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核实及其信息录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346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26日 15:15:5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26日 15:15:56 名  称: 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核实及其信息录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6 15:15

潜农危改办〔20203

 

 

潜江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核实及其信息录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市住建局、市扶贫办:

现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核实及其信息录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按时完成。

 

 

                                                                                                   2020424




                                              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

住房安全状况核实及其信息录入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面完成农村住房安全扫尾工作任务,根据省住建厅、省扶贫办《关于加快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及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厅字[2020]39号),结合潜江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620日前,全面完成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核实及其信息录入工作,同时,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住房安全和录入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并顺利通过国家、省脱贫攻坚考核验收。

二、工作范围

本次住房安全核实及其信息录入工作范围为全市农村所有“4类重点对象住房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培训及动员阶段(415日至428日)。组织各区、镇、办事处相关人员,参加省住建厅举办的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核实录入工作培训会。各区、镇、办事处要组织召开动员会和开展人员培训,对照省、市相关要求认真学习信息检索系统(2020版)说明与填报指南(可在信息系统下载)。

(二)逐户核实和问题整改阶段(429日至525日)。各区、镇、办事处统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扶贫办、行政村和驻村工作队等多方力量,逐户核实“4类重点对象住房是否安全、危房改造质量是否达标,梳理每户住房安全保障方式、住房安全有保障认定结果及相关佐证材料,对发现的住房不安全或改造质量不达标、危房鉴定不规范、面积超标等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整改到位;在2019年鉴定“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并填报《住房安全有保障认定报告表》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信息,同时,完成今年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鉴定、认定工作;对所有“4类重点对象下发《潜江市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认定通知书》(由市住建局统一印制);组织人员对每户住房拍照留档,以便信息录入时使用。

(三)信息录入及档案整理阶段(526日至620日)。将核实的“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保障方式、认定结果录入到信息系统,并根据核实情况,逐户完善、规范农村“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一户一档纸质档案(可在网站下载样表及说明),并对原录入系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预警数据)进行核实、补充、更正。

(四)查漏补缺及巩固提升阶段(全国脱贫攻坚普查前)。认真梳理工作弱项和短板,对照全国脱贫攻坚普查和成效考核标准,及时查漏补缺。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领导。全市“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及信息录入工作由市住建局和市扶贫办共同负责推进,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区、镇、办事处行政主要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合力抓好本次工作。各区、镇、办事处要组建专班,细化方案,严格控制时间节点,强力推进,确保620日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必须逐户核实。各区、镇、办事处要在2019年组织的逐户排查、逐户认定、逐户出具住房安全有保障认定报告基础上,优化工作方法,分类施策,提高效率,对照本次核实填报录入系统要求,结合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排查整改要求,一体部署,统筹推进,查实查细查全,确保一户不漏。

(三)必须整改到位。各区、镇、办事处对反馈和核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及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立行立改、边核边改,按时整改到位。针对问题,及时补齐短板,及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每户住房安全。

(四)必须录入到位。各区、镇、办事处要对照新版的信息系统与填报指南,统一档案整理、信息录入工作要求与标准,及时核实、补充、更正错误信息。要明确信息审核人,加强对录入信息审核把关,保证录入数据真实有效,与相关部门数据一致,互通共享,确保农村“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一户一档纸质档案和录入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镇、办事处于430日前将工作专班、工作方案报送市住建局;从现在起至6月底,每月的9日、19日和29日分别向市住建局和市扶贫办报送核实和录入进度。对工作滞后、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实行挂牌督办,约谈问责。

 

附件:“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核实信息录入及问题

整改进度旬报表

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核实信息录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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