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57496
主题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2月25日 15:29: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25日 15:29:00
名 称: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 | ●受理部门: 派出所 ●办理条件: 港澳台居民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办理流程: 派出所申请 ●所需材料: 1、港澳台通行证 2、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国办发[2018]81号 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 ●受理部门: 派出所 ●办理条件: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损坏、丢失 ●办理流程: 派出所办理 ●所需材料: 1、损坏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通行证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国办发[2018]81号 换顀20元/证,补顀40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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