控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

19.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防洪排涝功能。加强短临预警预报,健全高效应急联动机制,防御极端暴雨。实施城乡综合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建设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和安全监管,确保城市“生命线”安全。开展地铁防淹应急措施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镇燃气、轨道交通、大型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隧道、下穿道、桥梁、易积水路段等交通重点部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堆场、基坑、边坡、地下空间等周边工程安全监测监控。开展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对高层楼宇、地下空间、高风险作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结合区域发展布局和城市定位,支持武汉、襄阳、宜昌、黄冈等地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20.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综合交通、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校园安全、旅游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大力抓好长江大保护,开展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治绿”整治,推动重点地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加快淘汰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加强鄂西磷矿区岩爆灾害研究与治理,推动形成岩爆灾害防范标准。推动建立健全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风险企地共管机制,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六)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21.加强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实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程,针对六大类21种自然灾害及其承灾体特点,以县为单位全面开展灾害综合风险调查、重点隐患排查,摸清全省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分类编制自然灾害系列综合风险图和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开展灾害情景构建,加强对致灾风险、安全隐患级别、承灾体脆弱性、灾害链特征等分析评估,提升评估的精准性和防控能力。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红线约束机制,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

22.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优化自然灾害监测站点、地震台网和综合立体气象观测网络布局,加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风险监测网络。建立灾害风险隐患快速报送体系,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根据灾害综合预警响应启动条件和分级标准,编制预警响应行动指南,提高非常态重特大灾害和多灾种、灾害链综合预警响应能力。完善“分类管理、分级预警、平台共享、规范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强化临灾预警发布能力和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快速精准发布能力。到2025年底,特定区域重大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公众覆盖率达到100%。

23.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统筹推进自然灾害“八大工程”,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推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分级分类综合治理,提升区域内交通、水利、通信、能源等关键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增强极端自然灾害条件下抗损毁和快速恢复能力。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重点省份建设,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在重点城市和地震、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地面沉降防治和房屋设施加固。加强防汛抗旱工程建设,补齐补强洪涝灾害防御短板,完善防洪工程体系,提高水旱灾害防范应对能力。统筹开展避险集中安置、工程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加强森林防灭火应急能力建设,推进秦巴山、大别山、武陵山、幕阜山等重点山系森林防火重点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

24.强化灾害救助恢复。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体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调整机制,统筹做好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确保在自然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率达100%。将困难群众急难救助纳入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期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和紧急救助程序,对妇女儿童和特困人员实施优先救助,适当提高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影响地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冬春救助标准。加强自然灾害救助信息化建设,完善救助资源库,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加强自然灾害救助事中事后监管和资金绩效管理。健全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客观科学确定灾害范围,综合评估灾害损失,完善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积极动员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加强灾害心理援助体系建设,发生重大灾害后及时开展受灾人群心理应急救援工作。

(七)强化救援力量建设,提升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5.提升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将应急管理与突发事件应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必修课程。每2年对市(州)政府分管领导轮训一次。建设应急管理情景教学、媒体应对、巨灾应对仿真实验室,重点开展典型案例教学,增强领导干部风险意识,提升预判能力、危机化解能力和媒体应对能力。组织模拟处突实战演练,重点演练应急指挥、信息报送、现场指挥、协调联动和综合保障等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在应急管理方面的研判力、决策力、掌控力、协调力和舆论引导力。

26.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推动消防救援队伍由应对单一灾种向多灾种、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转型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和工作需要,发展政府专职消防员和志愿消防员;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配备先进适用装备,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练和针对性实战演练。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大型企业等社会力量,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能力互补、保障有力”的原则,以危险化学品(城市安全)、地质灾害(矿山)、防汛抗旱(工程抢险)、森林防灭火、航空救援为重点,布局建设一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统一指挥平台、统一联动响应、统一队伍标识、统一训练备勤。2025年底前,建设50支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每年选取5支建设标杆队伍;各市(州)结合本地区灾害风险特点建设总规模不少于100人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推动县、国有林场和乡镇(街道)分别建立不少于50人和20人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各类工业园区和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按标准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探索建立队伍组建、轮换、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保障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有序运行;配合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抓好军队应急专业力量建设。加强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在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全面建成“135快速救援圈”,在城郊和人口相对密集的农村,积极推进区域应急救援站点建设,全面建成“15分钟快速响应救援圈”。积极发展社会应急力量。重点培育25支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承担水上救援、山岳救援、工程抢险、航空救援、医疗救护、心理援助等任务;成立省级社会应急救援协会,规范行业管理。建立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共训共练、合作救援机制,提升协同应急救援水平和救援队伍战斗力。加强“院前急救”培训,开辟医疗急救“绿色通道”。

27.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建成国家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推进鄂东南(黄冈)、鄂西北(襄阳)、鄂西南(宜昌)三个省级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新(改、扩)建1个省级、16个市级消防救援训练基地。依托中国安能建设集团第三工程局武汉分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建设省级自然灾害、危险化学品、水上和水下、隧道等专业性应急救援基地。制定水上应急救助能力建设专项规划,持续推进省水上应急训练中心和省水上紧急医学救援医院建设。依托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试点建设小型应急救援基地。采取企业自建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专业应急救援基地规范化建设。

28.加强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以空中侦查勘察、指挥调度、消防灭火、紧急输送、搜寻救护、特殊吊载、应急通信、跨区救援等航空应急救援任务为牵引,加强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构建应急救援航空力量和场站网络,实现对省内灾害事故多发区域全覆盖。推动武当山、咸宁航空护林站向多灾种救援任务转变,建设恩施航空护林站,依托社会力量组建省级航空应急救援机队和专业救援队伍。建立完善航空应急救援空域使用报备机制,畅通场站、空管、气象、航油、航材等飞行保障。完善应急救援航空指挥体制机制,建设先进适用的信息化低空监视和调度平台,实现航空应急救援“看得见、叫得到、控得住”。

(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城乡社区基层应急能力。

29.健全基层组织。推动全省各乡镇(街道)在相关内设机构加挂应急办牌子,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确保人事匹配,加强工作经费和交通保障。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综合应急服务站(点)。以辖区内可调动的应急队伍和力量为基础,组建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辖区内灾害事故的情况搜集、先期处置、现场警戒、疏散群众、灾情上报等工作。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安全生产任务重的功能区应设有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

30.加强基层治理。开展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乡镇(街道)开展以“一个指挥平台、一支救援队伍、一个物资储备点”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底,乡镇(街道)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100%;推进村(社区)开展以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有救援队伍、有应急广播、有信息员、有经费保障为主要内容的“五有”标准化建设。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推动基层网格员、森林防火巡护员、灾害信息员、安全劝导员、气象信息员多员合一,落实业务培训、待遇保障等政策措施。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体系,积极推动应急管理网格与既有网格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工作绩效、信息平台等方面的对接和整合。开展广播电视服务与智慧村(社区)的融合场景创新应用,推进应急通信保障服务向村(社区)延伸。推动省市联创,加强和改进综合减灾示范县(村、社区)创建工作,新创1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50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乡镇(街道)、500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

31.提升基层应急部门履职能力。制定实施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基础履职能力需求保障清单,开展基础履职能力达标建设,按照有关标准,配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装备,到“十四五”末,市县两级全部达标。强化干部队伍专业能力培养,按照县级以上、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干部业务培训每人每年分别不少于80学时、60学时的标准,力争2025年底前县级以上应急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占比不低于60%。健全社会尊崇应急管理职业的荣誉体系,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落实应急管理部门津贴补贴、医疗救治、心理咨询、健康疗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优待优抚政策和应急救援专项补贴,提升应急管理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32.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城乡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基本功能和增强功能。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全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人口分布、城乡布局、区域特点和灾害特征,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人防工程、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建设30个具备应急避险、物资储备、应急指挥和救援支持功能的省级示范城乡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支持各市(州)建设综合性和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推进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县、乡、村新建或改扩建高标准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应急避难场所一体化建设,完善供水、供电、排水、广播、消防、卫生防疫等生活服务和应急设施。

