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14443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12日 18:30: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2日 18:30:00
名 称:
关于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的通知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民办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做好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民办学校要切实履行备案管理的主体责任,监督指导辖区内民办学校及时履行报备手续,认真开展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工作,推动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
二、工作步骤
1.学校申请(4月13日-4月29日)
2.学区、分局审核(5月5日-5月12日)
3.教育局备案(5月13日-5月20日)
三、具体要求
1.各民办学校要认真学习《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参照潜江市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材料清单及模板(附件2),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将备案相关材料整理成册交送学区、分局审核,局直民办学校直接送市局社管办。(工作提示:决策机构人员及数量一定要与新修改的章程保持一致,党组织负责人必须进入决策机构,学区、分局需委派代表进入义务段的民办学校决策机构)
2.各学区、分局按照文件要求对辖区民办学校提交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合格后以学区、分局为单位,于5月20日前集中报备市局社管办。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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