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为严厉打击和惩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按照省林业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2022清风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林护〔2022〕18号)要求,在我市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2022清风行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潜江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清风行动)方案
2.联合行动成果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潜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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