33.加强农村安全治理。护航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农村危旧房屋改造、民居抗震加固和搬迁避让工程。加强农村、山区特别是地震、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地区道路的建设、管理、养护,提高道路基础设施灾害防御和保通能力。加强农村自建房施工改造、老旧房屋拆除、农村道路交通、溺水、用电、消防、取暖等重点领域,以及学校、敬老院、车站、商场、乡村旅游片区、休闲农业“打卡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针对独居、空巢、留守老人及“五保户”、留守妇女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宣传普及交通、用火、用电、用气、防溺水等安全常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风险辨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九)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打造全社会应急管理共同体。

34.加强应急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应急文化,打造我省应急文化符号,扩大优质应急文化产品供给,丰富公众应急体验,提升应急文化服务水平。推动应急文化数字化建设,建设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数字图书馆,支持移动端科普融合创作,促进科普宣教智慧化发展。加强学生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消防安全宣传日、安全生产楚天行等活动,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按照“上下贯通、综合覆盖、可管可控、分级负责、平急结合、安全可靠”的要求,建成省市县三级应急广播平台,推进农村“村村响”和“云广播”工程,实现全省应急广播终端行政村全覆盖,推动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化和灾害风险预警常态化。

35.加强社会动员。制定社会应急力量建设指导意见、应急志愿者安全服务规范、社会应急力量能力测评认证标准等,建立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机制。开展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社会应急力量摸底调查,建立社会应急力量资源库并定期更新。以“有序、有效”为目标,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动员,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现场救援、专业保障、款物捐赠、物资发放、医疗救护、心理援助、灾后恢复重建、技术服务、安全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搭建社会应急力量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统一社会应急力量队伍标识,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管理,并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推进应急志愿服务供需对接,充分发挥应急志愿服务组织作用。

36.完善市场参与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不良信用记录、诚信“黑名单”等制度,对诚实守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对失信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监察,推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综合应用。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督促保险公司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扩大巨灾保险试点,结合地方特点完善巨灾保险方案和产品。探索推行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完善农村住房保险,试点推进应急费用补偿保险。

37.培育发展应急服务体系。发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自然灾害技术服务和社会化应急救援,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包括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检验检测认证、安保技术、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技术服务等;自然灾害技术服务包括自然灾害防治技术、应急测绘技术服务等;社会化应急救援包括航空救援、道路救援、水上救援、应急物流、应急演练服务等。支持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应急服务机构发展,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提供应急服务,促进应急服务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加强监督检查,规范从业行为,促进公平竞争。

38.强化舆论引导。制定突发事件舆情应对预案,健全应急、宣传、网信、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协同开展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机构融媒体软硬件建设。利用大数据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和深度研判。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应急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新闻发言人媒体应对能力培训,牢牢把握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强化信息发布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及时、主动、准确地向社会通报相关信息。

39.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理念和关键科技成果,加大与中部地区省份交流力度,建立灾情信息、救灾物资、应急装备、应急通信保障、救援力量、专家资源等方面的区域协同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抗灾救灾领域的合作共享。

四、重点工程

(一)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程。国家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包括汉南主功能区和洪湖水上救援训练基地。其中汉南主功能区主要建设“一个机构、四个基地”,重点打造集应急指挥协调、实训装备储备、航空保障投送、教学培训及基础训练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功能区;洪湖水上救援训练基地主要建设装备器材库、业务综合楼、水位调节站以及水域救援综合训练场、演练指挥场等模拟实战训练场地。省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鄂东南、鄂西北、鄂西南3个省级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其中鄂东南应急救援基地辐射黄石、鄂州、黄冈、咸宁等地区,重点担负森林火灾和洪涝灾害救援任务。鄂西南应急救援基地辐射宜昌、荆州、恩施等地区,重点担负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救援和全省航空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任务。鄂西北应急救援基地辐射十堰、襄阳、荆门、孝感、随州等地区,重点担负城市安全、地震地灾、雪灾和工程抢险救援以及全省水上航空应急救援任务。社会应急救援基地。依托中国安能建设集团第三工程局武汉分公司建强省自然灾害工程应急救援基地,依托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强国家和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依托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建强省水上救援训练基地,依托长江航道救助打捞局建强省水下救援基地,依托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强省隧道应急救援基地。

