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2015年部门预算及编制说明
为了认真落实市预算编制实施方案,根据团市委实际,现将团市委2015年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编制的透明度;统筹安排好资金,确保个人工资支付,确保社会保障支出,确保部门正常运转。
二、坚持原则
1、坚持人员从实,公用从紧,项目适度的原则;
2、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3、坚持落实节约型要求,合理安排支出预算的原则。
三、本部门职能和主要职责:
1、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2、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市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3、负责全市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本部门2015年中心工作
围绕“打造升级版、建设先行区”的总目标,突出服务中心、服务青年两条工作主线,秉承“项目化运作、社会化推进、事业化发展”的工作理念,大力实施青春风尚、青春建功、青春关爱、青春创新四大工程,着力构建服务型团组织,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团员青年为不断加快“四化同步”、“五个潜江”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五、本部门单位及人员构成情况及资金供给方式
1、基本情况:团市委设办公室一处。
2、干部职工人数情况:现有干部职工3人,副级科2人,科员级干部1人。
3、编制情况:行政机关定编人数6人。
4、经费来源:经费来源是全额财政拨款。包括:财政拨公务员工资、公用支出和项目等。
5、车辆情况:上海通用雪佛兰公务用车1辆。
6、办公用房情况:办公室2间,会议室1间,办公地址:章华南路18号。
7、法定代表人:赵曜,财务负责人:吴芳,部门预算编制人:徐林桐,联系电话:6243471
2015年的主要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宏观调控能力,严格支出管理,加强财务管理,促进部门预算工作的稳定发展。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保支出重点,合理安排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收入情况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结合单位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工作任务,按需要和可能的原则确定的。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113.7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50万元,公用经费6.06万元,项目经费43.7万元,人员经费13.96万元,其中:家庭和个人经费0.65万元。
(二)支出情况
支出预算根据部门的收入规模、按功能分解核定,包括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
(一)人员经费支出13.9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3.31万元
基本工资:3.15万元
奖金:0.26万元
津贴:7.63万元
医保:0.22万元
其他人员支出:2万
女职工卫生费:0.05万(250×2=500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5万元
公积金:0.65万元
(二)公用支出:6.06万元
办公费2.9万元、邮电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差旅费0.5万、维修费0.1万、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3万元、招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6万元。
(三)项目支出:43.7万元
1、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经费:2.5万元
2、团干部培训班经费:1万元
3、青少年思想教育经费:0.5万元
4、青年文化活动经费:0.5万元
5、青年文明号工作经费:0.5万元
6、青少年法律援助经费:0.5万元
7、少先队工作经费:0.5万元
8、青少年公益事业经费:0.5万元
9、保护母亲河工作经费:0.5万元
10、大学生社会实践经费:0.5万元
11、团费:0.5万元
12、青年工作经费:5.4万元
13、青年志愿者工作经费:5万元
14、档案管理:0.3万元
15、不可预见费:5万元
15、基层共青团工作经费:20万元
共青团潜江市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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