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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6557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02日 10:30: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2日 10:30:00 名  称: 潜江市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潜江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持续加大治理整顿力度,切实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有效落实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建立了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了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年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决落实党政同责,强化食品安全管控意识

(一)听取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报告,推进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难点问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排在首位,积极研究部署,认真推进落实,先后就推进治理餐桌污染专项行动、净化桶装饮用水市场、提高标准化种养殖水平、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畜禽屠宰检验检疫、滥用添加剂、疫情防控、餐饮卫生等突出问题开展调研和督办,促进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2021年6月18日,市委常委第140次会议听取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报告,会议指出,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强化各级政府、各部门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加强协作,落细落实各项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心城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外包方案》及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检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

(二)明确职责,强化评议考核工作。

各区、镇、街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市直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在制度建设、风险防控、日常监管、行刑衔接、信用惩戒等方面不断优化和完善,全面提升协同共治能力。先后制发《关于开展2021年食品药品安全半年工作督查的通知》《潜江市2021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分别对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开展半年督查和年度考评工作;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二、积极履职,全面落实各项工作

(一)严格风险防控,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1.加强产地环境治理。制定《2021年潜江市受污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验示范区,开展主要粮食作物耕地土壤安全利用技术筛选、土壤与农作物协同监测和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全面推进6489亩受污染耕地的修复治理工作。加大食用林产品生物及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组建三级监测网络,发布食用林产品监测预报(预警)信息15期。

2.农林产品方面。推进“二品一标”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扶持4家涉农生产企业制定相关生产标准和标准体系;支持2家企业开展绿色食品续展及产品认证;组织开展“二品一标”生产基地检查、抽检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对全市符合条件397个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扎实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制定《2021年潜江市主要粮食作物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实施方案》,设立3个示范点组织5次现场观摩会、举办培训25场次涉及1081人次,发放施肥建议单、技术资料7.8万份。组织食用林产品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森林食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6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其中3家企业需重新认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目前已指导企业报送相关认定资料待省林业局批复。

3.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方面。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及小作坊转型升级行动。督促指导3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按要求完成自查,自查报告率和整改率达100%。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转型升级提质壮大行动,先后开展风险隐患排查607户次,排查整改142处,一批食品小作坊通过提升转型为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销售者全面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监管。明确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等级评定制度,建立健全登记台账和监管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合理划分监管网格,开展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评定3914家。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邀请11名社会各界人员参与网络订餐“你我同查”活动2次,检查实体店983家,监督抽检23批次,现场快检30批次,约谈网络订餐平台4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0份,立案查处3起持续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成立禁捕专班,建立健全分类监管台账,印发禁捕公告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悬挂横幅30余条,签订禁售承诺书1250余份,在重点场所张贴禁捕宣传牌48个,在餐饮张贴承诺牌3000个;责令电商平台删除违禁信息21条,查处网络违法广告案件24起,检查渔具经营户 62家,收缴电打鱼设备2套。

4.强化粮食安全监管和收购处置工作。制定《粮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抽检大米及粮食加工品50批次,合格率100%;先后制定《关于建立地方储备粮联合巡查制度的通知》《潜江市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实施细则》,成立地方储备粮巡查工作专班实地走访粮食经纪人25户、粮食收购烘干企业12家小麦粉生产企业4家;开展排查2次,检查储备库点5个。

5.持续开展清真概念泛化等问题整治,提升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清真概念泛化和“清真不清”问题治理,有效维护我市清真食品市场秩序。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梳理权责清单,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政务服务效率,目前我市网上政务服务已达全省先进地区水平。

6.全面落实餐厨垃圾管理。制定《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餐饮单位动态统计台账,强化餐厨垃圾收集、处置考核工作,专车专运实现餐厨垃圾闭环管理目前共集中收集处置餐厨垃圾1212.1,处置率达100%。

)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管控。

制发《潜江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进口冷链食品和高风险货物防控组多次组织召开全市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或消杀培训等工作会议开展全覆盖核酸检测,共检测6009人次,无阳性结果检出,检测覆盖率和疫苗接种率达100%。建立集中监管仓,严格“五全”、“六专”规范管理,落实入潜核酸检测和消杀,全面应用“鄂冷链”平台,查验“三证一码”及运输环节管控;每周摸排检查,建立进口冷链食品动态监管台账。全市共立案查处7件,罚没20余万元,处置未经入境检验检疫进口冷链食品100余件。

)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治理攻坚行动

1.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推进风险评估会商工作。制定《潜江市2021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微生物检测126份,化学污染物124份,其它相关样品采样送检54份。组织相关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5起食品风险隐患进行会商处置

2.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建立完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投入600万元新建、改扩建学校食堂5个。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把食品安全知识纳入教学计划,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5339户次,建设规范化食品经营店135个,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2471人次。受理食品消费者投诉举报492件,兑现举报奖金1.9万元。开展监督抽检2439批次,不合格食品35批次,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12件,涉案货值13.5万元,收缴假冒伪劣食品2.06公斤,罚没181.78万元。

4.推进餐饮安全提升行动。“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为契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共组织餐饮从业人员线上培训7期,共计在线培训2317人;组织22名餐饮环节专管人员培训考试;拍摄大中型餐饮食品安全教学视频、网络外卖食品安全教学视频、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宣传小视频8个。排除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423处;规范餐饮单位2317家,督促餐饮单位配备消毒柜、消毒桶、封闭式保洁设施共877个,组织餐用具监督抽检58批次督促指导216家重点餐饮单位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