(二)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建设3张网。航空应急救援低空空域监视调度网。在全省布设ADS-B低空监视设备,实现航空应急救援全过程可控、可见、可评价。低空飞行空中通道网。协调军民航机构,划定航空应急救援低空“绿色通道”,制定使用和管理办法,实现全省航空应急救援响应30分钟内起飞。航空应急救援地面保障网。在荆州、荆门、黄冈、咸宁、恩施、武当山等地建设4-8个航空保障基地。在远安、孝南、大悟、麻城、浠水、通山等地建设20个航空保障站,配套建设机库和小型应急物资仓库。在自然灾害频发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地区、城市商圈、大型综合体、人口稠密区、交通要道沿线、学校、医院、重点企业、3A以上旅游景区以及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基地)、应急物资储备库等建设200个符合安全标准的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实现县(市、区)起降点全覆盖。加快推进鄂州花湖机场、武汉汉南机场、荆门漳河通航机场等国家航空应急救援试点建设。

(三)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华中区域应急物资供应链与集配中心。主要建设“三中心一平台”。建设华中区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实现防汛抗旱、地震救援、地灾应急、消防救援、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活类救灾等七大类应急物资的规模存储;建设高端应急救援装备集配中心,实现重要应急物资和高端应急装备的统一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提高装备使用效率;建设应急物资供应链中心,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数据库,实现应急物资“实物储备+产能储备+协议储备”产供销企业全覆盖全链路动态管理;建设捐赠物资管理平台,实现社会捐赠物资信息上链、流向监控,实现捐赠物资全生命周期透明化、可追溯,有效提升捐赠物资存储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在武汉、黄石、十堰、荆州、荆门、孝感、咸宁、随州、恩施等市(州)建设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合理规划建设辅助用房和办公管理用房,并具备省级应急物资分储条件。各县(市、区)至少建设(设立)1个应急物资储备库(点)。有条件的、交通不便或灾害多发的乡镇(社区)设立应急物资储备点。

(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场所、融合通信网络、多源数据治理、应用赋能支撑、业务信息系统、综合安全保障和智能运行维护系统等。其中,基础设施场所重点建成集值班值守、协同会商、指挥调度、信息发布、移动指挥等多功能应急指挥场所。融合通信网络重点建成由指挥信息网、卫星通信网、无线通信网、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组成的覆盖全省的应急通信骨干网络。多源数据治理重点建设全方位获取、全网络汇聚、全维度整合的海量数据资源治理体系,满足精细治理、分类组织、精准服务、安全可控的数据资源管理要求。应用赋能支撑重点建设统一认证、工作流、自助报表、地理信息、三维建模、AI语音、智能视频、融合通信等模块化、组件化、智能化工具。业务信息系统重点建设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调度、智能辅助决策等应急管理核心业务系统。综合安全保障和智能运行维护重点建设一体化网络安全体系和新一代智能运维体系,实现安全和运维工作的闭环管理。

