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恒畅大邦建材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整体转让公告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2-01-14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否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1
1、本次转让的设备资产均未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
2、本项目在报名阶段只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携带该项目报名所需的相关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复印件(市场监管局备案的)、公司企业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信证明(100万元及以上)、企业征信报告等)到光谷联交所潜江公司现场报名。
3、意向受让方报价为不含税价,如受让方要求转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受让方需另外向转让方支付相应税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仙桃市利安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仙利安评报字【2021】第007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如资产现状与资产评估报告中资产清单不符,不影响此次资产转让的成交价格。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前须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并现场签订《现场查勘确认表》,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潜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在签订相关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光谷联交所潜江公司指定账户,并同意光谷联交所潜江公司在收到其支付的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次转让是以现状进行交割。标的在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签署资产移交清单后视为移交完成,标的移交完成之前的保管责任由转让方承担,标的移交完成之后的保管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5、所有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安全、清场(包括但不限于拆解遗留下的所有废渣)及场平工作由受让方负责,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交易分批实施,受让方须在下列时间内完成拆除、装卸、运输、清场及场平工作:首批交易的上述相关工作应在光谷联交所潜江公司发出《竞价结果确认书》之日起 15 日内全部完成;后批交易的上述相关工作应在转让方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全部完成。受让方未按期完成上述工作的,按成交价格日万分之十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转让方通过邮件的方式向受让方发出进场通知,受让方在报名时应同时书面说明转让方发出进场通知的邮箱。
7、在拆除、装卸、运输、清场及场平工作过程中,受让方不得造成转让方其他财产毁损,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转让方有权按损失数额150%的标准向受让方索赔,该损失由转让方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受让方不持异议。
8、受让方未按上述要求完成清场、场平工作的,转让方委托第三方完成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按相关费用的150%的标准向受让方索赔,该费用按转让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9、因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国家环保验收,如未按期完成上述工作给转让方的造成的损失将十分巨大,受让方参与竞价即视为放弃主张上述违约金过高要求降低的权利。
10、本次转让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约定各自承担。
二、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持有企业所在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备案表。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现场勘查说明 本项目物为整体打包,内含资产种类过多,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现场查勘和查阅评估报告。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潜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42001627336053001579
开户行:潜江建设银行解放路支行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强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1807199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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