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4-26 15:49 来源: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潜江(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9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8年工作报告》、《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8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9年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的报告》、《2018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9年管理费用预算方案》、《潜江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并听取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9年工作情况汇报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设3个处(科),0个管理部, 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33人,其中,在编18人,非在编1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83家,实缴单位747家,净增单位68家;新开户职工0.3247万人,实缴职工3.1857万人,净增职工0.0979万人;缴存额5.81亿元,同比增长11.52%2019年末,缴存总额33.3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1%;缴存余额18.13亿元,同比增长13.17%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增加0  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3.7亿元,同比增长12.12%;占当年缴存额的63.69%,比上年增加0.35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15.21亿元,同比增长3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88万笔3.3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94%、增长107%。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0.87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9755万笔11.51亿元,贷款余额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27%、41.57%、68.0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34.22%,比上年增加11.16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亿元。2018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9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18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亿元。

(五)融资:2019年,融资 0亿元,归还 0亿元。2018 年末,融资总额 0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2.1亿元。其中,活期150.91万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10.12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97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 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34.22%,比上年增加11.1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19年,业务收入5906.33万元,同比增长14.85%。存款利息4364.7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541.5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2565.12万元,同比增长11.66%。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565.12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0万元,其他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3341.22万元,同比增长17.42%。增值收益率1.95%,比上年增加0.0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80.1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61.1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36.5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47.4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143.5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182.1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609.16万元,同比下降7.4%。其中,人员经费341.99万元,公用经费40.69万元,专项经费226.4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2万元,逾期率0.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4%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143.52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6.68%,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01%。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0%提取。2019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0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0%,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9年末,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0.01%、3.17%和 11.52%。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8.77%,国有企业占9.91%,城镇集体企业占7.36%,外商投资企业占0.94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85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9.9%,其他占0.27%。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1.07%,国有企业占18.2%,城镇集体企业占2.44%,外商投资企业占1.78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9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5%,其他占0.18%;中、低收入占95.44 %,高收入占4.5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9.21%,国有企业占14.35%,城镇集体企业占0.62%,外商投资企业占1.9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4.7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32%,其他占3.85%;中、低收入占99.14%,高收入占0.86%。

(二)提取业务:2019年,0.644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7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8.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64.4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3.58 %,租赁住房占0.39 %,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1.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06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82%,出境定居占0.51 %,其他占1.21%)。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3.45 %,高收入占6.55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 2019 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9.04%,比上年增加3.0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64.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16%,90-144(含)平方米占78.44 %,144平方米以上占16.4%。购买新房占74.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8.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2%,其他占16.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6.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3.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9.05%,30岁-40岁(含)占33.7%,40岁-50岁(含)占30.87%,50岁以上占6.38%;首次申请贷款占83.3 %,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6.7%;中、低收入占93.93%,高收入占6.07%。

2.异地贷款: 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55笔2289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28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247.77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    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 0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试点项目0个,贷款额度0亿元,建筑面积0万平方米,可解决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0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8.15%,比上年增加31.5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9年4月,中心因机构改革更名为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行政职能划转到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委托办理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增加湖北银行1家。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

2019年,按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市人社部门规定的上一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要求,我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为3050元,最低下限为138元。缴存比例为5%-12%。

2019年,我市对住房公积金个贷、提取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①暂停办理装修贷款业务;②取消了装修提取和物业管理费提取;③出台了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异地贷款实施细则。

2019年,中心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2019年综合服务平台8大渠道(网上服务大厅、微信、12329热线、12329短信、服务终端、微博)已上线运行,网站、手机APP正在建设中,同时,正在对网上服务大厅、微信进行升级改造。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2019年1月,支付宝公积金城市服务平台上线运行;2019年5月,中心正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实现了与税务总局的数据交换;2019年6月,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2019年5月,中心荣获湖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光荣称号,2019年9月,中心原创作品《公积金那些事儿—趣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荣获湖北省第三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漫画类优秀奖。

2019年,李淑沁获潜江市“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演讲比赛优秀奖及全省住建系统“与祖国同行,担住建使命”演讲比赛三等奖荣誉;夏庆芸获“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9年,中心没有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19年,中心工作人员没有违规行为。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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