(五)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程。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队伍。依托大型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布局建设5支省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每支队伍不少于50人。全省规模以上大、中型且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建成符合标准要求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立足化工园区,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一企建队、多企协办、以需养队、资源共享”的区域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矿山应急救援队伍。重点扶持指导襄阳救护大队、恩施州矿山救援中队、荆门市矿山救护队、湖北松宜救护队、远安迅达矿山救护中队、武钢资源集团矿山救护中队、大冶有色矿山救援队、鄂东南区域矿山救护队等专业矿山救援队伍建设。防汛抗旱救援队伍。在武汉、宜昌、荆州、黄冈等地依托社会力量建设4支省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扶持条件较好、任务较重的市州建设10支抗旱服务队,优先适配先进防汛抗旱技术装备。地质灾害救援队伍。依托省地质局地质环境总站和水文、工程地质大队,组建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依托武汉、黄石、襄阳、宜昌、荆州、鄂州、孝感、黄冈、咸宁、恩施等10个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地质大队),组建10个市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形成1000人左右的总规模。森林消防队伍。支持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四大队开展扑火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地方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实现火灾高风险县级行政单位专业队伍全覆盖。航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支常态化备勤、市场化运营、机型齐全、管理规范的省级航空应急救援机队,建设一批应对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的专业航空应急救援队伍,优化队伍数量、类型、功能及布局,预置一批与应急救援需要相适应的中小型直升机和无人航空器,加强航空专业救援装备配备,强化救援机组重点时段备勤管理。

(六)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工程。

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程。编制全省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方案,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领导协调机制,组织做好普查工作。基于应急管理一张图,全面调查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重点开展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并定期更新。编制自然灾害系列综合风险图和综合减灾能力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编制精细化全省水旱灾害风险区划图,编制不同尺度的气象灾害危险性分布和风险评估分布图。强化普查结果的应用,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尽快推动普查数据应用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实践。

自然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地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开展地震易发区房屋加固工程,优先加固抗震能力严重不足的房屋设施;整合利用卫星遥感数据,加强地质灾害高发区域监测站点建设,在重点区域推进基于北斗及地基增强系统高精度定位技术,开展人口密集区和老旧房屋等承灾体的大范围高密度实时位移监测,实现建筑物倒塌的灾情快速获取和救援目标的有效识别;以抗滑桩、排水、挡土墙、削坡整形、格构护坡、防护网等治理措施为主要内容,重点推进十堰、襄阳、宜昌、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神农架林区等境内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防汛抗旱能力建设。推进长江汉江河道治理、完善长江汉江堤防防洪保护圈、推进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加强重点湖区、重点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推进蓄滞洪区建设、优化蓄滞洪区布局,推进大型灌渠续建配套和扩建工程,全面提高“防大汛、抗大旱”能力。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支持孝感、黄冈、神农架林区、丹江口库区等森林火灾高风险地区全面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分批分期开展涵盖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森林航空消防、森林火灾应急物资储备、森林防灭火通信指挥系统、森林火灾预警监测系统等建设内容的扑救体系建设,以及涵盖森林火灾风险防范工程、防火应急道路和防火阻隔系统等建设内容的预防体系建设。

(七)应急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程。

充分利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城乡社区活动中心等场地设施,采取“行业+属地”“新建+扩建”“整合+提升”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推进应急科普教育(体验)基地(场馆)建设。分级分类制定应急科普教育(体验)基地(场馆)建设标准,开展应急科普教育(体验)基地(场馆)分级分类认定工作。在武汉、襄阳、宜昌、荆州、黄冈和有条件的市(州)分别建设一处大型综合性应急科普教育(体验)基地(场馆),其他市(州)建设一处涉及3-5种灾害事故类型的应急科普教育(体验)基地(场馆)。加快建设湖北洈水应急管理教育实践综合体和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应急救援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采取政府引导、社会投资等方式,建设集灾害体验、实景演练、培训教育、装备检测、灾后康复于一体的灾害体验城。

(八)“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建设工程。

推动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构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及评估体系,提升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培育“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协同创新模式,扩大工业互联网应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重点建设五种新型能力:一是实时监测能力。推动设备、系统上云上平台,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全方位实时监测。二是快速感知能力。应用智能传感、测量仪器、边缘计算等技术,实现全要素的信息采集。三是系统评估能力。开发基于工业互联网的评估模型和工具集,实现对安全生产的系统评估。四是超前预警能力。建设风险、失效特征库,应用大数据分析实现精准预判、智能超前预警。五是联动处置能力。建设和运用应急演练、处置预案库,提升应用处置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快速响应能力。

(九)应急装备现代化提升工程。

装备达标示范建设。针对不同灾种、救援队伍规模、灾害事故救援特点,研究制定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基本标准。开展应急救援装备三年达标建设,有效提升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水平。落实《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围绕保障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需求,探索“产品+服务+保险”“产品+服务+融资租赁”等应用新模式,加快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应急装备工程化应用。通信保障装备建设。按照“实战导向、分级建设、统一指挥”的原则,建设应急通信保障服务体系,配备信息采集类装备、信息传输类装备、现场指挥类装备、配套保障类装备,推动全省各级灾害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建成移动为主、固定为辅的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打通现场与各级指挥部门语音通信链路。加强无线电频率管理,满足应急状态下海量数据、高宽带视频传输和无线应急通信等业务需要。关键设备推广应用工程。加强人员搜索与物体定位产品、溢油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产品、矿难事故救援产品、特种设备应急产品、电力应急保障产品、高机动全地形应急救援装备、大流量排涝装备、多功能应急电源产品、便携机动救援装备、密闭空间排烟装备、生命探测装备、事故灾难医学救护关键装备、应急示位标、救生衣(艇、筏)以及智能无人应急救援装备的推广、配备及使用。支持基层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应急机构配备小型便携应急通信终端、应急通信包和应急管理智慧终端。

(十)城乡综合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建设工程。

采用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的方式,结合各地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实际,建设集综合风险监测预警、风险感知网络建设、科技研发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应急细分领域产业孵化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风险监测预警中心。重点对城乡综合风险进行全面辨识评估,采集联网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城乡生命线等安全风险实时监测数据,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打造城乡综合风险监测预警、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平台,为城乡安全风险的精准辨识、异常情况的及时预警、处置过程的全程监控和灾后情况的全面评估提供技术支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确保规划各项目标如期实现。省级相关专项规划、各地应急体系规划要与本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充分衔接。加强规划宣传,推进信息公开,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和了解,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落实。

(二)加强经费保障。

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完善财政、金融、投资、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配套政策。健全重大工程项目空间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库,要把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保障主要任务、重点工程落地实施。

(三)加强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作为对全省各地、各部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公布进展评估报告。附件

名词解释

1.防汛抗旱“四双”指挥体系:党政主要领导同时担任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分管应急管理和分管水利工作的政府副职担任副指挥长。应急管理、水利部门主要领导担任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水利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

2.“三委三部”:湖北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湖北省减灾委员会、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湖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湖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3.三类“停不得”企业: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的企业。

4.四类重点场所:医疗救治机构、集中隔离点、方舱医院、援鄂医疗队驻地等场所。

5.“237”重大项目:国家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和华中区域应急物资供应链与集配中心2个中心、3个省级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7个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

6.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交通补短板工程、水利补短板工程、能源提升工程、新基建工程、冷链物流和应急储备设施补短板工程、城市补短板工程、产业园区提升工程、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

7.“两客一危”: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

8.“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9.“两个大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10.“两个根本”: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1.“两个至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12.“平急结合”:平时服务、灾时应急。

13.“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湖北省区域发展布局,详见省委印发的《关于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的实施意见》。

14.“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15.“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6.“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17.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8.“三项岗位”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19.“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0.“禁限控”:禁止、限制和控制。

21.“五化”矿山:矿山建设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和科学化。

22.“八大工程”: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

23.“院前急救”:急危重病人进入医院前的急救护理。

24.“135快速救援圈”:1分钟接警、3分钟出动、5分钟启动处置。

25.“第一响应人”:突发灾害事件后,第一时间在现场,具有快速组织、指挥协调、专业处置能力,能够指挥现场民众徒手或利用简单工具开展抢险救灾的人员。

26.“五保户”: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

27.农村安全宣传“四有”:有组织体系、有展示窗口、有便民册子、有广播设施。

28.“一个机构、四个基地”:区域应急指挥部和综合救援基地、物资储备基地、培训演练基地、航空保障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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