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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潜江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0667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安委会 发文日期: 2022年02月23日 14:55: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28日 14:55:00 名  称: 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潜江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管理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

《潜江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2月23日

  


  潜江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及《潜江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切实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更好地促进全市社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分析研判、紧紧扭住抓牢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和《三年行动计划》过程中发现的突出矛盾以及国内外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重大风险隐患,调动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时间集中治理,推动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真正从根本上清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治理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

管理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落实《意见》《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和《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情况,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对照以下两大类突出问题和五个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重点排查治理,务必做到突出问题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一)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不实,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不充分,对新情况、新问题不了解、不掌握。二是没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为推进项目落地,“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建后补批”等突出问题仍然存在,不具备条件盲目引进高危化工项目,推动化工产业升级工作进展迟缓。三是化工园区缺乏科学规划,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园区具有相关专业的监管人员数量不足,没有按照标准建设消防救援站。四是源头治理不严不实,没有按要求制定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和禁限控目录,安全审查把关不严,安全设计起点低,没有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分类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小门店”经营等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不认真不彻底。五是安全投入不足,部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企业没有按期完成泄漏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的装备使用,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失灵,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及管道老化。

(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一是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未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和本地监管任务需求配足配强专业监管执法力量,不懂不会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二是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已经明确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制定监管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甚至有的将自身的业务工作与安全割裂开来,安全风险因素考虑不足,导致漏管失控。三是部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未按规定配备化工专业技术团队、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全员岗位“四知”(知安全职责、知安全风险、知操作规程、知应急处置)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只挂名不履职,一些重点岗位操作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四是信息化监控应用效果有待提升,化工园区和企业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场所、基础设施等在线监测预警系统未有效应用,相关部门之间存在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尚未建立贯通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系统,更未实现区域联网。

(三)生产储存环节安全风险。一是“四知”责任未能到岗到人,没有按照要求做到全员全覆盖。二是一些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进度缓慢,少数企业以种种理由推拖或执行不力,没有按要求开展全流程精细化工反应热安全风险评估,部分高危工艺的生产装置未按要求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操作人员专业能力资质不达标,部分高危工艺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计水平不高,常态化风险管控机制缺失,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三是安全管理水平低,部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缺乏主线,安全生产标准化只创建不运行管理,岗前风险预知未能做到规范化、常态化,非特殊作业风险管控不到位,特殊作业全程视频录像制度执行不实不细,设备健康档案管理搞形式走过场,一些化工企业老旧装置数量多,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风险增大,预防性维护和常态化监测监控措施跟不上,腐蚀泄漏风险增大。四是化学品储罐区储存设施分布广,安全设施与消防应急设施不完善,部分石油及成品油储备库本质安全水平低,紧急切断、气体检测、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四个系统”不完善,未开展外部安全距离符合性复核。五是部分企业在中试试验、试生产、检维修等环节安全管控措施不力。2020年以来省内外多起事故都涉及非法从事生产(建设)、高校小试产品违规进入企业利用企业装置直接工业化生产等情形。六是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不足,相关企业未按要求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部分企业没有建设相关工艺处置队和应急处置队。七是物料进出装卸查验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化工企业本质安全弱、员工能力弱、风险意识弱、风险管控能力弱、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能力弱和理解并实施系列安全管理措施能力弱等“六弱”短板仍然突出。

(四)经营环节安全风险。一是未经许可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二是“小门店”等票面经营单位违法储存、分装危险化学品。三是以“新能源”等名义非法经营、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撬装站、移动加油车等装置未经正规手续违规经营危险化学品。四是擅自变更储存物质和经营范围。

(五)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非法托运、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问题屡禁不止,不同运输方式间仍存在数据壁垒,危险货物车船驾驶员对所载货物理化性质认知缺乏等;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不达标、非法违法配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醇基燃料、液化石油气等“带病运行”等问题突出。二是特定时段禁行、重点路段巡查管控、动态监测制度执行不严、对违规行为处罚不力、高速公路服务区车辆临时停放管理等制度执行不严。三是化工园区未配备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进展迟缓,车辆动态监控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油气长输管道缺乏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五是部分托运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承运、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化学品等现象时有发生。

(六)废弃贮存处置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一些企业未严格落实相关法律要求,鉴别鉴定不及时、不主动申报,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设施未经安全评估。二是一些部门协同监管不到位,多部门联合会商督办、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不健全。三是部分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存在短板,如硝基类危险化学品废弃后处置能力不足。四是部分企业的废弃贮存处置“三同时”未考虑相关安全因素。

(七)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一是化工园区对照要求的评估分级标准偏低,未对涉及到的否决项进行彻底整改。二是化工园区主导产业不强,功能分区不合理,还存在民居。三是化工园区一体化管理水平不高,园区没有实施封闭化或者分区封闭化管理,专用停车场、信息化平台、实训基地等基础设施不完善,应急救援力量薄弱。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化解重点工作责任清单》(见附件),认真履职尽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谋划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研究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倒排工作时限、强抓工作落实,及时推动问题解决。

