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决算说明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5350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19日 10:36:47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9日 10:36:47 名  称: 2020年度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日期:2021-10-19 10:36 来源: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度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2020年度主要工作

四、部门2020年度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潜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于2021年10月13日经市财政局潜财综[2021]3号文批准,按照决算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法履行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二科一室”,即行政审批科、财务稽核科、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33人,其中财政供养14人,自收自支4人,劳务派遣11人,其他4人。主要经费来源一是财政拨入经费,二是由增值收益分配转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财政拨款、增值收益分配转拨

三、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中心工作目标任务:新增归集5亿元,新增实缴人数2500人,新增个贷1.4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800万元。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住房公积金归集。2020年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6.1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58.58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3.4%,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9.51亿元;新增缴交单位69家,新增缴交人数2669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6.76%;新增提取住房公积金3.6亿元,累计提取18.81亿元,余额20.70亿元。

2、住房公积金个贷。2020年,新增发放住房公积金个贷3.6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59.29%,比上年同期增长2474.05万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贷15.14亿元,个贷余额8.86亿元。

3、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020年,新增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3443.32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91.30%,累计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23亿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1、不忘初心,服务惠及民生

中心全面落实“六保”“六稳”工作要求,及时出台政策减轻中小微企业、职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压力,多措并举助推全市经济复苏。同时,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收集整理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一是进企业、解“烦恼”。5月26日至5月28日,中心先后走访了10家具有代表性的中小微企业,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详细听取企业对公积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面对面的解答问题,进一步加强了中心和企业的联系,增进了彼此间的理解和沟通,为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二是调政策、解“民忧”。为进一步消除广大职工因疫情无法正常还款的顾虑,中心下发通知,2020年6月底前,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6月30日前,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不影响职工个人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已为113人处理逾期金额974.14元。

三是降比例、解“负担”。2020年3月2日,中心出台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自3月1日起,中小微企业可连续6个月按3%的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降缴时间为: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截止10月,全市共办理缓缴企业29家,涉及人数101人,金额17.48万元,有效落实了“六保”、“六稳”工作中“稳金融”、“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方面工作要求。

2、惠民利企,强化保障职能

一是开展受托银行考核,畅通公银合作关系。中心通过对各受托银行在归集业务、贷款业务、综合服务等方面逐一进行了考核,并对日常合作堵点和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确保以考核为契机,加强沟通、畅通合作、深化关系,共同营造公银合作的良好氛围,促进公积金事业和金融业的健康、长效、稳定发展。

二是推进业务在线办理,狠抓贷款管理工作。自正式复工开始,中心全面恢复贷款业务办理,截止到10月,中心共受理贷款540笔,回复网络咨询投诉4件,通过加大线上服务力度,开展住房公积金线上业务办理和查询服务事项,尽量通过在线办理的方式,解答政策和实行网络办公,切实减少“面对面”业务办理造成的潜在传染。

三是实地了解楼盘房企,推进楼盘准入工作。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中心加快了房地产项目楼盘准入审批,全力为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公积金服务和资金支持。中心通过实地走访恒大名都、卓尔城市客厅、中南春溪集等楼盘,了解了房地产企业复工情况及楼盘预售情况,并积极推进了中南春溪集的准入工作,有序促进贷款业务稳步开展。

四是保障业务“热线”服务,积极为民答疑解惑。为了保证疫情期间缴存职工能够正常咨询公积金政策,安排12329热线人员正常接听电话,业务范围涵盖了网络舆情回复、政策咨询解答、个人贷款账户查询等方面。2020年2月1日至10月30日之间,中心12329热线呼入总量2684个,自助1347个,转人工量1337个,人工接听量1261个,接通率94.32%。极大方便了广大缴存职工在疫情期间正常咨询各类公积金业务。

3管控结合,狠抓资金安全

一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我中心一方面从内部管理制度着手,认真梳理各项内控制度,细化各岗位工作职责,量化工作目标,建立以制度管人、以岗位定责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内部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努力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另一方面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标准,重新修订完善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指南,为规范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坚持依法管控,防范风险。

二是认真排查风险节点。针对住房公积金行业的特点,结合近年来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被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例,中心组织干部职工认真梳理排查缴存、提取、贷款、转移业务工作中的风险节点,逐条逐项查找公积金业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业务流程,加强监督,规范操作,不留任何隐患死角,确保公积金运行安全。

三是严厉打击骗提、骗贷。在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管理中,严格资料审核审批,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等损害职工权益,危害资金安全的行为。

