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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61321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09日 09:05: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1日 09:06:14 名  称: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落实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工作,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7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开各类服务渠道。各地要在715日前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发出一封公开信或服务公告(相关内容可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致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开信,见附件1),告知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job.mohrss.gov.cn/202008gx/index.jhtml)、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job.mohrss.gov.cn)、湖北公共招聘网(www.hbggzp.cn)、就业在线(https//www.jobonline.cn)等就业服务平台。同步列出本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档案接收机构目录及联系方式,告知报到接收手续流程和办理方式,亮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引导毕业生获取政策咨询、手续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等服务。

二、做实实名登记服务。目前,省厅正在抓紧协调省教育厅,争取在7月底前将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导入系统下达各地。在此之前,各地要以社区(村)为单位,发动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基层力量,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对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集中开展走访摸排,做到人员信息应登尽登。要认真梳理部门移交、各渠道登记信息,按照就业、失业、暂无就业意愿等类型分类管理,形成实名信息数据库,动态更新。对就业人员,明确就业去向、参保情况;对失业人员,明确求职意向、技能水平、服务需求,按规定纳入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和统计范围;对暂无就业意愿人员,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各地要依托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如实记录服务过程,做到全程留痕。

三、全面开展帮扶联系。各地要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进行联系,了解就业需求。提供一份就业服务包,发放政策服务、招聘活动、培训项目、见习岗位等清单,全面落实1311服务,即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职业培训机会、1次就业见习机会。对其中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有特殊困难的毕业生,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优先提供援助,实施分类管理。各地要每日登录人社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后台,及时下载辖区内所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要在5个工作日内与其取得联系,提供服务,并在小程序后台及时反馈更新。

四、大力开展招聘服务。各地要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在湖北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区和本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站集中发布岗位信息,不间断提供就业机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加密招聘活动安排,制作发布招聘日历,定期推出行业性、专业性专场招聘,灵活组织分行业、分专业、小型化招聘,地级以上城市每周至少举办1次招聘活动,做到周周有招聘、时时有岗位。

五、加大自主创业扶持。各地要将有创业培训意愿的毕业生纳入创业培训范围,为毕业生有针对性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资源对接、跟踪扶持等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在创业孵化基地中安排一定比例免费场地,优先向毕业生提供。对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六、注重就业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依托传统和新兴媒介,大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重点宣传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生产一线就业先进典型,宣传毕业生自主创业奋斗故事,配合兵役部门搞好征兵宣传动员,传递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关心关怀,引导支持毕业生自强自立、就业创业。

七、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各地要将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作为当前就业工作重点任务,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分解落实任务,压实目标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所属市(县、区)工作督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密切跟踪毕业生就业形势变化,关注信访事项、舆情热点,主动回应各方关切。从7月份开始,人社部已对上述相关工作实施周调度,各地要按周填写《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进展汇总表》(见附件2),每周四下班前报省厅汇总。8月份起,省厅将通过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调度各地实名信息数据库,并适时通报。

人:谢婧

联系电话:02787304796

电子邮箱:1747432091@qq.com

QQ 群号:421480687(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工作群)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致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开信

2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进展

汇总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79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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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