(二)明确工作目标,确保“三提升两健全”。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紧盯工作目标,确保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总结验收并形成“三提升两健全”(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提升、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健全、重点保障制度措施健全)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细化工作措施,层层任务落实。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对涉及的工作任务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从工作保障、工作措施、工作落实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确保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四)深化工作督导,形成落实合力。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把本方案确定的重点治理内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检查力度。要严格工作督导,确保各地的监管部门和人员配备到位;要严格监管检查,确保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严格执法检查,对重大风险隐患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全面提高治理成效。市安委会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相关工作任务将纳入对各地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危化专委会办公室)。

附件: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

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工作

事项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备注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定期研判本地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落实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危化品安全监管难点问题。

级党委政府、相关责任部门负责

  


2.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完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运行机制,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管好用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安委会办公室、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安委会负责

  


3.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全面落实《潜江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和《潜江市安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权责清单,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潜江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重点工作落实方案和《湖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的任务。

市委编办发改委、教育经信公安司法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局卫健委、应急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商务气象局、消防救援、中国邮政潜江分公司分工负责

  


4.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各地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制定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

级党委政府负责


5.为应急管理部门配备具有化工背景或者安全管理经验的分管领导,至少配备5名以上危险化学品专业监管人员。化工园区应设置专门安全监管机构,配齐配强专业监管力量,明确安全监管职责。专业监管力量不足的,要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辅助监管执法。

市委编办、市应急局、泽口街道办事处、王场镇分工负责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6.防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深入开展分类整治提升(〔2021〕13号)。

应急负责,各安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安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7.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2021〕13号)。

应急牵头,发改委、生态环境经信配合

  


8.落实油气储存库区“一库一策”整改方案,开展本质安全提升专项整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

应急住建市发改委分工负责

  


9.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对硝化、有机硅等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问题落实情况“回头看”。组织开展炼化企业、氯气、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危险化学品经营等领域专项治理,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标准。2022 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强力推进高危工艺企业开展微反应技术改造提升三年攻坚,新建高危工艺项目应优先采用微反应技术设计。

应急负责

  


10.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施分类整治,加强老旧装置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安全、消防设施改造,建立全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

应急牵头,经信住建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11.防控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风险,制定印发评估办法,严厉查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应急商务公安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2.落实《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2021〕13号),全面复核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开展园区“十有”(有规划体系,有管理机构、人员、管理制度,有“四至”范围,有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有公用工程和配套功能设施,有封闭化管理,有专用停车场,有信息化平台,有实训基地,有消防救援(气体防护站)建设,实施“两个严禁”(禁限控目录和安全准入条件、禁止有居民居住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推动落实“一园一案”整治方案,确保 2022 年底前两个化工园区达到 C 级标准,推动条件好的达到 D 级标准。

应急负责,泽口街道办事处、王场镇具体负责

  


13.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防控措施,提高管道本质安全水平。

市发改委应急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4.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整治,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港口危化品等重大风险,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

交通运输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5.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的管控,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探索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生态环境应急分工负责

  


三、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16.严格安全准入。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住建、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经信、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联合会审。

发改委牵头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经信公安生态环境应急交通运输分工负责,督促指导相关区镇负责落实。


17.防控试生产和开停车安全风险。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强化试生产安全风险管控,推动新建装置首次开车投料前安全审查(PSSR)。督促企业制定临时停车、紧急停车管理制度,强化临时、紧急停车后恢复开车时可能的潜在风险管控。

应急牵头负责


18.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动线上线下监管集成,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

应急消防救援队负责


19.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在 20 家国家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加快对接省政府平台建设,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今年底前全部上线运行。

应急负责


20.深化监管+专家指导服务,重点做好高危细分领域、化工园区等方面专家指导服务,结合化工产业转移重点地区等专项整治,不断完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

应急负责


四、提升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

  

21.制定落实《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集中轮训制度,今年底前完成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线上线下培训。

人社应急分工负责


22.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建设,落实监管执法人员线上线下培训制度,每年参加为期不少于80课时的线上线下(各40课时)培训。

应急负责

  


23.整合教育资源,推动化工安全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

教育应急分工负责


五、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24.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立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实现市、园区与企业上下贯通、联网管控。推动跨部门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

应急经信分工负责


25.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工作,推动试点企业和园区建设方案实施,推广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人员定位、智能巡检等应用场景建设,打造若干行业级、企业级、园区级平台,建设应用示范工程。

应急经信分工负责

  


26.配合开展化学品登记系统升级改造,检查指导企业使用系统企业端、移动端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标准化生成功能,拓展化工医药企业登记范围,对每个企业每种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为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高效传递和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应急负责

  


27.持续开展化工行业安全风险普查,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对不明物质开展危险性鉴定,绘制风险分布图,精准防控安全风险。

  

应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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