四是规范营运资金管理。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依法依规依制度存放和管理银行账户资金。对于大额资金的调度,实行逐级把关,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最终由中心党组会议决定后,实行纸质和系统双重审批。对于日常发起的各类资金业务均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连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与银行联网结算。所有住房公积金资金的管理核算均在中心资金账户内封闭运作,做到业务驱动资金结算,确保业务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财务核算账自动匹配相符。当存款账户存量资金超过业务备用金一定数额时,在综合考虑受委托银行考核情况、综合业务量、资金安全和年收益率,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全市资金供求情况的基础上,及时转存定期存款,定期存款利率均执行上浮利率,提高资金收益。

4、真抓实干,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主题教育,筑牢信仰之基。集中开展学习,每月定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交流了学习心得和体会。同时督促党员个人自学,要求大家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开展自学。通过集中教育学习增强了各位党员的理论武装,使大家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了更深层的理解和把握;扎实开展了学习讨论。中心制定了党组集中学习研讨方案,及时分享交流学习体会、主题教育进展动态和其他单位好经验做法。

二是牢记使命,坚守为民之心。认真开展归集、个贷、财务、文书等政策和知识培训,有效提升干部职工履职能力。重点针对服务大厅干部职工开展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深化对国家、省、市最新住房公积金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的理解掌握,做到全面融会贯通、灵活应用。同时,加强干部职工礼仪培训,要求在服务群众中做到文明有礼、言行得当、细心耐心,让群众感到舒心、贴心。

三是崇廉尚洁,把稳思想之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断深化理想信念、党纪国法、荣辱观和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干部的纪律意识、制度意识和红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确保干部队伍清正廉洁、作风优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和“三会一课”等制度,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2020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64.05万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1064.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85万元,占比26.21%,其他收入785.2万元,占比73.79%。年初结转和结余57.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78.8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785.2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0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57.65万元。

(二)支出总计890.74万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890.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90.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33.42万元,占总支出总额的48.66%,其中:人员支出391.32万元,公用支出42.1万元。

2.项目支出457.3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1.34%。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结余分配0万元。

7.年末结转结余230.96万元。

五、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8.8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3.1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9.52万元,增长27.14%;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05万元,增长20.66%。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6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9.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78万元、津贴补贴43.93万元、奖金6.38万元、绩效工资74.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5万元、医疗保险6.2万元、住房公积金23.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万元。

(二)公用经费14.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2万元、邮电费2.57万元、物业管理费0.43万元、差旅费0.16万元、维修费0.66万元、会议费0.21万元、培训费1.22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劳务费0.09、工会经费2万元、福利费0.71万元、公车运行费1.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2万元。

七、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为4.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4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6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单位2020年没有因公出国经费,支出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0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0%,公务接待主要用于一是接待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来潜检查指导工作;二是各地公积金中心来潜学习交流;三是市外有关业务单位来潜,累计接待1批次、接待总人数4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16%,具体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0年本单位没有购置任何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支出0.5万元、车辆保险及维修保养费支出0.92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由于住房公积金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经费支出所反映的的全部是机关运行费,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33.4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0.74万元,上升13.26%,主要原因为人员正常调资和奖励性补贴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9宗,支出总额397.26万元,主要是12329热线短信专项费用25.1万元、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26.34万元、“三级等保”评测费10万元、设备托管费25万元、系统运行维护费18.96万元、政务建设联网及政务专线服务49.97万元、“双贯标”尾款185.94万元、鄂汇办高频服务事项对接14万元、系统数据异地容灾41.9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心固定资产总额388.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辆,价值17.98万元;家具用具46套,价值9.35万元;通用设备140台(套),价值361.65万元。无形资产总额117.4万元。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说明

本部门2020年项目绩效支出总额457.33万元,其中:12329热线短信专项费用25.1万元、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26.34万元、“三级等保”评测费10万元、设备托管费25万元、系统运行维护费18.96万元、政务建设联网及政务专线服务49.97万元、“双贯标”尾款185.94万元、办公室维修5.46万元、鄂汇办高频服务事项对接14万元、系统数据异地容灾41.95万元、精准扶贫14.63万元、律师费1.2万元、招商引资1.27万元、档案管理费3.23万元,宣传扩面经费12.93万元,不动产登记1.3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53万元,公务交通补助费9.45万元、不可预见费(疫情防控、会费支出)4.98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通过部门决算拨付的财政资金。

十一、决算公开表格如下(数据为零的挂空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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