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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57475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18日 16:50: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8日 17:00:00 名  称: 关于开展第三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

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为“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各地各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切实履职尽责,采取有效措施,深化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增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的实效。要利用秋季学期开学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支持,大力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促进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重点。各地各校在组织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月活动过程中,要将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与学校健康教育和湖北省“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相结合,重点宣传《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进一步明确不同学段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要点,提高儿童青少年用眼行为改进率和近视防控知识知晓率。

三、注重家校联动。宣传月活动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为主阵地,按照“家校协同、分类宣传”的原则,采取“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开展。各地各校要指导中小学校发挥家长学校或家长委员会的优势,结合家长会等,举办针对家长的近视防控专题讲座或报告会,帮助家长转变“重治轻防”的用眼观念。在开展本地近视防控宣讲活动过程中,要坚持公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讲活动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

四、有关要求

1、要将本次宣讲活动与潜江市“323”攻坚行动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常见病监测等工作结合开展,会同专业机构合力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教和视力抽样筛查。

2、各地各校要紧扣主题、因地制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感强的爱眼护眼科普宣传。总结宣传各地和学校在近视防控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良好氛围。并于9月30日前将本地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总结报体卫艺中心办公平台。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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