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潜江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
2019年度潜江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七)关于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三、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5)
(六)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6)
(七)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7)
(八)部门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8)
2019年度潜江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
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已于2019年3月3日经市财政局《潜江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潜财预〔2019〕1号)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现将2019年度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国家政治安全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联动处置。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全市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三)负责全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扫黑除恶、社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铁路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指导全市见义勇为工作。
(四)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协调督导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和政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政策中出现的重大争议事项。协调督导政法部门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组织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政法部门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进行备案。
(五)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组织开展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市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的网络舆情监控分析、引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七)指导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八)协调指导全市反邪教工作。
(九)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全市政法智能化建设。
(十)代管潜江市法学会。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由于我单位无二级单位,我单位部门预算只指单位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78.4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8.42万元,上年结转3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9.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57万元、住房保障性支出14.84万元。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9.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2.78万元,增加11﹪,增加原因是人员新调入工作人员,正常调资的结果。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1129.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2.78万元,增加11%,增加原因是新调入工作人员,正常调资的结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9.92万元增加1.21万元,增加5%,增加的原因是新调入工作人员,正常调资的结果;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9万元,增加20%,增加原因是新调入工作人员,正常调资的结果;
4、住房保障支出14.84万元,比上年数增加0.55万元,增加4%,增加的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提高人员了住房保障支出的计提基数。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3.4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3.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8.36万元、津贴补贴131.24万元、奖金4.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支出6.57万元、住房公积金14.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7.71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19.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邮电费0.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水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电费1万元、会议费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25万元,主要是退休费0.25万元。
四、关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2019“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执行数减少0.5万元。
五、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本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78.4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8.42万元,上年结转3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9.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57万元、住房保障性支出14.84万元。本部门2019年收支总预算1178.42万元。
七、关于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117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8.42万元,占9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6万元,占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57万元,占1%;住房保障性(类)支出14.84万元,占2%。
八、关于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117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43万元,占30%;项目支出824.99万元,占7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3%,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和接待标准。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5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购置4.96万元,家具购置1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国有资产为595.68万元,均属于在用国有资产,不存在对外出租出借的现象。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为:
1、保障人员经费落实到位,确保机构正常运行,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有计划、系统化开展专业培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保障队伍廉洁高效,公正执法。
2、夯实主体责任,加强情报信息处置力度,做好各项应急处突工作,加强对重点人及重点群体的管控,落实各项稳控措施,保障地区和谐稳定。
3、强化重点区域领域综治管理,进一步推进城乡网格化管理,强化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不断深化平安建设,保障地区安全稳定。
十、名词解释
对收入、支出等科目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如: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通过部门预算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三)社会保障支出: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等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是指市财政当年通过部门预算拨付的用于医疗及卫生方面的支出的资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指指市财政当年通过部门预算拨付的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等方面的支出。
第三部分 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5)
六、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6)
七、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7)
八、部门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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