5.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全面清理保健食品行业违法广告,督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产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要求,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持续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强化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29家次,制发69份责令整改通知书,举办保健食品科普宣传5场次,发放保健食品宣传册2500余份,处理群众投诉举报51条。

6.推进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制发《潜江市创建“优质粮食工程”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潜江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潜江市2021年“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从“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质检体系建设等三个方面建设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共计30个,计划总投资19479万元,实现专项奖补资金6263万元。目前我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并通过第三方验收,奖补资金已拨付到位。

7.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我市是全省第一批“双安双创”示范城市,近几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双安双创”的工作重点,坚持落实“四个最严”和党政同责要求,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群众满意的原则,全力推进我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

)强化食品安全相关产品监督抽检监测及后处理

1.落实粮油质量检验监测任务。共采集小麦样品50个、菜籽样品10个中晚籼稻样品73个“放心粮油”产品60批次,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要求。

2.落实市政供水水质及餐饮具抽检工作。对全市24家生活饮用水单位、1家涉水产品销售企业及7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2家餐饮具消毒企业做到日常检查全覆盖;对全市市政管网的38个末稍水取水点进行了日监测,共开展检测11552份,检测合格率100%。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完成定量检测1084个批次,快速定性抽检样品3542个批次,检测合格率为99.9%,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派驻官方兽医实施生猪屠宰检疫12.64万头、禽类屠宰检疫101.97万羽。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共检查肉牛养殖场29个、肉羊养殖场5个,抽检尿样132份,抽检合格率100%;检查生猪规模养殖场130余家,抽检尿样786份,合格率100%。共收集并处理病死猪7.02头,无害化处100%。

4.落实食品安全监测任务。完成食品监督抽检2895批不合格产品18批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4320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22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同时按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抽检工作,抽检合格率100%。

)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1.开展全市农资市场暨“虾-稻”生产经营市场整治工作。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法律法规、农资打假知识宣传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472条、张贴宣传标语5990条、发放宣传单16080份。查处种子、农药、肥料案件24起,没收违法种子6550公斤,没收违法所得2.7万余元,罚款33万余元;立案查处兽药饲料类案件25起,罚没59万余元。

2.严厉打击各类刑事案件。开展“利剑3号”、“昆仑2021”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药领域刑事犯罪,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2起,移送食品类案件2起收缴野生动物79只(条),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对公安部七局和省厅交办的2起涉食品犯罪案件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

3.强化市场监管领域案件查办工作。全面推进“铁拳”行动,共立案查处一般程序食品类案件114件,涉案货值金额17.88万元,罚没161.07万元。

4.持续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96家重点餐饮店开展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泔水处置和餐厨废弃物处置相关台账,出动执法人员194人次,检查火锅店896家次,指导餐饮店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71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

)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及应急处置能力提升

1.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运行情况调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已建立健全。

2.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理厂。目前我市投入使用的餐厨垃圾应急处置中心于2019年底建成,处理规模30吨/日。

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及舆情监测。先后制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潜江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按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桌面推演。制定《潜江市市场监管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暂行办法》,明确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的原则、流程以及工作责任。截止目前,未收到或监测到涉及我市食品安全相关舆情。

)加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建设

1.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大力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活动。目前我市215所学校食堂已全部实行了“视频式明厨亮灶”,23所幼儿园及17 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在“视频式明厨亮灶”基础上实行了互联网+。同时大力推进餐饮单位经营信息公示活动,共印制发放4000个《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牌》,现场指导餐饮单位做好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行动,共建设示范街3条,示范单位103户。

2.逐步建立湖北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建设重要产品(食品药品)安全追溯平台,采取“1+10+N”模式,逐步建立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为重点的六大追溯体系。将重要产品(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纳入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3.大力推行国家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管理。全市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的果蔬企业达到174家,纳入覆盖率达100%。

4.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培训。召开全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培训会,邀请武汉轻工大学教授现场授课,13家食品工业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

)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制定《2021年潜江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采取线上线下、理论教学与实地观摩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餐饮从业人员线下培训5期,培训人员共计271人;组织餐饮从业人员线上培训4期,共计在线培训879人;组织246名学生、消费者走进食品生产企业,体察食品安全等活动;张贴《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各类宣传海报50余张,发放宣传折页200余份,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膳食、理性消费;组织200余名社区群名,将食品安全知识与食品警示案例结合进行宣讲,达到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效果。

2.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12315平台共接收食品类投诉举报594件,其中投诉414件、举报180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亮点工作

1.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11月18日举办的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视频培训会议上,潜江市市场监管局以《推动龙虾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作交流发言。

2.在2021年9月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快速检验技能竞赛活动中,潜江市市场监管局获得优秀团队三等奖。

   3.20214月,潜江市市场监管局制作的微视频《潜江市场监管在你身边》获得“楚天杯”公益广告影视类作品奖。

   4.2021年5月,潜江市市场监管局同志因工作突出,获得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突出个人奖。

三、2022年工作重点

我市将对标省食品安全责任制考评要求,创亮点、补短板,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严格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行刑结合力度,以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禁用农药等领域为重点,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大案要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

(二)强化基层人员的能力建设,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智能化和社会化监管。一是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现场会交流、宣传教育等活动,逐步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监管水平。二是依托明厨亮照智慧化监管和“放心消费虾乡行”公众号,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平台或实体店监督,作为监管执法的有效补充,实现全方位的高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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