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37977 主题分类: 林业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12日 15: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8日 15:00:00 名  称: 潜江市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7-18 15:00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按照《省林业局关于开展 2022 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鄂林资〔2022〕66 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 2022 年森林督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以省林业局下发的森林资源遥感判读变化图斑为线索,进行现地核实调查,摸清图斑真实现状,收集相关变化佐证资料,建立森林督查数据库,同步林草湿综合监测平台。对核实涉嫌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依法进行查处整改,完善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

二、进度安排

(一)工作准备(2022 年 6 月-7 月初)

1.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全市森林督查年度工作方案,上报省林业局。

2.数据收集整理。对 2020--2021 年发生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毁林开垦、人工造林、森林采伐、人工更新等森林经营活动的变化情况进行资料收集。

3.技术人员培训。开展专班人员及乡镇配合开展森林督查人员业务培训,邀请省林业局专家解读操作细则和技术要领。

(二)自查核实(2021 年 7 月-8 月)

1.图斑预判及下发。专班人员利用档案资料对省局下发我市图斑进行基础比对,按照林木采伐、林地占用、毁林开垦等形式进行类别初步划定,以乡镇、办事处和有关单位为片区的原则,将疑似违法图斑移交或下发。

2.开展图斑自查核实。市局专班分片负责指导各地开展图斑自查工作,摸清森林、林地变化情况,依托国家森林资源智慧管理平台、国家森林督查系统或手机 APP 进行核实验证,同步补充完善变化佐证资料,形成变化数据库。

3.开展“回头看”。对 2021 年森林督查查处整改遗留问题进行“回头看”,发现自查不实、查处不到位、复绿未落实等问题建立台账,依法督促整改。

4.自查数据上报。按照省林业局线上复核的要求,8 月 20日前,通过森林督查系统向省林业局报送自查数据(含数据库、现地照片及文字报告)。

(三)复核检查(8 月-9 月)

1.按照《湖北省森林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组织开展自查数据内外业抽查。

2.按照省林业局线上复核验收结果,对全市森林督查成果数据库、统计表、成果报告等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四)成果提交(10 月)

通过省级复核检查后,修改完善全市森林督查成果数据,11 月上旬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林业局,数据同步上传至国家森林督查系统。

(五)查处整改(2022 年 7 月-2023 年 6 月)

1.坚持边查边改。按照全市林长制考核方案要求,将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属地政府和市局执法单位,做到立行立改、边查边改。

2.加强统筹督导。督促各乡镇制定辖区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整改方案,加快查处整改进度。做好重大案件汇总会审、挂牌督办和刑事移交。

3.力争“清零”行动。按照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实行违法案件查处整改通报制度,确保我市于 2023 年 6 月底前全部“清零”。

三、责任分工

森林资源管理科:负责组建调查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森林督查暨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工作,做好质量跟踪、进度督促、审核把关等工作。

执法监督科:负责组织执法力量,督促指导开展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工作。负责行政案件的审核、刑事案件的审核移交等工作。

人事科:负责森林督查暨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工作专班人员抽调工作。

调查监测科:负责开展森林督查暨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与国土变更调查的衔接工作。

财务科:负责森林督查工作所需经费的保障。

执法监察支队:负责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

林调队:负责承担森林督查暨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具体工作,做好遥感判读图斑和变化情况的核实验证、数据更新和成果上报等工作。

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森林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森林督工作。严格执行《潜江市林长制督查考核方案(试行)》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压紧压实各方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森林督查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安全管理,外业调查人员要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配备野外防蚊防晒作业用品。加强经费保障,按照《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执行,落实经费,规范支出。加强技术保障,建立“专班+调查人员”的工作模式,各乡镇林业站、街道办事处负责林业工作机构明确 1 名外业调查人员,原则上全脱产 2 个月开展辖区内森林督查外业调查。

(三)严明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做好疫情防护。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涉及保密的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技术规定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对不按要求上报结果,不认真开展现地核验,特别是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潜江市 2022 年森林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袁用斌

副组长:彭齐刚 马宏君

成 员:汪长安 王 波 袁书俊 卫 星

刘刚刚 李俊林 刘江浩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森林资源管理科。

二、工作专班

调查工作专班:刘江浩、唐静、吴平、何姣梅、赵喜、吴奇、周定玉、王厚凯、王一、胡伟、董斌、郭文生、曾辉、陈虎、黄衍娅。刘江浩具体负责质检工作;吴奇具体负责外业调查工作,其他人员配合;唐静具体负责内业整理工作,吴奇、周定玉、胡伟、赵喜等配合。

执法工作专班:王波、李俊林、冯必忠、唐继明,具体负责人为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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