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查改治” 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0635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02日 11:04:51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02日 11:04:51 名  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查改治” 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3-02 11:04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查改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纪发[2021]15号)和潜江市委办公室印发的《潜江市高新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查改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自然资源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发区腐败问题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贯彻省委及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聚焦高新区建设腐败问题,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坚决遏制高新区建设腐败问题,谱写潜江高新区“十四五”发展新篇章,为我市“冲刺五十强,建设新潜江”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涉及自然资源系统重点领域,聚焦责任落实、权力行使、执纪问责等方面突出问题,全面梳理排查高新区建设腐败问题,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长效机制,确保高新区建设各环节工作依法依规,着力建设清廉、高效高新区,以高质量自查整改成效推动部门廉政建设和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自查阶段(2022年1月-3月底)。组织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关于开发区腐败问题重要批示精神,根据方案确定的自查重点内容,逐项对照全面自查自纠系统管党治党方面存在问题、表现形式和重点领域,深刻分析原因,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压实整改责任,形成自查报告。

一是聚焦主体责任落实,看是否“宽松软”。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自查。

1.对照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查找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 一岗双责 以及局属单位部门职责方面的问题。(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纪委)

2.查找政治站位不高、思想不纯,未严格履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等管党治党方面的问题。(责任科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3.查是否存在不履行议事程序,在重大事项上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等问题。(责任科室:人事科、财务科、机关纪委)

4.查制度建设规范化,看是否存在制度建设不全,脱离实际照搬硬套等问题。(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科)

5.查中心组和班子成员学习笔记,看是否存在学风不实,氛围不浓,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二是聚焦权力高效运行,看是否“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自查。

6.围绕项目审批方面。重点查是否存在擅自决定建设项目立项,违规审批、核准、备案或未批先建;违反规定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在受理建设项目有关规划编制和实施许可环节违背审批规定进行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意见书、许可证的行为;违规实施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违规插手干预建设项目决策等行为。(责任科室:用途管制科、空间规划科、建筑规划管理科、开发利用科、行政审批科)

7.围绕征地拆迁方面。重点查是否存在违规办理土地规划和低效利用规划;违规征地拆迁、发放征地补偿款、安排安置地;征地方案批复后,费用不落实,补偿费不发放,侵害群众权益、分配不公等问题。(责任科室:用途管制科、开发利用科)

8.围绕土地出让方面。重点查是否存在基准地价执行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低价出售土地,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税费,土地出让后长期闲置不开发,违规出让、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违规调整变更土地规划用途等问题。(责任科室:开发利用科、空间规划科、土地交易中心)

9.围绕政策落实方面。重点对照党纪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查找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及用地预审是否存在把关不严,违规办理等问题;对照《优化营商环境30条》以及我市招商引资政策,查企业政策兑现、政务服务优化等情况。(责任科室:空间规划科、用途管制科、行政审批科、开发利用科)

三是聚焦监管责任落实,看是否“监管不力、失职失责”。重点围绕以下两个方面开展自查。

10.查找针对高新区资金项目管理监督、执法监督、督查督办等行政监管中是否有履责不力、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责任科室:机关纪委、执法监察科)

11.查是否加强对查改治工作的监督督办,组织开展督导和专项检查,坚持宽严相济、容错纠错,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达到边查、边改、边治的效果。(责任科室:机关纪委)

四是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看是否“清廉务实、勤勉尽职”。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自查。

12.查是否有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报销费用、借钱借物,违规设立小金库,乱发津补贴,核销有关费用等问题。(责任科室:机关纪委、财务科)

13.查是否有违规收受企业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或者违规接受企业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问题。(责任科室:机关纪委)

14.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整治庸、软、懒、慢、粗问题切实转变作风的实施方案》,查找不担当不作为、懒政怠政、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不优,以及吃拿卡要、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以权谋私问题。(责任科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二)整改落实阶段(2022年1月-5月底)。建立自查问题台账,细化问题清单措施,狠抓整改措施落实落地,确保查找出的问题全面整改、清零销号,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一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规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聚集机关党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各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推动管党治党与时俱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落实到管党治党各个方面,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新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二是加强督办检查确保整改成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督办检查和定期调度相结合,对整改进展缓慢、整改措施不细不实、整改力度不大、效果不好的,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置。对干部个人作风和贪腐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三是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结合系统实际,针对机构整合和街道体制改革后存在的问题,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真改实改、全改彻改。

(三)治理提升阶段(2022年6月-7月底)。坚持查建并举,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深入调查分析,梳理完善工作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源头防范,定期开展回头看,逐步建立健全腐败问题长效治理机制。

一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制度。认真梳理,全面补强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短板,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形成有效管用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

二是建立规范的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优化规委会、土委会等决策程序,制定规范高效的集体决策制度,杜绝盲目决策、违规决策,为高新区健康发展打好基础。

(四)汇总上报阶段(2022年8月底)。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认真梳理汇总,形成高新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工作总结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市纪委监委审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立足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和推进高新区健康发展目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职责,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将专项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谋划、部署、督办,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推动“查改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用斌为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杜钢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纪委办公室。负责高新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查改治”行动的总体谋划、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督办检查。

(三)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以及检查督导,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和整改标准,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四)确保整改成效。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全方位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最大限度减少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履职尽责办事,确保自然资源系统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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