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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潜江市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管理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3699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01日 15:18:43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1日 15:18:43 名  称: 2022年潜江市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管理实施方案

2022年潜江市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管理

实施方案

为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管理能力,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省住建厅、民政厅、乡村振兴局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湖北省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管理实施意见》(鄂建文〔2022〕32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锁定动态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重点对象住房。

二、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农户日常自查、镇村定期排查、市级随机巡查、应急预警排查、部门数据共享”的常态化动态监测机制。

(一)农户日常自查。农户是实现其住房安全保障的责任主体,应对所属房屋日常维护、隐患排查、检查检修负责。若农户发现其住房出现影响居住安全的隐患,应及时向当地村委会或所在地镇(区、街道)政府报告。镇(区、街道)政府要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于3日内报市住建局开展安全性鉴定。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条件的,由农户本人提出改造申请并组织实施。

(二)镇村定期排查。各镇(区、街道)政府、村委会成立巡查小组,建立日常动态巡查机制,建立巡查台账,对巡查情况镇(区、街道)、村分别按月、周进行统计,市危改办将不定期对巡查台账建立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巡查小组根据巡查制度安排对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边坡防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主要部件、围护结构等方面进行巡查。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应于3日内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于10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村进行实地勘验,并会商出具处理意见。每年4月和11月前后,各镇(区、街道)要对照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认定的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名册,全面排查住房安全状况。

(三)监督抽查对各镇(区、街道)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进行随机巡查,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不漏一户、鉴定准确。市住建局要加强基层干部农村住房安全排查相关技术培训,提高排查监测水平。对镇、村排查出的危房或预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市住建局要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性鉴定。

)应急预警排查。各区、镇、街道要完善自然灾害预警机制,每年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时期,各镇、村要及时开展应急预警及巡查排查,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因发生洪涝、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农村房屋损毁的,由受灾房屋所属镇(区、街道)政府在3日内上报市住建局,重大紧急情况应即时上报,并及时采取应急管理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部门数据共享。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要及时将动态调整后的6类重点对象名单实时反馈给市住建局,市住建局要将名单提供给镇(区、街道)政府开展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市住建局要实时将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及已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名单反馈给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完善部门数据共享机制。

三、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各地要依据住建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和《湖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试行版)》开展住房安全排查及鉴定。对排查出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采取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隔离围栏等应急管理措施,确保“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的,要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销号一户。坚持以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的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鼓励采取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租赁或置换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等多种方式,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做好兜底保障,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四、建立巡查工作台账。充分依靠区、镇、街道政府和村“两委”,落实农房日常安全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等职责。各镇、村要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台账(附件),台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农户地址、姓名、身份证号码、重点对象身份、房屋鉴定等级等信息。

五、强化组织保障措施。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国家脱贫后评估工作的核心指标,事关乡村振兴大局。各区、镇、街道,相关市直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高度重视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管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各区、镇、街道要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督办检查,层层压实责任,配齐配强农房建设管理队伍力量,做好人员培训和经费保障,提升农房建设管理水平。  

   附件:镇(区、街道)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状况动态监测台账

    附件

镇(区、街道)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状况动态监测台账

         镇(区、街道)               报间:   年   月   日

序号

乡(镇)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户数

排查出危房户数

列入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户数

已开工

已竣工

备注

C 级

D 级

C 级

D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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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级

D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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