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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1934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18日 09:47:14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8日 09:47:14 名  称: 2022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


2022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关键一年,守法普法工作的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实现全市“冲刺五十强,建设新潜江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法治工作培训内容,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的重点课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宣讲队伍作用。增补“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壮大普法志愿服务力量。大力开展宣传解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营造全社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二、大力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3.筹备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市守法普法重要工作。

4.举办2022年法治宣讲员培训班。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市直各单位申报意见的基础之上,广泛采纳各区、镇、街道办事处的建议,我市2022年度重点普法内容确定为《民法典物权编》;《反有组织犯罪法》;《监察法实施条例》;《未成年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统计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要求各地、各单位普法骨干参加。学习结束之后,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二级培训。

积极推进“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活动

5.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和领导干部任前或新任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组织开展好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6.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将民法典列入各地各单位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的共性任务。积极开展民法典等法律培训,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全媒体、运用案例宣传民法典。在5月份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7.深入开展青少年、乡村振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等专项普法主题活动。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宪法、民法典、交通安全、环保、禁毒等方面的普法教育,使法律向基层延伸。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发挥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培训。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市开展“法治春风沐乡村,村村都有明白人”法律宣传活动。

8.深入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与推动潜江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长江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反诈防骗、防范非法集资、防治家庭暴力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做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月、网络安全宣传周、全民国防教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各类法治宣传月、周、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努力推动普法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

9.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重点内容、确定措施标准和责任。落实湖北省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管理办法,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压实普法责任。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

10.强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等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持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11.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打造“报、网、端、微、屏”为一体全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发挥“学习强国”、潜江电视台潜江日报、政府门户网站、潜江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形成多级互动传播。巩固各类板报、墙报、宣传专栏等传统的宣传阵地,加强户外媒体公益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五、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2.丰富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讲好红军街、拖船埠红色文化故事,丰富红色法治文化精神。加大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赴基层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13.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推进市、区(镇、街道)、村三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积极争创全省法治文化示范点、示范单位。

持续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14.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推荐工作,积极争创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引领带动全市法治乡村建设。

15.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培养工作指引,加强“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建设模范守法家庭。

16.做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做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中涉及法治乡村考核相关工作。进一步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让法律服务在全市各区(镇、街道)实现全覆盖。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载体平台,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

17.做好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区(镇)、矛盾不上交”。推行民主法治村建设“洪庄经验”,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将议事决策与学法相结合、线上线下与学法相结合、法律咨询与学法相结合、遇事找法与学法相结合、纠纷调解与学法相结合、以案释法与学法相结合、重点普法与订单普法相结合、模范守法与维权依法相结合,切实解决好农村普法难的问题。





附件1

    

       2022守法普法工作日程安排

3-4月

1.出台《2022年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确定我市2022年度重点普法内容;

2.出台《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3.动员全市运用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5 月

4.筹备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

5.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6月

6.举办2022年法治宣讲员培训班。

7 月

7.推进各地、各单位法治宣讲员二级培训工作

8.开展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年度重点普法内容“同步训练”活动。

8-9月

9.强化各地、各单位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力度。

10月

10.指导各地、各单位对无纸化学法用法的学习。

11-12月

11.筹备并开展“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暨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

2023年1月

12.做好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调研。

附件2

   

      2022年利用节点时间开展普法宣传重点


月份

重要节点

重点宣传内容

牵头责任

单位

3月

1.“3·8”妇女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妇联

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市场监督管理

3.“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市水利和

湖泊局

4.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市教育局

4月

5.全国税收宣传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市税务局

6.“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市委国安办

7.“4·26”知识产权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5月

8.“5·1”国际劳动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总工会


9.全国助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残联

10.“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应急管理

11.民法典宣传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市司法局


6月

12.全国节能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市发改委

13.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文化和旅游

14.“6·5”世界环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市生态环境局

15.“6·25”全国土地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自然资源

16.“6·26”国际禁毒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戒毒条例

市公安局

禁毒办

7月

17.“7·1”党的生日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市纪委监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8月

18.“8·8”全民健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市文化和旅游局

9月

19.“9·20”公民道德宣传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市委宣传部

20.中国农民丰收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农业农村

市乡村振兴局

21.“9·30”烈士纪念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退役军人事务局

22.全国质量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月

23.“10·1”国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人大常委会机关

市委宣传部


24.全国敬老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市卫健委

11月

25.“11·9”消防宣传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市应急管理局

12月

26.“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市公安局

27.“12·4”国家宪法日

“宪法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28.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市应急管理局

  抄送:省汉江河道管理局

中共潜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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