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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5466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14日 18:05: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4日 18:05:00 名  称: 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扎实开展教育督导能力提升行动,更好发挥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作用,推行教育督导问责机制,督促各地各部门更好履行优先发展教育职责,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教育治理能力,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一、贯彻落实《潜江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1.落实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各项措施。根据《潜江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为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保障。

2.全力推行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按照《湖北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要求,对被督导单位(学校)相关责任人,根据《湖北省教育督导问责情形负面清单》规定情形,启动问责程序,进一度压实责任,强化职能。

3.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深入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我省贯彻落实《方案》制发的工作清单和负面清单,修订完善对区镇街道、学区、中小学校及市直单位考评细则。

4.积极推进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部署,统筹做好省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考评。依据省考评细则认真梳理自查,形成问题清单,积极推进整改。开展各区、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的年度综合考评,优化区、镇、街道教育发展环境。

二、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评估

5.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动态监测。按照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要求,分别监测全市小学、初中校际差异系数,综合分析提出诊断意见,确保基本均衡差异系数稳中有降,优质均衡差异系数逐步达标。组织开展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

6.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导工作。根据我市评估规划及督导评估指标要求,调研分析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达标。

三、组织开展教育重点工作专项督导

7.组织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按照《湖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启动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拟定工作方案,重点督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事项。

8.贯彻落实国家“双减”专项督导要求。继续将“双减”工作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加大督办力度,巩固前期工作成果。

9.跟踪督办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潜江市关于对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问题整改,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10.开展重点问题跟踪督导。围绕省、市年度教育中心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对校园安全、卫生防疫、大班额化解、学前教育“两个占比”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导、巩固成效。

四、强化督学队伍建设,提升教育督导质效水平

11.落实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严格执行《湖北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责任督学依法依规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全面监督,通过开展经常性督导和随访督导,对责任区域内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12.做好市级督学换届工作。重新选聘市级专兼职责任督学,及时调整学区(分局)、学校督导联络员建立一支年富力强、专业门类齐全、业务熟练、勇于担当的督学队伍。进一步建立健全督学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切实发挥督学作用。

13.提升督学专业化水平。创新督学培训模式,依托国家督学网络学院,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培训,增强督学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督学专业能力。

附件:潜江市2023年度教育督导主要工作安排

2023214


附件:

潜江市2023年度教育督导主要工作安排

一月份:

1.制发2022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考评情况通报;

2.制发2022年度全市教育工作考评结果通报;

3.制发局直单位2022年度工作考评情况通报。

二月份:

1.制发《2023年度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拟定《2023年度教育工作考评细则》修改稿;

3.开展开学工作、规范办学行为、疫情防控、“双减”工作、区镇街道控辍保学工作专项督查。

三月份:

1.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相关情况的调研;

2.开展义务段学校基本均衡各项指标校际差异系数测算;

3.开展学校后勤工作专项督导。

四月份:

开展责任督学选聘工作;

组织全市责任督学开展业务培训。

五月份:

1.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

2.开展功能室管理和使用专项督导。

六月份:

1.对体育、艺术、卫生防疫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七、八月份:

1.组织责任督学参加国家教育督导学院网络课程培训;

2.组织责任督学重点督查“双减”及违规补课等行为。

九月份:

1.开展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装备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2.开展区、镇、街道控辍保学工作和中小学落实课程计划情况专项督查。

十月份:

1.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

2.开展学校教育教学规范管理专项督导。

十一月份:

1.筹备省对市州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

2.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

十二月份:

1.对责任督学工作开展考评;

2.组织开展教育工作年度综合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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