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繁體   |  登录  |   注册

热门搜索:

| | | |

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53834 主题分类: 扶贫 发布机构: 市扶贫办 发文日期: 2020年03月16日 09:00: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16日 09:00:00 名  称: 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统一部署,根据《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鄂扶组发20202)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统筹做好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决战脱贫攻坚的政治站位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群众产业发展、外出务工和村级扶贫项目建设等带来新的困难和挑战。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都是重大政治任务,大考面前,各部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2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和3月6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当前两大战役形势的重要性、严峻性和特殊性,进一步夯实应对疫情决战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坚定信心决心,做到“战疫”与“战贫”两手抓、两不误,要以镇为单元认真落实分级精准防控要求,逐村逐户逐项提出化解疫情影响的具体办法,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确保贫困群众疫情防控不漏一人、精准脱贫不漏一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

二、精准施策,努力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

要密切跟踪、科学研判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千方百计把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

    (一)积极化解产业扶贫风险。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农业发展中心和市扶贫办参与,各区镇处具体负责,抓紧摸清贫困户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小龙虾养殖、果蔬、潜半夏等农业生产资料短缺或供应不足的底数。各地要组建农资采购工作专班,加大种苗、肥料、农药等农资供应力度,通过集中组织货源、统筹统购、分散发放等措施,全力保障贫困户发展生产农资供应充足,确保农业生产不受影响或少受影响。各地农技服务中心要通过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贫困户虾稻养殖等产业的技术培训;要抓紧摸清贫困户滞销农产品情况,组织开展扶贫农产品认定工作,积极推动“点对点”产销对接,帮助贫困群众对接市场销售终端;要加大贫困户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开展消费扶贫行动,解决贫困户农产品滞销积压等问题;要落实好贫困户特色种植养殖财政补贴政策;要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业发展上的市场带动作用,对带贫减贫成效较好、受疫情影响较大、发展遇到困难的给予倾斜扶持,落实复工复产、税费减免、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帮助渡过难关。

(二)切实解决贫困劳动力务工难题。由市人社局牵头、市扶贫办参与,各区镇处具体负责,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总体安排部署,在落实好疫情防护的前提下,摸清贫困群众外出务工需求底数,按照“分批有序错峰”的要求,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各区镇处、村委会要适度开发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镇村保洁环卫、防疫消杀、社区巡查、卡点值守等临时性扶贫公益岗位,光伏扶贫收益、村级积累、驻村帮扶资金优先用于贫困劳动力公益岗位设置,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业;51个贫困村的102个公益性岗位必须全部安排贫困劳动力;市内企业招聘岗位优先向贫困劳动力倾斜;熊口镇、周矶管理区和高场办事处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扶贫龙头企业复工复产,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各区镇处要引导贫困劳动力通过湖北公共招聘网“湖北公共招聘”微信公众号实行网上应聘招聘,全力满足就业意愿,创新网络培训方式,加强贫困劳动力实用劳动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

(三)有序推进村级扶贫项目建设。由市扶贫办牵头,市财政、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对各地申报的110个2020年村级扶贫项目认真审核,按照不低于2019年财政实际投入的标准落实项目资金;进一步优化招投标手续,切实加快招投标进度;各地要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具备开工条件的扶贫项目要及时开工建设暂时不能开工的,要积极采取措施,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展扶贫项目设计、评审等项目实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各项目所在村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贫困劳动力参与村级扶贫项目建设

(四)有效化解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由人行市支行牵头,市银保监组、市扶贫办和各主办行参与,针对贫困户春季生产需要和恢复生产需求,对符合申贷、续贷、展期、追加贷款等条件的给予资金支持。各主办行要加快扶贫小额信贷审批进度,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办理业务,待疫情解除后,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对受疫情影响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各主办行要适当延长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借新还旧)、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贫困户的还款期限,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同时适当降低延期期间贷款利率。

三、未雨绸缪,统筹兼顾做好脱贫攻坚收官重点工作

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立足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果导向,认真做好脱贫攻坚收官之年的重点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全面完成剩余脱贫任务。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政策落实,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高质量完成剩余贫困人口507户1262人的脱贫任务。

(二)确保稳定脱贫防止返贫。认真落实《潜江市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实施办法》(潜扶领发〔2019〕15号)各项政策措施,对脱贫户要开展全面摸排,因户因人制定增收计划,尤其加强监测户、边缘户的帮扶,有效防止返贫

(三)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完善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做到全国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扶贫档案信息、实际情况“三相符”,为全国脱贫攻坚普查数据采集工作提供底册。

(四)开展脱贫攻坚重点督导。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较多、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程度较深、疫情影响较大的镇、村挂牌督战,全面完成年度脱贫任务,剩余贫困人口上半年要全部达到脱贫标准,下半年开展查漏补缺,补齐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短板,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针对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考、全市脱贫攻坚“回头看”等反馈和排查的问题,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改清零销号。对所有出列贫困村、脱贫人口开展脱贫攻坚普查,确保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五)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有机结合,在人员安排、资金调度、项目实施、考核评估上实现有机统一,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脱贫高质量、不返贫、可持续。

(六)精心做好总结宣传工作。立足脱贫攻坚收官总结,认真制定总结工作方案,全面展示脱贫攻坚成就;研究制定收官之年的宣传工作方案,讲好潜江扶贫故事;积极应对涉贫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强大正能量

四、压实责任,强化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要保持队伍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各地各部门分管领导、扶贫办主任和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原则上不得调整,确保工作的连续性要全面研判形势,各地要对贫困户患新冠肺炎情况、因疫情导致农产品滞销、生产资料供应不足、无法外出务工而造成的收入损失情况进行全面研判,重点加强对剩余贫困人口、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监测排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受疫情影响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存在脱贫困难的贫困人口分类建立台账,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及时帮助贫困户尤其是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解决米、面、油、菜、衣、被等基本生活需求;对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予以兜底。要认真开展结对帮扶,各地各部门驻村结对帮扶责任人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点对点帮扶活动,宣传好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引导贫困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身防护;了解帮扶对象家庭日常生活、发展生产、外出务工等方面的具体打算和面临的困难,力所能及地加以解决;对特殊时期出现的心理困惑,要及时加以疏导,鼓励贫困户坚定信心、积极应对,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勤劳脱贫致富。要强化资金保障,继续严格落实扶贫投入政策,确保2020年投入高于2019年;要根据脱贫攻坚实际需要,按照扶贫工作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创新工作方式。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安排与脱贫攻坚相关的出差调研、集中性会议、培训和集体活动,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电话、微信调度等方式开展工作部署和督导。要加强涉贫舆情监测管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干扰脱贫攻坚大局。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的脱贫攻坚生动事例和感人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强大正能量。

(三)改进工作作风。要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防工作落实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到位、作风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充分利用扶贫信息系统,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和利用,减少填表报数,减轻基层负担。

(四)关爱扶贫干部。要严格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办公场所和办公区域消毒,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关心基层扶贫干部的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切实解决好扶贫干部工作、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要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提拔使用干部,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宣传表彰。


相关链接: